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
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10Z000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10Z000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印发的《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60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
“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
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问题 1
申报材料显示,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8,500 万元,用
于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8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
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及补充流动资
金。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拟认购股票数量合计不低于本
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 3%(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唐山工控的持股比例不超过
发行人总股本的 30%。项目一拟生产电子级环氧树脂,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持股 51%的
控股子公司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实施方式为发行人通过
向大连齐化提供借款,大连齐化的中小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发行人预计将从大连
齐化采购的比例占项目一募投项目产能的 50%左右;预计项目一达产期实现营业收入
为 106,460.18 万元,净利润为 6,257.47 万元,2023 年、2024 年,发行人合成树脂类产
品毛利率为负。项目二拟生产模块电源及复合材料,预计达产期实现营业收入 52,610.62
万元,净利润为 4,455.08 万元。项目一、项目二报告期内已投入的在建工程金额分别
为 2,326.95 万元、24,449.20 万元。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
限公司 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胶黏剂项目)存在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于对大连齐化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第一大产
品环氧胶类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1.72%、127.99%、139.74%、374.97%;2023 年至
剂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领域。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报告期内是否已实现生产销售,如是,
说明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具体生产销售情况;如否,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发行人
报告期内主营产品在原材料、技术、应用领域及客户等方面的区别与联系,并结合以
上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主
要投向主业的要求。(2)项目二拟生产产品的种类及产量情况,是否涉及研发中心建
设,如是,说明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军品销售情形,如涉及,是否获取相关资质、是
否完成了相关审批手续。(3)项目一通过控股子公司大连齐化实施的原因及必要性,
大连齐化中小股东的具体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管存在关联关系,中小股东不同比例提供借款的原因,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4)
本次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已投入金额对应的内容,目前最新进展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是
否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金额。(5)发行人拟自用的电子级环氧树脂是否用于生产环氧
胶等胶粘剂产品,结合环氧胶毛利率下降、风电相关补贴政策取消、发行人报告期内
对电子级环氧树脂的采购情况等说明发行人胶粘剂产品市场需求是否减弱,预计将从
大连齐化采购项目一产能的 50%依据是否充分;结合项目一、项目二对应募投产品报
告期内产能情况(如有)、本次新增产能、扩产比例、下游应用领域及市场需求、行
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产品竞争力、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等说明本次新增产能规模的
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大产能消化风险。(6)报告期内环氧胶类产品产能利用率大幅高
于 100%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产能利用率预计情况及合理性。
(7)
项目一、项目二预计产品单价、毛利率情况,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及同行业公
司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发行人合成树脂类产
品毛利率为负的具体原因、变动趋势等说明项目一生产电子级环氧树脂的必要性及预
测毛利率合理性;项目一预测效益是否包含自用部分,是否合理、谨慎。(8)唐山工
控本次认购前后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是否符合《注册办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9)量化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10)前募胶黏剂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变更依据是否充分,项目决策是否谨慎,本
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变更风险。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5)(7)(9)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对(2)(3)(8)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会计师对(1)(4)(5)(6)(7)(9)(10)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报告期内是否已实现生产销售,如是,说明报告期内相关
产品的具体生产销售情况;如否,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产品
在原材料、技术、应用领域及客户等方面的区别与联系,并结合以上情况说明本次募
投项目的生产、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
发行人回复:
(一)8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
大连齐化是一家以生产和销售高端环氧树脂系列产品的综合性高新技术化工企业。
大连齐化目前产品主要分为通用型环氧树脂和特种环氧树脂两大系列,包括双酚 A 型
液体环氧树脂、双酚 A 型固体(半固体)环氧树脂、邻甲酚醛环氧树脂等多个品种近
百种牌号。其中双酚 A 型环氧树脂获得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颁发的“REACH
注册证书”。
报告期内,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已经实现销售。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目前 与现有产
募投项目产 是否已生 品的主要
原材料 技术 应用领域
品 产类似产 区别与联
品 系
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5G
通讯、航空航天、新能源、
工艺技术引进
工程建筑、轨道交通等诸
环氧氯丙烷、 于日本东都化
多工业领域,如层压板、 无重大差
电子封装、IC 元件、干式 是 异,属于
级环氧树脂 碱、甲苯和磷 含浇铸、涂覆、
变压器、互感器、开关、 成熟技术
酸 胶黏、增强、改
无溶剂涂料、耐腐蚀涂
性等技术。
料、胶粘剂、复合材料、
电泳涂料等。
具体型号如下:
产品质量指标(企业标准)
当量 当量 水解氯 色度
牌号
(g/eq) (g/eq) (<ppm) (G,max.)
DYD-127 180-190 8000-11000 200 0.5
DYD-128 184-194 12000-15000 200 0.5
DYDH-128 184-194 12000-15000 100 0.5
本次募投产品电子级双酚 A 型环氧树脂为大连齐化报告期内主要生产和销售的产
品型号,两者无重大差异。
本次募投项目的环氧树脂能够达到电子级应用的水平且已面向电子应用领域客户
销售。大连齐化除了能够制备和销售电子级双酚 A 型环氧树脂外,还能够生产特种环
氧树脂。应用于电子电气领域的特种环氧树脂相较于普通环氧树脂在精细控制、反应时
间以及催化剂使用等生产工艺方面要求更高。大连齐化生产的邻甲酚醛环氧树脂,具有
水解氯含量低、无机氯及钾、钠离子含量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分子量分布窄、收率高
等特点,尤其是产品氯离子含量达到了较低水平,高纯型可达 1ppm 以下,可以满足大
规模集成电路塑封材料的使用要求。公司生产组织体系具备较强柔性调整能力,能够实
现普通环氧树脂和特种环氧树脂之间多型号快速切换与产线的优化配置,实际产出的
规格可以根据客户订单洽谈情况、下游市场需求、经济效益和企业未来战略规划等因
素进行综合考量和调整。
本项目所用的原料主要有环氧氯丙烷、双酚 A、烧碱、甲苯和磷酸等。上述原料可
以从周边企业采购,相关市场成熟,竞争充分,属于大连齐化常年常规采购的原料,与
生产现有产品的原料不存在较大差异。
大连齐化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创新,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具有良好的技术储
备和技术优势。大连齐化参与制定并已经实施的国家标准 2 项,分别为《GB/T41880-2022
塑料环氧树脂水萃取液电导率的测定》和《GB/T41926-2022 塑料环氧树脂 1,2-乙二醇
含量的测定》;行业标准 1 项《HG/T6276-2024 双酚 F 型环氧树脂》;正在参与或修订
的国家标准 2 项、行业标准 1 项;牵头制定的团体标准 1 项。
大连齐化生产的双酚 A 型液体环氧树脂既可以作为产成品直接对外销售,同时亦
可以用于转制生产固态等其他型号环氧树脂。
报告期内,大连齐化环氧树脂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量
产品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双酚 A 型环氧树脂(含转制) 32,619.51 42,065.19 34,548.88 30,611.24
