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6-017
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韶关宏大精密锻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韶
能集团韶关宏大齿轮有限公司(下称“宏大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协议转让宏大公司全资子公司韶关宏大精密锻造有限公
司(下称“标的公司”)100%股权,现将相关事宜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聚焦主业发展、优化业务结构、盘活闲置资产,宏大公司
与韶关市武江区昌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昌意公司”)达
成一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下称“《协议》”),转让标
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概况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转让方:宏大公司
受让方:昌意公司
公司 100%股权。
宏大公司与昌意公司共同确认并认可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司农审字(2026)25008040050
号),以及青岛仲勋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资产评估
报告(青勋资评报字〔2026〕第 1003 号)。双方协商同意,以
前述审计及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转让总
价款为人民币 2,920 万元。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存在交易标的股权权属不清等重大法律障
碍。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韶关市武江区昌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1 年 05 月 16 日
(三)注册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沐溪工业园沐溪一路北端山
脚
(四)法定代表人:曾平华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
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汽车零
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工具
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刀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钢压
延加工;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
零售;特种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刀具销售;金属结
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与公司关系:
公司及宏大公司与昌意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昌意公司与
公司及宏大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其他关系。
(八)昌意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材;制造、销售:汽车齿轮、机械零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849,546.83 22,287,284.22
负债总额 8,460,731.70 8,172,484.45
净资产 14,388,815.13 14,114,799.77
营业收入 — 195,348.62
利润总额 -529,541.23 -274,015.36
注:上述数据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二)审计及评估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
报告(司农审字(2026)25008040050 号),截至审计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净资产 1,411.48 万元。经青岛仲勋资
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青勋资评
报字〔2026〕第 1003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标的公司总资产价值 2,970.58 万元,
总负债 132.66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837.92 万元,较企
业账面的所有者权益 1,411.48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增
值 1,426.44 万元,增值率为 101.06%。
(三)其他情况
有权,该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等担保权益,亦未被任何司
法机关查封、冻结,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
碍。
经营或被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欠缴出资、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
情形。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价格、转(受)让股权比例及股权转让款支
付方式
双方协商同意,以前述审计及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标的公
司 100%股权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920 万元。
宏大公司向昌意公司转让其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及依
附于标的公司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权益。
大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500 万元。
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700 万元。
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720 万元。
(二)股东权利转移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
必须负责完成将标的股权过户至昌意公司名下的全部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所必需的一切公告手续,承
担办理前述事项产生的全部手续费。昌意公司应予必要配合。
更登记完成之日作为标的公司股权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标的
公司的一切股东权利、义务、经营收益及风险均转移由昌意公司
享有和承担,宏大公司不再享有任何股东权利,亦不承担任何股
东义务。
(三)债务债权约定事项
(1)宏大公司承诺,宏大公司将在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完成前,负责清偿或妥善安排标的公司在股权交割之日前发生的
全部债务、欠缴税款、应付账款及任何或有负债,并向昌意公司
提交债务清偿或妥善安排的有效证明文件,经昌意公司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保证昌意公司在受让股
权后,不会因上述事项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责任。
(2)宏大公司提供的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税
费由宏大公司承担。若标的公司已先行缴纳上述税费,宏大公司
应在标的公司提供缴费凭证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昌意公司支付等
额款项。
宏大公司收到昌意公司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后,宏大公司将标
的公司 100%的股权办理过户给昌意公司,股权过户办理完成后
起 5 个工作日内,宏大公司归还标的公司的全部欠款 740 万元。
宏大公司逾期未足额归还的,昌意公司有权直接在尚未支付给宏
大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对应欠款金额及资金占用成本。宏大
公司应在《协议》签署前向昌意公司及标的公司书面列明全部应
归还的具体欠款金额及明细。
(四)违约条款
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若因宏大公司原因未能满足各项款项支付条
件,昌意公司有权顺延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让款,经宏大公司书面催告后超过 60 日仍未支付,宏大公司有
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昌意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支付股
权转让款总额的 5%。
本违约情形时,昌意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宏大公
司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宏大公司应在收到昌意公司解除
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昌意公司退还其已支付的全部款
项,并自宏大公司收到每笔款项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
向昌意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成本,直至全部款项退还完毕之日止。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人员安置等安排,亦不导致交易对
手方成为潜在关联人。
六、本次交易事项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为聚焦主业发展、优化业务结构、盘活闲置资产,宏大公司
对外转让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
(二)风险
本次转让标的公司 100%股权,公司及宏大公司需跟进股权
转(受)让款收取进度。该标的公司 2024 年净资产占公司 2024
年净资产的比例为 0.31%。本次转让标的公司 100%股权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风险可控。
(三)影响
企业。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
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极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增加公司归母
净利润约 0.12 亿元,具体金额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定期报告
数据为准。
七、备查文件
(一)股权转让协议;
(二)韶关宏大精密锻造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三)韶能集团韶关宏大齿轮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韶关宏大精密锻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