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林海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的财务管
理、内控制度运行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审查、监督,切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人组成,主任为独立董事张增华,成员为
独立董事丁宝山及董事卢中华。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中 2 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占
该委员会人数的大多数,其中包括 1 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符合监管要求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场方式召开,3 次为通讯方式召开。全体委员会成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
了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项议案,均为赞成
票。具体工作及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度第
一次会议
职情况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专项报告
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备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度第 1、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次会议
告摘要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度第
三次会议
评估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度第
四次会议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
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
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经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的资质要求,同意公
司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保持密切、持续的沟通,对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度
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信永中和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该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
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遵
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
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确保其有效性和合规性;审阅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重点关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识别潜在风险并提出改进意见;
督促公司日常经营的规范运作,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部门及公司管理
层的沟通,了解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加强完善提供专业
建议,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
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凭借成员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就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定期报告等事项发表了意见,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能。
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公司规范运
营、诚信运作,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