双酚 A 型环氧树脂(不含转制) 31,261.23 37,031.05 31,518.00 30,363.55
邻甲酚醛型环氧树脂* 983.6 1,176.2 730.6 354.58
氢化双酚 A 型环氧树脂 76.40 15.69 21.74 21.37
双酚 A 型酚醛环氧树脂 302.31 203.65 78.46
其他(MDI 改性环氧树脂、苯酚酚
醛型环氧树脂、溴化环氧树脂、 3.44 9.42
双酚 F 型环氧树脂等)
总产量(含转制) 33,985.26 43,460.73 35,379.68 30,996.61
总产量(不含转制) 32,626.97 38,426.60 32,348.80 30,748.92
销量
产品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双酚 A 型环氧树脂 35,114.96 38,227.35 28,835.50 32,149.73
邻甲酚醛型环氧树脂* 1,048.04 932.97 456.59 121.56
氢化双酚 A 型环氧树脂 43.36 20.44 16.56 16.25
双酚 A 型酚醛环氧树脂 202.00 154.64
其他(MDI 改性环氧树脂、苯酚酚
醛型环氧树脂、溴化环氧树脂、 0.36 1.72 1.48 4.42
双酚 F 型环氧树脂等)
总销量合计 36,408.72 39,337.12 29,311.63 32,291.95
注:不含代加工的产销量
化目前生产的环氧树脂类产品主要向发行人销售,在满足发行人对原材料的需求之外,
亦存在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大连齐化所生产的环氧树脂稳定批量供应江苏、广东等地
的多家知名电子厂商客户,部分产品处于中试量产阶段。
综上所述,大连齐化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高品质环氧树脂系列产品的生产和研
究;大连齐化坚持技术创新,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具备研发成果转化和实现创新
应用的实力;大连齐化生产的环氧树脂系列产品因品质优良、性能稳定得到客户的广泛
认可。
基于现有的生产经验及市场前景,发行人拟通过大连齐化投资建设 8 万吨/年电子
级环氧树脂扩建项目,提高市场占有率。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主营业务产业链开展,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有力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将提高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能力及整体竞争实力。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销售
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
(二)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
项目二的主要产品为电源类产品及复合材料类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情况如下:
目前是否已生产
产品 原材料 技术 应用领域
类似产品
电阻、电容、集成电路、 反激、正激、半
模块类电源 MOS 管、变压器、二极 桥、buck、boost
管、三极管、外壳 技术
特殊装备、新能
电阻、电容、集成电路、 数据管理、通信、 源汽车、轨道交
盘类定制电
MOS 管、变压器、二极 系统架构设计等 通、航天航空汽 是
源
管、三极管、外壳 技术 车及绿色能源
等
电阻、电容、集成电路、
大功率类电 移相全桥+同步
MOS 管、变压器、二极
源 整流技术
管、三极管、外壳
风电叶片、光
拉挤复合材 复合材料拉挤成
环氧树脂、玻璃纤维 伏、储能、汽车、 是
料制品 型技术
海洋工程
目前是否已生产
产品 原材料 技术 应用领域
类似产品
暂无生产销售。与
汽车内外饰件, 拉挤复合材料制品
环氧树脂、聚氨酯树脂、
模压片材 模压成型技术 卫浴、轨道交通 在技术参数等方面
玻璃纤维、
内饰件 存在一定差异,但
整体上区别较小。
无人机、轨道交
热固性预浸 环氧树脂、玻璃纤维、碳 模压成型技术,
通、汽车、航空, 康达新材代加工
料 纤维 热压罐成型技术
体育用品
暂无生产销售。与
热固性预浸料存在
热塑性预浸 一定差异,但整体
PP/PA,玻璃纤维 模压成型技术 汽车、体育用品
料 上区别较小;且为
发行人复合材料产
品的中间材料。
暂无生产销售。与
汽车内外饰件, 拉挤复合材料制品
环氧树脂、聚氨酯树脂、
模压制品 模压成型技术 卫浴、轨道交通 在技术参数等方面
玻璃纤维、
内饰件 存在一定差异,但
整体上区别较小。
报告期内,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已经实现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源模块 6,631.25 83.20% 8,337.52 84.03% 6,266.08 70.38% 9,301.31 80.09%
复合材料 1,339.16 16.80% 1,584.17 15.97% 2,636.93 29.62% 2,312.17 19.91%
合计 7,970.41 100.00% 9,921.69 100.00% 8,903.01 100.00% 11,613.48 100.00%
发行人生产的电源类产品(模块类电源、盘类定制电源、大功率类电源)由发行人
全资子公司力源兴达进行生产和销售,涉及向特殊装备等领域供货。目前报告期内,电
源模块产量分别为 12.12 万台、10.04 万台、9.12 万台和 5.02 万台。康达北方研发中心
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尚在建设中,未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项目二的电源类产品主要是基于力源兴达的研发及生产能力,力源兴达目前具备特
殊装备领域相关资质证书,且已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根据发行人未来的规划,项目二建
设完成后,在康达新材料(天津)取得特殊装备领域产品销售资质及完成相关审批程序
前,康达新材料(天津)将向力源兴达提供电源产品的通用元器件,由力源兴达承接特
殊装备领域单位的定制化电源类产品,力源兴达直接向特殊装备领域单位进行销售。本
项目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元器件、灌封胶、产品外壳等,市场供应充足,可从国内市场随
时采购,供应渠道通畅。
发行人生产的复合材料主要用于风电叶片制造领域。目前复合材料中拉挤主梁板等
产品已经进行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复合材料拉挤柱梁板产品生产量分别为 1,431.66
吨、1,427.07 吨、1,229.46 吨和 1,020.14 吨,销售量分别为 1,246.90 吨、1,590.76 吨、
存在一定差异,但整体上区别较小,相关产品因市场竞争与供需环境影响,暂无生产。
热固性预浸料主要系发行人为客户代工生产。热塑性预浸料与热固性预浸料技术差异
较小,发行人具备相应生产技术和能力,但因市场环境因素导致发行人暂未生产。本
项目主要原材料为聚合 MDI、聚醚多元醇、环氧树脂、酸酐类环氧固化剂等,市场供
应充足,可从国内市场随时采购,供应渠道通畅,与现有产品的原材料不存在较大差异。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是原有产品的扩充生产及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在技术、
生产和客户方面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了解其募投规划与技术储备情况;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募投项目可研报告等信息,了解发行人现
有产品与募投产品的异同以及报告期内销售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项目一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已实现生产销售;项目二产品可应用于特殊装备、
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航天航空汽车及绿色能源等诸多领域,具备军民多层次市场前
景,募投项目的生产、销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
四、本次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已投入金额对应的内容,目前最新进展情况,本次募
集资金是否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金额。
发行人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已投入金额对应的内容
项目一总投资额为 40,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9,861.17 万元,流动资金 10,183.8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6,987.48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 以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额
一 建设投资 29,816.17 - -
二 流动资金 10,183.83 - -
合计 40,000.00 257.86 26,987.48
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扣除公司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日,即 2025 年 6 月 18 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1,000.00
万元。其中项目一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 700 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34,242.6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9,795.60 万元,建设期利息 922.50
万元,流动资金 3,524.5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3,312.52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投入 以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
一 建设投资 29,795.60 12,622.95
二 建设期利息 922.50 205.94 -
三 铺底流动资金 3,524.50 - -
合计 34,242.60 12,828.89 13,312.52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最新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分析论证、备案、环
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8 万吨/
项目一 保审批等工作。目前,本项目仍处于施工
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项目
图设计阶段。
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 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分析论证、备案、环
项目二
复合材料产业项目 保审批等工作,土建主体工程已完工。
项目三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金额
项目一目前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董事会前投入金额较少,且未包含在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内;截至 2025 年 9 月末,项目一已投入 178.11 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属于本次
