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2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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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0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化学”)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具体情况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
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 22
号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
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
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
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
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 22
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
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
流动资产。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要求进行会计
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
处理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
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
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
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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