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 关于确定重组协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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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到债权人杭州晟泽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通知,获悉申
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
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
                        (公告编号:2025-069)。
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0)。
申请对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拟待条件成熟后向深圳中院申请公司转入破产重整
程序,恳请重组中心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公司同意推进庭外重组,并推荐北
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所”)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
重组中心对庭外重组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2026
年 3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006)。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关于确定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重组协调人的函》,确定金杜律所为公司的重组协调人,负责人为吴嘉。
  重组协调人应勤勉尽责,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
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履行职责,定期向重组中心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和
债务人监督。重组协调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识别债务人的重组价值和重组可行性;
  (二)调查、核实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状况;
  (三)根据重组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四)清理债务人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五)清理债务人未结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
  (六)协助债务人制定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
  (七)协助债务人与债权人等各方进行磋商;
  (八)根据债务人需求,协助债务人引入投资人;
  (九)监督重组方案的执行;
  (十)其他有利于推进债务人重组的事项。
  三、风险提示
于庭外重组范畴,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重组方案或相关协议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未进入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本次庭外重组不代
表公司必然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 9,700 万元~14,5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
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关于确定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重组协调人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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