募集资金拟投入部分,该部分金额均为董事会(2025 年 6 月 18 日)后投入金额,不涉
及董事会前的投入。项目二目前已完成土建主体工程建设,董事会前投入金额为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金额。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下述核查程序:
(1)与发行人访谈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查阅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预案文件、董事会决议文件;获取本次募投项目
投入明细表,查阅获取报告期内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银行日记账,复核本次募投项目
已实际投入资金的金额、时间及用途。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已投入金额对应的内容与目前最新进展情况相匹配,本次募
集资金不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金额。
五、发行人拟自用的电子级环氧树脂是否用于生产环氧胶等胶粘剂产品,结合环
氧胶毛利率下降、风电相关补贴政策取消、发行人报告期内对电子级环氧树脂的采购
情况等说明发行人胶粘剂产品市场需求是否减弱,预计将从大连齐化采购项目一产能
的 50%依据是否充分;结合项目一、项目二对应募投产品报告期内产能情况(如有)、
本次新增产能、扩产比例、下游应用领域及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产品竞
争力、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等说明本次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大产能
消化风险。
发行人回复:
(一)发行人拟自用的电子级环氧树脂是否用于生产环氧胶等胶粘剂产品,结合
环氧胶毛利率下降、风电相关补贴政策取消、发行人报告期内对电子级环氧树脂的采
购情况等说明发行人胶粘剂产品市场需求是否减弱,预计将从大连齐化采购项目一产
能的50%依据是否充分;
本次 8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项目所产产品可以用于生产环氧胶、环氧灌注
树脂等胶粘剂产品。因环氧树脂为精细化工产品,品种和型号繁多,后期可根据市场需
求以及订单情况调剂具体型号的产线和产能利用情况。
(1)环氧胶毛利率下降因素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14.21%、16.13%、15.92%和 10.67%。
环氧胶类产品包括风电环氧结构胶、风电环氧灌注树脂及电子环氧胶等,毛利率下降的
主要原因系毛利率较低的风电环氧灌注树脂销量占比逐年增长。2023 年至 2025 年 1-9
月,风电环氧灌注树脂在环氧胶类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 31.56%、37.14%和 55.59%。2024
年度,发行人风电环氧灌注树脂全年销售量约 4.5 万吨,同比上升 90%以上,连续三年
实现增长,市场份额提升,晋升行业前四。
虽然风电环氧灌注树脂毛利率相对较低,但灌注树脂系列产品为风电叶片制造主材
之一,广泛应用于风电叶片预制件和芯材的铺设环节。公司围绕风电叶片结构胶核心业
务,深耕市场、强化技术,达成既定销售目标,国内市场份额第一地位稳固。作为胶粘
剂板块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公司已形成风电环氧结构胶、环氧灌注树脂、拉挤树
脂、喷胶、丁基胶条及主梁拉挤板复合材料等风电叶片材料全链条供应体系。
发行人除上海奉贤生产基地外,投资建设福建邵武和唐山丰南胶粘剂生产基地,南
北两个项目充分利用地域、市场及政策优势,为公司胶粘剂系列产品的规模化提升与产
品类型扩充打下基础;报告期内发行人收购并增资大连齐化,向胶粘剂新材料产业链上
游延伸,稳定原料采购与供应。发行人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强化风险抵御能力,提升中长
期盈利能力。受益于风电行业景气度较高,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类收入持续增加。
(2)风电相关补贴政策取消因素
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以下简称《通
知》),决定推进新能源全电量入市、实现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
值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取消或调整了多个行业的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2025 年 11 月 1 日起废止 2015 年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
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而当时为了鼓励利用风力发电,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在取
消上述优惠政策的同时,《公告》明确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①碳中和目标及《风能北京宣言》为风电未来五年发展定下基调
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于 2060 年前
实现碳中和;并且,习近平总书记在 2020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峰会上发表《继往开来,
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讲话中指出,到 2030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
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
到 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
“十四五”规划中也着重强调新能源发展战略,未来中央及地方政策有望进一步扶持
风电行业长远发展。在 2020 年 10 月召开的北京国际风能大会(CWP2020)上,全球
提出,为达到与碳中和目标实现起步衔接的目的,须为风电设定与碳中和国家相适应的
发展战略。在“十四五”期间,我国保证风电年均新增装机量在 5,000 万千瓦以上(即
于 60GW);到 2030 年我国总装机量至少达到 8 亿千瓦,到 2060 年至少达到 30 亿千
瓦。
②平准化成本(LCOE)持续下降,风电竞争力增强
风电平准化成本(LCOE)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不仅包括机组成本、建设成本、运
营成本和年发电量因素,还需考虑上述因素的时间价值及风场运行的税收影响。国内电
网建设极大提高了风电消纳能力,降低了弃风量与弃风率,提升风电机组的发电效率,
推动削减风电平准化成本。因 2015 年风电抢装,未及时合理地规划电力消纳,2016 年
我国弃风量为 497 亿千瓦时、弃风率为 17%,达历史最高水平。受特高压建设的持续推
进及电力消纳整体规划能力的提升,2016-2021 年,国内弃风率逐步下降,2022 年国内
弃风率降为 3.2%,2023 年国内弃风率降为 2.7%,2024 年国内弃风率略微上涨至 4.1%。
弃风率的下降提供了制度基础。风电平准化成本下降及电网消纳能力的提升推动风电机
组的发电效率提高,提高风电相较于其他发电方式的竞争力。
③海上风电发展潜力巨大
海上风电相较于陆上风电具有容量系数高、可大规模发展等优势;风电企业挖掘海
上风能,向海上布局风场成为风电行业的趋势。根据国家能源局和英国可再生能源行业
协会,2024 年全球海上风机新增装机量为 10.70GW,中国新增装机量达 4.04GW,中国
海上风机新增装机量连续五年居全球首位。2019 年至 2024 年,我国新增海上风电装机
容量年均复合增速达到 15.33%;截至 2024 年末,我国陆上风机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根据 CWEA 预测,2025 年中国新增装机容量将实现约 105-115GW,中国风电将进
入年新增装机 1 亿千瓦(100GW)新时代。随着风电装机量的不断提升,进而带动了
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结构胶等材料的市场需求。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报告,2023 年全球及中国风电叶片专用环氧树脂销售
额为 16.15 亿美元、9.45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分别为 114.48 亿元、66.98 亿元。2023 年
风电叶片专用环氧树脂全球市场实现销售 497,701 吨、中国市场实现销售 343,064 吨,
预计至 2030 年全球市场实现销售 786,123 吨、中国市场实现销售 548,290 吨。其中,2024
年-2030 年,全球和中国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6.56%、6.45%,风电叶片专用环氧树脂市
场整体呈长期景气态势。
综上,截至目前风电行业已经通过技术迭代,实现了不依赖政府补贴的经济效益和
良性发展,过去两个五年间受补贴政策和国家五年规划影响的装机周期性起伏变化有所
减弱;同时,国家规划对我国每年新增风电装机量的提出了明确的最低要求,保证了风
电应用领域对环氧灌注树脂和环氧树脂结构胶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未来整体呈现出向上
趋势。
(3)报告期内对电子级环氧树脂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环氧树脂。发行人根据生产计划、
原材料市场价格和库存情况多渠道采购,部分来源于大连齐化生产的环氧树脂。因发行
人采购环氧树脂主要用于风电环氧胶类产品,暂未明确区分普通环氧树脂和电子级环氧
树脂的采购情况。受益于风电行业高景气度,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环氧树脂金额分
别为 41,473.20 万元、48,145.98 万元、52,127.47 万元和 132,423.85 万元;采购的数量分
别为 22,629 吨、37,992 吨、45,109 吨和 106,836 吨,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其中,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发行人从大连齐化采购的环氧树脂金额分别为 6,964.67
万元、28,870.57 万元和 37,855.33 万元;采购量分别为 5,665 吨、25,103 吨和 30,397 吨,
采购数量占比分别为 14.91%、55.65%和 28.45%。
大连齐化厂区现有各类环氧树脂总产能为 4.4 万吨。发行人 2025 年 1-9 月环氧树脂
需求量已覆盖大连齐化现有产能及项目一产能的 50%。随着集团协同效应日益显现,发
行人从大连齐化采购也将逐年增长。
综上所述,受益于风电旺盛的行业增量需求,发行人对环氧树脂具有稳定且持续的
需求,预计将从大连齐化采购项目一产能的 50%依据充分。
(二)结合项目一、项目二对应募投产品报告期内产能情况(如有)、本次新增
产能、扩产比例、下游应用领域及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产品竞争力、在
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等说明本次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大产能消化风险。
大连齐化厂区现有装置生产规模为 3.4 万吨/年双酚 A 型液体环氧树脂;5000 吨/
年双酚 A 型固体环氧树脂;5000 吨/年邻甲酚醛环氧树脂。大连齐化生产的邻甲酚醛环
氧树脂,具有水解氯含量低、无机氯及钾、钠离子含量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分子量分
布窄、收率高等特点,尤其是产品氯离子含量达到了较低水平,高纯型可达 1ppm 以下,
可以满足大规模集成电路塑封材料的使用要求。以保守的口径,本次 8 万吨/年电子级
环氧树脂扩建项目相较于目前 4.4 万吨的环氧树脂总产能,达产后的扩产比例为
液体环氧树脂、双酚 A 型固体(半固体)环氧树脂、邻甲酚醛环氧树脂等多个品种近
百种牌号。本次募投产线具有柔性生产能力,实际产出的规格可以根据客户订单洽谈情
况、下游市场需求、经济效益和企业未来战略规划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调整。在同
等产线条件下,生产附加值更高的电子级特种树脂相较于生产电子级普通环氧树脂的
产量数据会有所降低,在此口径下计算的扩产比例亦会下降。
①下游应用领域及市场需求情况分析
由于环氧树脂的绝缘性能高、结构强度大和密封性能好等许多独特的优点,已在高
低压电器、电机和电子元器件的绝缘及封装上得到广泛应用,主要用于:(1)电器、
电机绝缘封装件的浇注。如电磁铁、接触器线圈、互感器、干式变压器等高低压电器的
整体全密封绝缘封装件的制造。在电器工业中得到了快速发展。从常压浇注、真空浇注
已发展到自动压力凝胶成型。(2)装有电子元件和线路的器件的灌封绝缘。已成为电
子工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绝缘材料。(3)电子级环氧模塑料用于半导体元器件的塑封,
近年来发展极快。由于它的性能优越,大有取代传统的金属、陶瓷和玻璃封装的趋势。
(4)环氧层压塑料在电子、电器领域应用甚广。其中环氧覆铜板的发展尤其迅速,已
成为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之一。此外,环氧绝缘涂料、绝缘胶粘剂和电胶粘剂也有大量
应用。
根据Prismark的统计,全球刚性覆铜板产值从2014年的99亿美元提升至2021年的188
亿美元,2022年和2023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全球刚性覆铜板产值有所下降,为152
亿美元和127亿美元。受益于全球PCB产业向我国转移,电子树脂及覆铜板行业亦逐步
国产化,我国的覆铜板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覆铜板生产国。中国
大陆刚性覆铜板产值从2014年的61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139亿美元,中国大陆占全球
比例进一步提升至73.9%;2022年和2023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中国大陆刚性覆铜板
产值有所下降,为112亿美元和93亿美元。自2024年下半年开始,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累
积的库存去化已基本完成,2025年全球电子行业整体形势向好,根据Prismark预测,2025
年PCB市场全年产值为791亿美元,增速达到7.6%;其中,服务器、AI服务器及数据中
心成为市场增长的核心驱动力,笔记本电脑、游戏机等HDI需求也呈现出较好的增长态
势,车载板块中智能驾驶领域表现尤为亮眼,由此带动相关PCB需求增长较快,18+高
多层板增速达到41.7%,HDI板预计同比增长12.9%。
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覆铜板生产国,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
中国覆铜板市场调查与行业前景预测专题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覆铜板产量约为
测,2025年中国覆铜板产量将增长至11.7亿平方米。
根据Prismark的统计,全球PCB行业产值从2014年的574亿美元,提升至2022年的817
亿美元,2023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全球PCB行业产值有所下降,为695亿美元;我
国PCB产值规模已达到全球规模50%以上。随着PCB产业转移的深化,我国PCB产值规
模比重将进一步提升。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印制电路板(PCB)行业
发展趋势及预测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PCB市场规模为783.4亿美元,同比下降4.2%,
关的PCB需求显著提升,成为产业成长的重要驱动力。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2025
年全球PCB市场规模将达到968亿美元。
从国内来看,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 年中国印制电路板(PCB)行业发
展趋势及预测报告》显示,2023 年中国 PCB 市场规模达 3632.57 亿元,较上年减少 3.80%,
市场规模将达到 4333.21 亿元。
随着“中国制造 2025”“强基工程”和“互联网+”等重大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的推
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作为重要的基础材料,覆铜板产业稳定发
展的宏观环境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特种环氧树脂国内需求量将逐年递增。
而覆铜板材料约占 PCB 材料成本的 30%左右、环氧树脂材料约占覆铜板材料成本
的 25%左右,依据相关数据预测,2026 年全球电子级环氧树脂应用行业产值预计将达
到 76.17 亿美元,公司具备较强的市场份额成长空间,凭借着公司深耕行业多年所积累
的技术工艺优势、生产管理经验、客户渠道以及品牌效应,发行人具备有效消化现有及
新增产能的能力。
②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产品竞争力分析
我国作为电子树脂的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在生产领域仍以基础液态环氧树脂为
主;制造普通 FR-4 覆铜板的低溴环氧树脂目前由中国台湾企业主导。
在近些年 PCB 行业绿色环保生产的要求下,各方开始聚焦能够满足无铅制程要求
和无卤素管控的覆铜板用高性能电子树脂,美、日、韩资和中国台湾企业凭借多年的技
术积累、客户厂商供应体系认证、产品性能参数及质量稳定性等方面优势占据了较多的
市场份额,随着电子信息行业产业链向我国大陆转移以及内资企业的技术追赶,以发行
人为代表的内资企业凭借良好的产品品质、本土化优势以及精细化服务,已经在各个细
分系列成为重要参与者。
在当前增长最为迅速的高速高频覆铜板以及半导体封装载板领域,高性能电子树脂
基本由美国、日本企业主导,随着部分内资企业在技术水平方面取得突破,亦开始逐步
进入这一领域。目前国内的电子级环氧树脂生产企业主要如下:
序号 公司 侧重下游应用领域
通用型和专用型环氧树脂,用于涂料、电路板、电
子封装、复合材料等多个领域
以通用型环氧树脂为主,也有阻燃、低黏等改性环
子封装
从事电子级环氧树脂、覆铜板两大类产品的生产和
销售
磨料磨具、摩擦材料、覆膜砂、耐火材料、保温材
料、电子材料、轮胎橡胶用材料、绝缘材料
大连齐化为国内具有一定实力的环氧系统供应商,生产装置所采用的环氧树脂生产
技术工艺的引进来源为日本东都化成株式会社,属于行业领先技术之一。2020 年 12 月
被辽宁省科技厅认定为“辽宁省雏鹰企业”;2021 年 7 月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第三批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 月“双酚 A 型液体环氧树脂”被辽宁省工信厅认定
为辽宁省“专精特新”产品;2023 年 12 月被辽宁省科技厅认定为“辽宁省瞪羚企业”;
大连市“企业 100 强”、“制造业企业 100 强”荣誉称号。大连齐化参与制定并已经实
施的国家标准 2 项,分别为《GB/T41880-2022 塑料环氧树脂水萃取液电导率的测定》
和 《 GB/T41926-2022 塑 料 环 氧 树 脂 1 , 2- 乙 二 醇 含 量 的 测 定 》 ; 行 业 标 准 1 项
《HG/T6276-2024 双酚 F 型环氧树脂》;正在参与制定或修订的国家标准 2 项、行业标
准 1 项;牵头制定的团体标准 1 项。
经国家合成树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大连齐化产品质量各项指标优于国家标准
GB/T13657-2011《双酚 A 型环氧树脂》所列数据。大连齐化产品已通过第三方权威机
构的 RoSH 和 REACH 认证,其中双酚 A 型环氧树脂被辽宁省工信厅认定为“专精特新”
产品并获得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颁发的“REACH 注册证书”。大连齐化已通
过 ISO9001、ISO14001、ISO45001 三体系认证。
大连齐化生产的邻甲酚醛环氧树脂,具有水解氯含量低、无机氯及钾、钠离子含量
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分子量分布窄、收率高等特点,尤其是产品氯离子含量达到了较
低水平,高纯型可达 1ppm 以下,可以满足大规模集成电路塑封材料的使用要求。
大连齐化生产的高纯度、低总氯、电子级环氧树脂系列产品,通过浇注、涂覆、胶
黏、增强、改性等方式被广泛应用于电气绝缘材料、复合材料、多种金属与非金属的粘
接、耐腐蚀涂料等的制造,在电子电工、绿色能源、5G 通讯、航空航天、机械制造、
工程建筑、轨道交通、绿色涂料、船舶及其他诸多工业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起到越来越
重要的作用。
③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等情况分析
当前,国内企业凭借良好的性能和稳定的品质、较高的性价比和优质的服务,打破
了国际先进企业的技术和市场垄断,降低了我国覆铜板、PCB 厂商对进口电子树脂的
依赖。另一方面,受国际形势等因素的影响,为保障自身供应链安全,下游客户积极开
发国内供应商、增加了对国内供应商的采购。部分以发行人为代表的国内企业正在抓住
这一市场契机,陆续进入知名覆铜板及 PCB 厂商供应商体系,为未来产能提供充足的
消化空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的订单覆盖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在手订单量(含税) 4,586.19 1,692.44 952.01 5,259.73
期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余额 1,762.48 1,585.27 1,422.76 1,032.82
在手订单覆盖率 260.21% 106.76% 66.91% 509.26%
注:在手订购单覆盖率=在手订单量/期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大连齐化环氧树脂在手订单覆盖率整体维持在较高的水平。由于
客户下订单多为逐笔交易逐次下单,或按月度下单的模式,因此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
生产模式,公司会根据客户的采购量结合原材料采购价格、采购周期等生产,因此某
一具体时点的在手订单只能反映客户单个时点的采购需求,不能有效反映客户对环氧
树脂中长期的需求情况。大连齐化电子领域的市场开拓也将随着自身产能扩充和供给
能力的提升而逐步加强。
大连齐化目前生产的环氧树脂已经达到电子级水平并在电子领域应用。大连齐化
客户除康达新材外,还主要包括江苏及广东等地的知名电子厂商客户。发行人已经与行
业覆铜板和 PCB 主要厂商开展合作洽谈和相关认证工作。部分客户主要因大连齐化产
能受限而暂缓合作。2024 年直接向覆铜板生产企业销售环氧树脂 68.20 吨,销售金额
(含税)为 158.30 万元;2025 年 1-9 月直接向覆铜板生产企业销售环氧树脂 94.80 吨,
销售金额(含税)为 215.54 万元,呈逐渐上升态势。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客户
代 加 工 生 产电 子 级 特种 环氧 树脂 分别 为 536.80 吨、 1,692.32 吨、 1,816.50 吨和
部分产品导入期甚至长达 2 年左右,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产能爬坡 3
年左右的总体时间进度,公司具备足够的时间进行相关新产品的客户端导入与认证。
发行人从业务协同角度出发,不断完善战略布局,强化了业务之间的资源联动,亦
为后期电子级环氧树脂材料的产能消化提供新的路径。大连齐化生产电子级环氧树脂可
以自用于发行人的环氧胶等胶粘剂产品。受益于下游行业较高景气度的持续拉动,发行
人的集团协同效应有助于大连齐化的产能释放和消化。发行人在巩固核心业务的市场地
位的同时,从风电叶片制造领域不断延伸至包装领域、电子、轨道交通及家电领域,并
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加快推动公司业务的国际化目标。此外,发行人胶粘剂与特种树脂
新材料板块外,也在电子信息材料和电子科技板块领域逐步延伸和布局。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发行人采购的环氧树脂分别为 37,992 吨、45,109 吨和 106,836
吨,其中从大连齐化采购的环氧树脂分别为 5,665 吨、25,103 吨和 30,397 吨,呈逐年
增长的态势。
受限于大连齐化目前仅有的 4.4 万吨环氧树脂产能,在保证康达新材对环氧树脂
需求的情况下,必然影响到对其他客户的产能分配。此外,大连齐化还为发行人提供
环氧灌注树脂等产品,挤压了向除发行人以外的客户提供环氧树脂的产能。2022 年大
连齐化在未向发行人供货的情况下即已经实现销售环氧树脂 3.28 万吨。本次募投项目
中“8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是基于电子级普通环氧树脂而测算,如果柔性生产附
加值更高、技术更复杂的特种树脂,则产量加总数据亦将下降。且本项目预计将在第 5
年实现达产。故本次设计产能中对外销售 50%的假设也具有合理性,且市场具有消化容
纳能力。
综上,发行人环氧树脂项目的建设符合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相关产能预计缺口与
本次募投相关新增产能相匹配,发行人储备客户资源丰富、合作关系稳定、客户粘性较
强,且发行人具有集团协同优势,为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较好保障,
预计不存在重大产能消化风险。
该项目总投资为 34,242.60 万元,发行人拟使用 13,312.52 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康达
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该项目达产年可形成年产模块类电源
年产拉挤复合材料 2000 吨,模压片材(SMC 片材)500 吨,模压制品 500 吨、热固性
预浸料 500 吨和热塑性预浸料 500 吨的复合材料生产能力。根据发行人聘请奥福科技有
限公司出具的可研报告,本项目达产后以电源产品为主,具体如下:
建设期 运营期
年限 1 2 3 4 5
达产率 60% 80% 100%
营业收入(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模块类电源 9,557.52 36% 12,743.36 36% 15,929.20 36%
盘类定制电源 2,230.09 8% 2,973.45 8% 3,716.81 8%
大功率类电源 14,867.26 56% 19,823.01 56% 24,778.76 56%
电源类产品小计 26,654.87 84% 35,539.82 84% 44,424.77 84%
拉挤复合材料制品 2,123.89 7% 2,831.86 7% 3,539.82 7%
模压片材 398.23 1% 530.97 1% 663.72 1%
热固性预浸料 1,061.95 3% 1,415.93 3% 1,769.91 3%
热塑性预浸料 530.97 2% 707.96 2% 884.96 2%
模压制品 796.46 3% 1,061.95 3% 1,327.43 3%
复合材料产品小计 4,911.5 16% 6,548.67 16% 8,185.84 16%
合计 31,566.37 100% 42,088.50 100% 52,610.62 100%
项目二同时生产电源类产品及复合材料产品,是为满足北方市场不同客户的需求,
以实现对发行人现有产能区域布局的补充。电源类产品和复合材料产品,分别于电源
生产车间及复合材料生产车间生产,上述车间分别位于厂区的西部及中部,彼此隔离,
产线并不共用。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复合材料主要用于风电叶片领域,设计的新增
产能较小,主要系发行人的风电客户相关需求,发行人在本募投项目中进行小批量布
局性规划。后期根据市场环境和供需情况进行组织生产或进一步扩大产能。
目前,本项目产品的下游客户包含特殊领域装备单位,康达新材料(天津)相关生
产线尚未投产,暂未生产相关产品。目前,主要电源类相关产品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力
源兴达生产和销售。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康达新材料(天津)取得特种领域装备产品完
成相关审批程序及取得必要的资质前,康达新材料(天津)将向力源兴达提供电源产品
的通用元器件,由力源兴达承接特种领域装备的定制化电源类产品,力源兴达直接向相
关单位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电源类产能基本稳定在 20 万套左右,本次扩产比
例约 95%。
电源是指把一种制式(电流、电压)的电能转换为其它制式(电流、电压)的电能
的装置。电源按产品名称和原理可主要分为开关电源、UPS 电源、线性电源、逆变电源、
变频器电源和其他电源。开关电源在体积、重量、转换效率、发热量、稳定性等多方面
具备一定优势,目前是电源中的主流产品,其市场规模随着电源行业良好发展而得到快
速成长。
全球来看,随着电子设备对能效要求的提高,以及下游消费电子、工业、数据中心
等行业需求增长,开关电源行业将稳步扩张。根据 QY Research 最新调研报告显示,预
计 2029 年全球开关电源市场规模将达到 388.8 亿美元,2022-202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
CAGR 为 4.4%。
数据来源:QY Research
从开关电源的应用领域来看,消费电子是最主要的应用领域,2022 年消费电子的
消费市场占据全球开关电源市场 47.24%的份额。据此测算,2022 年全球消费电子类开
关电源的市场规模为 135.86 亿美元。
数据来源:QY Research
在我国,随着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低碳时代”到来,以及下游电子设
备趋向小型化、轻薄化、节能化,对电源体积和重量要求更高,开关电源凭借良好的功
能特点迎来快速发展。根据中国电源学会统计,中国开关电源市场规模从 2016 年的 1,215
亿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1,832 亿元,5 年复合增长率达 10.81%。预计 2025 年中国开关电
源市场达到 2,532 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电源学会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动新基建,重点投资方向包括 5G 基建、数据中心、特高压、
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等。此外航
空航天等特种领域的发展对开关电源的种类、数量以及质量要求也逐渐提升。航空航天
实力是国家国防安全和国际地位的重要保障。2025 年我国国防预算支出为 17,846.65 亿
元,较上年度增长 7.2%。随着国家对航空航天事业的持续投入,国防建设需求增加、
特种装备逐步信息化、高端化,定制类电源市场也将迎来发展转机。
在航空、航天及军工等高精尖领域,受限于早期国内企业在生产工艺、电路设计及
可靠性技术等方面的短板,相关电源产品曾长期依赖国际品牌供应。随着国家战略对军
工产业链自主可控的强化要求,国产化替代进程显著加速,技术实力突出的本土电源企
业逐步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在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等核心指标上实现赶超。由于对
电路性能要求较高,目前航空航天领域仍大量使用进口高端电源产品,随着国内厂商在
产品性能、可靠性等方面的不断提高,国产化替代空间广阔。
行人电源模块收入随行业逐步企稳复苏。目前,保守估计公司 2026 年在手预计订单约
随着材料科技的高速发展,复合材料以其高效率、耐腐蚀、高比模、高稳定性、耐
高温等性能优势在航空航天、汽车、轨道交通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愈发广泛。随着国
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变,新能源、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其他新兴产业的
加快发展,国内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需求将日渐强劲。其中交通运输、工业设备发展推
动高分子复合材料增长潜力很大,从子行业应用看,航天航空、汽车、风电、光伏等行
业需求增长力度强劲。
本项目以电源类产品为主,复合材料扩产的产能增加较小,而下游应用广泛,市场
空间巨大,产能容纳空间大。报告期内,发行人本次募投的复合材料主要应用于风电领
域,系为有需求的部分客户提供的配套产品或代加工服务,收入占比相对较小。报告期
内复合材料收入低于发行人整体总收入的 1%,故未单独统计其产能情况。发行人掌握
相关技术,具备生产能力,因市场环境和供需情况导致模压片材与制品、热塑性预浸
料暂无生产。发行人的风电客户有相关需求,因此发行人在本募投项目中进行了小批
量布局性规划。
综上,发行人电源产品及复合材料的建设符合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相关产能预计
缺口与本次募投相关新增产能相匹配,发行人储备客户资源质地较好、合作关系稳定、
客户粘性较强,为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较好保障,预计不存在重大产
能消化风险。同时,发行人亦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产能消化等相关的风险提示。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行业发展报告,了解行业发展和竞争情况,并向发行人进行访谈;
(2)查阅同行业公司的年报等公开信息,了解业务发展与发行人竞争情况;
(3)访谈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情况、产能安排与消化安排,查阅其合同履行等情
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氧树脂采购量不断增加,胶粘剂产品市场需求不存在减弱情况,
预计将从大连齐化采购约占项目一产能的 50%具备合理性。
本次新增产能考虑了下游应用领域和市场需求,发行人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
地位和技术实力,客户关系稳定,预期订单充足,本次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不存
在重大产能消化风险。
六、报告期内环氧胶类产品产能利用率大幅高于 100%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募投
项目效益测算的产能利用率预计情况及合理性。
发行人回复:
(一)环氧胶类产品产能利用率大幅高于100%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国内风电装机量预计持续增长,其中 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风电行业
增长主要系“十四五”收官阶段的风电项目进展集中实现突破。2024 年及前期的巨量风
电行业招标在 2024-2025 年陆续得到释放,根据国家能源局 2025 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
会数据,2025 年前三季度,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 6109 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 5759
万千瓦,海上风电 350 万千瓦。截至 2025 年 9 月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 5.82
亿千瓦,同比增长 21.3%,其中陆上风电 5.37 亿千瓦,海上风电 4461 万千瓦。2025 年
前三季度,全国风电累计发电量 8137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4.3%,全国风电平均利用
率 94.0%。
报告期内,国内风电行业规模有明显增长带动了风电产业链上游的风电结构胶等产
品需求量大幅提升,发行人作为国内风电用结构胶的主要厂商,在国内风电用结构胶领
域的市场份额较高。在当前行业背景下,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受市场需求影响产量和销
量显著提升。具体而言,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大幅高于 100%的原
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受益于风电行业景气度上升,发行人风电叶片环氧结构胶及灌注树脂系列产品需求
旺盛,拉动环氧胶板块业务需求增长。发行人报告期内订单量持续增加,环氧胶类产品
销量分别为 34,530.11 吨、60,137.20 吨、85,892.79 吨、170,174.73 吨。
公司生产的环氧胶类产品主要包括风电环氧结构胶类产品和风电环氧灌注树脂类
产品。公司收购大连齐化后,为满足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大连齐化在 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加工生产了环氧胶类产品中的风电环氧灌注树脂类产品 20,718.75 吨、
加工产品,将双酚 A 型环氧树脂等系列产品通过加工调和生产为风电环氧灌注树脂产
品。大连齐化的配套生产,使公司的环氧胶类产品中的风电环氧灌注树脂产量规模大幅
提升,提升了产能利用率水平。
发行人目前环氧胶类产品的主要产能来自上海奉贤厂区,上海奉贤厂区环氧胶类产
能主要用于生产风电环氧结构胶类产品和风电环氧灌注树脂类产品。在项目报批阶段,
上海奉贤厂区备案的产能基数通常按照每日 8 小时工时的生产计划估算,实际通过增加
生产班次等方式,仍有较大提升余地。报告期内,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生产班次的排班
频率逐年提升,生产工时随班次提升同步增长,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发
行人上海奉贤厂区一车间风电结构胶类产品累计工人工时分别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
加 77.79%、32.01%和 139.75%。
大连齐化厂区的环氧胶类产品主要为风电环氧灌注树脂类产品,该类产品在生产环
节上减少了原基础树脂的包装工序并增加了风电环氧灌注树脂产品的包装工序,整体生
产工时增加有限,主要通过技术改造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增加了环氧胶类产品产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的主要生产情况如下:
生产 2022 年平均每 2023 年平均每 2024 年平均每 2025 年 1-9 月平均
厂区 产品
车间 日生产时长 日生产时长 日生产时长 每日生产时长
风电结构 一车
上海奉 胶类 间
贤厂区 风电灌注 一车
树脂类 间
大连齐 风电灌注 一车 (经过改造升级,
不适用 不适用 (每天可以产
化厂区 树脂类 间 理论产能每天可
生产 7 批)
综上,主要由于市场整体需求增加,公司订单量大幅增加,同时通过增加生产班次、
子公司辅助生产、技术改造以及在建产能尚未释放等因素,造成报告期环氧胶类产品的
产能利用率较高。针对环氧胶产能利用率较高的问题,公司已存在扩产计划,如丰南康
达建设的生产基地目前已处于验收阶段,可逐步缓解产能利用率紧张的问题。产能释放
策略方面,新产能释放将根据市场需求逐步进行,避免一次性满产导致库存积压。后续
产能投产后,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产能压力。
(二)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产能利用率预计情况及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一拟扩建的 8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生产线,电子级环氧树脂是一
种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环氧基团的高分子化合物,因其优良的绝缘性、防腐性、耐化性、
耐热性和接着性,被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的绝缘和封装、涂料、复合材料、建筑材料和
粘接剂等领域。
本次拟投资扩建的 8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生产线,可生产双酚 A 型电子级环氧
树脂。电子级环氧树脂与普通环氧树脂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更高的纯度和性能要求,在电
子元件封装、覆铜板、电工浇注、粉末涂料、汽车底漆和风力叶片等领域有广泛应用。
报告期内,本次募投项目一拟投产的基础环氧树脂产品在集团内部需求旺盛,2025
年 1-9 月,公司集团总部采购各型号的基础环氧树脂规模较大,以 E54 环氧树脂为例,
剔除最终来源自大连齐化供应的 E54 环氧树脂外,公司仍向外部供应商采购 E54 环氧
树脂 47,654.84 吨,集团内部面临环氧树脂需求旺盛而产能不足的情况,大连齐化本次
投产的电子级环氧树脂生产线可有效缓解集团产能不足的问题。
同时,发行人合成树脂业务板块经过高频次地研发、测试、试生产等环节,大连齐
化已具备多种电子级特种环氧树脂的生产能力,产品可应用于电子层压板、复合材料、
浇铸料、绝缘材料、浇注料、电子油墨等多个领域,并可与集团内电源模块等领域产生
协同效应。目前公司已与下游供应商形成一定商业意向,但受限于电子级特种环氧树脂
的产能问题,尚未具备成规模的生产能力。本次投资建设的 8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
生产线扩建项目,有助于集团抢占特种环氧树脂领域高端市场。
结合本次项目一的设计生产能力,可生产电子级环氧树脂,也可通过调整工艺、配
方生产基础环氧树脂,发行人基础环氧树脂的采购需求较高,项目一的投产产能将优先
保障集团生产需求,将有效提升本次项目一的产能利用效率。基于前述背景,本次募投
项目一新增产能的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吨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产品 设计产能
预计产能 预计产能 预计产能 预计产能 预计产能
产能利用率 - 60.00% 80.00% 95.00% 100.00% 100.00%
电子级环氧树脂 80,000 48,000 64,000 76,000 80,000 80,000
综上,审慎预测本次募投项目一在投产前三年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60.00%、80.00%
和 95.00%,并在投产第四年达到满产状态,项目预测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下述核查程序:
(1)了解最新行业数据、行业政策,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并向发行人进行访谈;
(2)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环氧胶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数据,复核环氧胶类产品的收
入成本明细;
(3)访谈发行人及子公司环氧胶类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和采购情况;
(4)核查发行人主要厂区的生产计划、工时情况等;
(5)查阅、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产能利用率大幅高于 100%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主
要系市场整体需求增加,公司订单量大幅增加,同时通过增加生产班次、子公司辅助生
产、技术改造以及在建产能尚未释放等因素,造成报告期环氧胶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较
高。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产能利用率具备合理性。
七、项目一、项目二预计产品单价、毛利率情况,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及
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发行人合成
树脂类产品毛利率为负的具体原因、变动趋势等说明项目一生产电子级环氧树脂的必
要性及预测毛利率合理性;项目一预测效益是否包含自用部分,是否合理、谨慎。
发行人回复:
(一)项目一、项目二预计产品单价、毛利率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一大连齐化 8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项目主要产品基于当前市
场需求审慎预测产品价格。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规模化生产的相关产品主要为各型号
的环氧灌注树脂,大连齐化实现规模化生产的相关产品主要为各型号的双酚 A 环氧树
脂。主要型号产品的报告期内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产品及型号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环氧树脂类
DYD-128 14,542.92 13,154.09 不适用 不适用
DYD-127 14,078.41 13,019.97 不适用 不适用
环氧灌注树脂类
WD0135 风电叶片真空灌注环氧树脂 16,218.46 15,754.66 19,537.89 25,675.21
WD0137 风电叶片真空灌注环氧树脂 16,211.45 15,752.20 19,473.96 25,523.49
ENM-R01A 风电叶片真空灌注环氧树脂 16,308.62 16,241.30 20,500.63 26,059.86
ENM-R01B 风电叶片真空灌注环氧树脂 16,303.95 16,259.38 20,540.33 26,005.49
注:①产品销售单价基于发行人集团本部的主要产品型号销售数据测算。
综上,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基础环氧树脂的销售价格情况,审慎预测本次募投项目
一投产后电子级环氧树脂预计含税销售均价约为 15,000 元/吨,剔除增值税影响的预测
不含税销售单价约为 13,307.52 元/吨,预测单位营业成本为 12,244.18 元/吨,预测产品
前三年毛利率分别为 7.04%、8.33%和 9.17%,第四年后产品平均毛利率为 9.26%。
根据环氧树脂市场需求、发行人原材料采购需求以及大连齐化技术储备情况,审慎
预测项目投产后前 5 年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60.00%、80.00%、95.00%、100.00%和
单位:万元
序号 预测年度 1 2 3 4 5 6 7
- 运营负荷 建设期 60% 80% 95% 100% 100%
电子级环氧
树脂
工业氯化钠
(副产品)
序号 预测年度 1 2 3 4 5 6 7
前述项目一效益预测基于大连齐化单体报表口径进行预测,属于发行人合并口径
的合成树脂业务范围。发行人预计将从子公司大连齐化采购项目一生产的电子级环氧
树脂产品,采购规模根据发行人环氧树脂采购需求确定,具体将根据发行人生产计划、
客户订单、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预计会达到 50%以上。前述自用部分采购将
不体现在合并口径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中,产品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需根
据自用采购规模进行合并抵消,自用部分不增加合并口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体现在
胶粘剂和合成树脂业务板块。对发行人项目一采购自用的情况进行测算如下:
假设发行人采购自用项目一生产的电子级环氧树脂产品占投产产能的比例为 50%
的情况下,剔除发行人自用部分产能后,项目投产后前五年预计项目收入及毛利率情
况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预测年度 1 2 3 4 5 6 7
- 运营负荷 建设期 60% 80% 95% 100% 100%
电子级环氧
树脂
工业氯化钠
(副产品)
注:未考虑自用部分毛利润情况,合并报表口径自用部分毛利润将体现在胶粘剂等下游业务板
块。
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主要用于建设模块电源及复合
材料生产线,属于电子科技板块,与公司现有的胶粘剂与特种树脂新材料业务形成纵向
协同,是公司“新材料+电子科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旨在进一步夯实公司在高
端新材料领域的布局,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由于本项目两大类产品主要规格和型号均为非标类定制产品,故无法对比市场同类
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建设单位及集团下属公司近年的生产销售经验和市场可接受价格中
位数预测,如下所示:
报告期内是否
预测价格(含
序号 名称 年产量 单位 规模化生产相
税)
关产品
一 电源模块
二 复合材料
根据前述产品单价,审慎预测项目投产后前 5 年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60.00%、
单位:万元
序号 预测年度 1 2 3 4 5 6 7
建设
- 运营负荷 60% 80% 100% 100% 100%
期
拉挤复合材料
制品
项目二在取得相关资质前,部分电源类产品(主要为通用元器件)将通过销售至
发行人子公司力源兴达进行再加工,对集团合并口径财务报表的影响与项目一类似,
同属于发行人向对应产业链上游的业务延伸,自用部分相关产能不增加合并口径营业
收入,自用部分营业成本按相同比例抵消。项目二产品自用的比例将受未来市场需求、
相关资质申请进度等因素影响,对发行人项目二采购自用的情况进行测算如下:
假设情形 1:发行人采购自用规模占项目二产能的 30%
根据发行人电源模块业务现有产品所对应的下游客户情况及目前的市场开拓情
况,预计项目二设计产能中,其中约 30%的电源类产品生产需要取得特殊装备领域相关
资质,取得相关资质前约 30%的电源类产品将通过内部销售进行再加工。根据产能设计
情况预测,电源类产品收入占项目二收入的比重约为 84%,复合材料收入占比较小,复
合材料自用比例参照电源类产品自用比例进行测算。
综上,预计发行人采购自用项目二生产的电源类产品和复合材料占投产产能的比
例约为 30%左右,剔除发行人 30%自用部分产能后,项目投产后前五年预计项目收入及
毛利率情况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预测年度 1 2 3 4 5 6 7
建设
- 运营负荷 60% 80% 100% 100% 100%
期
拉挤复合材料制
品
注:未考虑自用部分毛利润情况,合并报表口径自用部分毛利润将通过力源兴达体现在电源模
块等业务板块。
假设情形 2:发行人采购自用规模占项目二产能的 50%
根据发行人电源模块业务现有产品所对应的下游客户情况及目前的市场开拓情
况,项目二设计产能中预计约 30%的产能将由发行人采购自用。考虑到极端情况下,如
项目二产能内部需求旺盛或相关资质办理进度不及预期,发行人采购自用规模存在自
用比例进一步增加的风险。出于对极端情况的考虑,审慎预测发行人因相关资质办理
进度不及预期等原因项目二采购自用比例进一步增加 20%的极端情况下,发行人项目二
采购自用的比例达到 50%,剔除发行人自用部分产能后,项目投产后前五年预计项目收
入及毛利率情况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预测年度 1 2 3 4 5 6 7
建设
- 运营负荷 60% 80% 100% 100% 100%
期
拉挤复合材料制
品
注:未考虑自用部分毛利润情况,合并报表口径自用部分毛利润将通过力源兴达体现在电源模
块等业务板块。
(二)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对比情况及同行业对比情况
(1)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对比情况
电子级环氧树脂与普通环氧树脂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更高的纯度和性能要求。例如,
电子级环氧树脂要求总氯含量低于 0.1%,而普通级的总氯含量通常在 0.5%左右,低氯
含量有助于防止环氧树脂降解和变色。此外,电子级环氧树脂对钠离子等碱金属离子的
含量也有更严格的要求,通常钠离子含量需低于 10ppm,以避免树脂吸水并提供更高的
绝缘性能。电子级环氧树脂在电子元件封装、覆铜板、电工浇铸、粉末涂料、汽车底漆
和风力叶片等领域的应用中,部分产品仍然依赖进口。随着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环氧
树脂应用领域的逐步扩大,相关产业链对能够生产高性能、稳定性强的高品质环氧树脂
产品的企业存在较高的市场需求。
本次项目一的预测产品价格系在基础环氧树脂市场价格基础上谨慎预测,整体预测
价格偏低。根据项目一产成品价格的预测平均售价与报告期内主要型号的基础环氧树脂
产品和环氧灌注树脂产品的销售价格对比,本次募投项目的电子级环氧树脂预测单价与
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售价无重大差异,效益预测较为谨慎。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销售的环氧树脂主要为双酚 A 型环氧树脂,生产销售主体
为下属子公司大连齐化,报告期内大连齐化单体报表中环氧树脂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
主体 毛利 毛利 毛利
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率 率 率
大连 环氧树
齐化 脂业务
注:①大连齐化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为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之后的相关数据;
②因 2024 年起,大连齐化环氧树脂内部销售规模较大,在合并报表口径抵消了大部分营收规
模,因此环氧树脂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参考大连齐化单体报表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大连齐化环氧树脂相关业务主营业务毛利率有一定好转,2025 年 1-9
月,大连齐化环氧树脂类业务毛利率由负转正,最近一期毛利率与项目一预测期前期
毛利率差异减少。
大连齐化环氧树脂业务毛利率与项目预测一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环氧树脂业务毛利率 3.71% -0.61% -0.69%
环氧树脂业务毛利率分布区
-0.69%-3.71%
间
项目一预测毛利率分布区间 7.04%-9.26%
注:现有业务毛利率为大连齐化单体报表毛利率。
报告期内,大连齐化现有业务毛利率区间约为-0.69%-3.71%,项目一预测期前五
年项目毛利率区间为 7.04%-9.26%,预测期毛利率高于现有业务毛利率,主要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大连齐化的产能以通用型环氧树脂为主,2023-2024 年行业内基础树脂
新增产能集中释放,中小厂商低价抢占市场,利润空间受到压缩,发行人拟通过项目
一进行电子级环氧树脂的产品布局,争取高端市场份额,预测期内产品结构存在优化。
本次项目一生产线具有柔性生产能力,实际产出的产品规格可以根据客户订单洽谈情
况、下游市场需求、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产品调整。电子级环氧树脂和特种环氧树脂
产品具有更高的单价和毛利率水平,行业内生产电子级环氧树脂和特种环氧树脂的可
比企业主要包括宏昌电子(603002.SH)、圣泉集团(605589.SH)、同宇新材(301630.SZ)
等,前述公司最近 5 年环氧树脂业务对应板块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业务板块 2020年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宏昌电子 环氧树脂 14.85% 13.92% 6.53% 7.03% 5.15%
同宇新材 电子树脂 20.75% 23.12% 24.50% 27.91% 25.50%
圣泉集团 酚醛树脂 23.73% 22.05% 19.62% 19.79% 20.66%
可比公司均值 - 19.78% 19.70% 16.88% 18.24% 17.10%
其中,宏昌电子的环氧树脂业务板块涵盖阻燃环氧树脂、液态环氧树脂、固态环
氧树脂、溶剂环氧树脂等品类,业务综合性较强;同宇新材电子树脂业务板块包括 MDI
改性环氧树脂、BPA 型酚醛环氧树脂等,与圣泉集团的酚醛树脂属于电子级特种环氧树
脂。根据与行业内相关公司对比可知,电子级环氧树脂整体毛利率水平较高,整体高
于综合性环氧树脂的毛利率水平。
项目一可通过生产工艺、配方的调整切换生产不同型号的电子级环氧树脂,基于
审慎预测的角度,项目一的电子级环氧树脂预测期毛利率参照主要环氧树脂厂商毛利
率均值作为基准进行预测。行业内主要树脂厂商最近五年树脂业务板块毛利率均值区
间为 16.88%-19.78%,项目一预测期产品毛利率远低于同行业公司最近五年毛利率均值。
因此,项目一电子级环氧树脂毛利率的预测具有合理性。
环氧树脂作为化工产品,上游原材料主要为双酚 A、环氧氯丙烷、烧碱等,其中双
酚 A 为大连齐化最重要的原材料,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周期影响较
大,采购价格存在明显周期性波动。环氧树脂主要原材料双酚 A、烧碱等相较于近年来
的高位单价,2025 年以来下降明显,环氧树脂产品的生产成本明显下降。具体价格走
势图如下:
图:双酚A价格走势图 图:烧碱价格走势图
圣泉集团 2024 年度毛利率产品分类为合成树脂类,未区分酚醛树脂和铸造用树脂,此处披露 2024 年度毛利率为
酚醛树脂和铸造用树脂的合并毛利率。
发行人于 2023 年底收购大连齐化,开展环氧树脂业务,2023 年末至今的主要原材
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双酚 A 环氧氯丙烷 烧碱(99%)
注:数据来源 wind 数据库、化工在线。价格基数为对应时间节点的现货价格。
根据上表可知,2023-2024 年度主要原材料双酚 A、环氧氯丙烷、烧碱等原材料整
体价格呈现上涨趋势,整体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2025 年度起,除环氧氯丙烷价格上
涨外,主要原材料双酚 A、烧碱价格降幅明显,截至报告期末,分别较 2024 年末的现
货价下降 18.23%和 2.09%。2025 年四季度,前述原材料价格进一步走低,截至 2025 年
末,双酚 A、环氧氯丙烷、烧碱的现货价格较报告期末分别下降 3.82%、6.68%和 14.13%,
下降趋势延续,预计项目一面临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宽松。
综上,预计项目一的市场环境优于报告期,预测毛利率水平相较于报告期内毛利
率情况有所好转。
③采购渠道优化,产品成本可进一步降低
在采购来源方面,2023-2024 年度内,发行人环氧树脂产品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多为
外地供应商,且主要化工原材料因危化品限制不适宜采用水路运输,需采用公路运输,
运距较远导致物流成本略高,且产品价格调整相对于原材料价格存在滞后性,因此导
致采购成本较高。2025 年以来,大连齐化对原材料采购安排进行优化调整,双酚 A 等
原材料陆续增加通过大连市范围内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数量,本地供应商公路运输距离
缩短至 107 公里左右,相较于山东省、黑龙江省等地供应商运输距离可缩短 88%以上,
大幅节约采购成本。综上,2025 年以来,合成树脂业务毛利率有一定好转。
此外,大连齐化当地的化工产业链日益完善,环氧树脂产品已优化双酚 A 的采购
来源问题,后续有望通过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等当地产业园区配套烧
碱工厂的投产解决环氧氯丙烷和烧碱等原材料的就近采购问题,环氧氯丙烷、烧碱等原
材料采购来源在当地配套原材料工程引进落地后,大连齐化有望实现 100 公里主要供应
链覆盖圈,采购成本存在进一步压降空间。
综上,预测期相关产品毛利率高于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毛利率水平,主要系部分型号
电子级特种环氧树脂预测单位售价较高,相应单位成本占比较低,随着原材料采购逐
步本地化,原材料采购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最近一期环氧树脂相关产品毛利率已有
所好转,基于高毛利产品布局、原材料价格下降、物流成本降低和配套供应链优化预
期等原因,本次项目一效益测算的毛利率虽然高于报告期内现有业务毛利率,但具有
合理性和谨慎性,因此预计项目一产品的预测毛利率能够实现。整体而言,项目一预
测毛利率高于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毛利率,但相关差异具有合理性。
(2)项目一同行业对比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一大连齐化 8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电子
级环氧树脂产品。电子级环氧树脂的产能可用于生产风电环氧灌注树脂和风电结构胶的
原材料,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业务有宏昌电子(603002.SH)的环氧树脂业务板块等。
本次项目一与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宏昌电子的环氧树脂类产品单价和毛利率情况
如下:
单位:元/吨
主体 业务板块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单价 24,730.84 15,945.58 14,561.38 -
宏昌电子 环氧树脂
毛利率 6.53% 7.03% 5.15% -
预测期间 业务板块 项目 投产第 1 年 投产第 2 年 投产第 3 年 投产第 4 年
电子级环 平均单价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项目一预测
氧树脂 毛利率 7.04% 8.33% 9.17% 9.26%
注:①为展示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单价及毛利率变动趋势,各年度经营数据与项目投
产年度同向排列。
②可比单价均为含税销售单价,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单
价数据根据公开披露信息计算得出,宏昌电子 2025 年半年报未单独披露环氧树脂营业收入及毛
利率水平。
经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宏昌电子的环氧树脂业务进行对比,项目一平均预测单价与
宏昌电子环氧树脂销售单价基本一致,考虑到项目一产品为电子级环氧树脂,预计销售
单价高于基础环氧树脂,因此项目一产品销售价格预测比较谨慎。项目一预测毛利率结
合当前实际情况,电子级环氧树脂毛利率略高于基础环氧树脂毛利率,符合当前行业内
毛利率水平,且项目投产前期毛利率较低,投产后销量及毛利率存在提升空间。经对比,
项目一预测产品单价和预测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
(1)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与项目二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相
关的产品主要系子公司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兴达”)经营的电源
模块业务。力源兴达经营的电源模块业务,与本次募投项目二相关性较高,有较强的业
务协同空间。最近三年,力源兴达电源模块业务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 业务板块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力源兴 电源模块业 营业收入 6,631.25 8,337.52 6,266.08 9,301.31
达 务 毛利率 52.44% 52.76% 53.11% 56.83%
报告期内,力源兴达开展的电源模块业务毛利率整体较高。本次募投项目二预测的
整体毛利率低于力源兴达的电源模块业务,主要系本次募投项目二作为公司向电子产品
行业和新型复合材料产业链上下游产业延伸进行的产能布局,为电源模块等领域核心主
体力源兴达提供配套产能,因对应产能尚未完成规模化布局,预测平均生产成本较高,
且项目二暂未取得特殊装备领域的相关资质,前期以民用产品及通用产品为主,审慎预
测毛利率较低。
发行人电源模块与复合材料业务综合毛利率水平与本次募投项目二毛利率进行对
比分析如下: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公司现有业务毛利率 44.23% 45.08% 36.15% 43.18%
毛利率分布区间 36.15%-45.08%
项目二预测毛利率分布区间 16.75%-19.98%
注:现有业务毛利率与预测毛利率均为电源模块与复合材料业务板块合并测算。
报告期内,公司电源模块与复合材料现有业务综合毛利率区间约为 36.15%-45.08%,
项目二预测期前五年项目毛利率区间为 16.75%-19.98%,预测毛利率整体低于报告期内
发行人电源模块和复合材料的综合毛利率水平。由于项目二产品可应用于民用领域和
特殊装备领域,其中民用产品和通用产品整体毛利率相对较低,从审慎角度出发,项
目效益综合预测比较保守,效益测算整体上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2)项目二同行业对比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二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计划用于生产
电源模块和复合材料。其中,电源模块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通合科技(300491.SZ)
和新雷能(300593.SZ),复合材料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光威复材(300699.SZ)、
上纬新材(688585.SH)等。因定制化电源模块不同型号间单价差异较大,新型复合材
料不同领域计量单位有差异,项目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对比电源模块业务及新型复
合材料领域毛利率情况,具体对比如下:
项目 公司 业务板块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定制类电源及检
通合科技 52.86% 52.29% 51.06%
测业务
电源模块
电源、电驱及电机
新雷能 56.13% 44.22% 38.80%
类
上纬新材 复合新型材料 20.00% 17.51% 28.43%
复合材料
光威复材 风电拉挤型材 23.91% 17.92% 15.97%
项目 业务板块 投产第 1 年 投产第 2 年 投产第 3 年
项目二预测
项目二综合毛 电源模块及复合
期间 16.75% 18.77% 19.98%
利率 材料
注:为展示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年度毛利率数据与项目投产年度同向排列。
本次项目投产后预计第三年可达到满产阶段,投产第三年预计综合毛利率可提升至
的毛利率水平,与复合材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水平接近,主要系本次募投项
目二作为公司向电子产品行业和新型复合材料产业链上下游产业延伸进行的产能布局,
为集团下属电源模块业务板块核心主体力源兴达提供配套产能,盈利能力弱于产业链核
心主体力源兴达,且项目二暂未取得特殊装备领域的相关资质,前期将以民用产品及通
用产品为主,审慎预测的电源模块毛利率水平低于报告期内电源模块毛利率及同行业可
比公司毛利率水平。
(三)发行人合成树脂类产品毛利率为负的具体原因及变动趋势
单位:万元
行业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合成树脂类 18,930.70 19,225.92 -1.56% 4,014.37 4,067.96 -1.34%
注:2023 年度数据为发行人 2023 年 11 月收购并增资大连齐化完成后纳入合并范围之后的相关
数据;上表数据为发行人合并口径业务数据。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完成对大连齐化的收购,自此开展合成树脂业务。合成树脂业
务属于化工行业,主要原材料双酚 A、环氧氯丙烷、烧碱等属于大宗商品。化工行业具
有显著的周期性特征,其业绩波动主要受产能投资周期、库存周期和产品价格周期共同
驱动。
期间内,市场上环氧树脂行业新增厂商较多,中低端环氧树脂领域因新厂商抢占市场份
额低价竞争等原因市场竞争激烈。同时,2023-2024 年度内,合成树脂主要原材料双酚
A、烧碱等原材料均处于价格高位,大连齐化因原材料来源集中在华北等地区,运距较
远导致物流成本略高,且产品价格调整相对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具有一定滞后性。双酚 A、
烧碱等原材料价格走势图如下:
图:双酚 A 价格走势图(山东市场)
图:烧碱价格走势图
综上,2023-2024 年度,大连齐化因化工行业大宗商品周期性、外部市场竞争及运
输成本差异等原因,合成树脂业务存在毛利率为负的情况。
齐化对采购安排进行优化调整,双酚 A 等原材料通过恒力石化(大连)等大连市范围
内供应商进行采购,大幅节约物流成本。同时,销售端加大集团内部协同,优先保障集
团内部需求,风电环氧灌注树脂在大连齐化环氧树脂产成品的基础上厂区内直接再加
工,提升了生产效率,进一步节约了运输成本。综上,2025 年以来,合成树脂业务毛
利率有一定好转。
同时大连齐化当地的化工产业链日益完善,合成树脂业务板块已优化双酚 A 的采
购来源问题,后续有望通过当地产业园区烧碱工厂的投产解决环氧氯丙烷和烧碱等原材
料的就近采购问题。此外,大连齐化拟进一步加大特种树脂产品布局,包括双酚 A 酚
醛环氧树脂、苯酚酚醛环氧树脂、结晶性树脂、多官能团环氧树脂等电子级环氧树脂产
品,前述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电子层压板、胶黏剂、复合材料、浇铸料、电子油墨等领域,
电子级特种环氧树脂的产品毛利率较高,长期来看,产品结构的优化有望进一步优化大
连齐化合成树脂板块的毛利率情况。
(四)项目一生产电子级环氧树脂的必要性及预测毛利率合理性
发行人合成树脂业务板块的主要产品范围包括双酚 A 型液体/固体/半固体环氧树
脂等基础类环氧树脂,同时发行人也具备邻甲酚醛环氧树脂、氢化双酚 A 型环氧树脂、
高溴环氧树脂、联苯型环氧树脂、多官能团环氧树脂、结晶性环氧树脂、双酚 F 型环
氧树脂、苯酚酚醛环氧树脂等特种环氧树脂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所生产的环氧树脂属于
合成树脂业务板块,电子级环氧树脂相较于基础环氧树脂在精细控制、反应时间以及
催化剂使用等生产工艺方面要求更高,主要应用于电子材料、涂料、复合材料、功能涂
料和胶粘剂等方面。其中,电子材料是环氧树脂的主要应用之一,用于覆铜板的基材、
电子封装、印制电路板油墨等。覆铜板种类繁多,以环氧树脂作为基材的覆铜板约占覆
铜板总量的 70%以上。随着“十四五”规划、“强基工程”和“互联网+”等重大产业转型升
级战略的推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作为重要的基础材料,覆铜板
产业稳定发展的宏观环境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特种环氧树脂国内需求量将逐年递
增。
环氧树脂是分子结构中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环氧基的一类高分子聚合物统称。近年
来,我国环氧树脂行业发展速度较快,环氧树脂产品多集中在中低端领域,产品质量、
稳定性等有待提高,高端产品进口依赖度较大。低端产品所处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利
润相对微薄,而高端特种环氧树脂产品在很大程度上仍需依赖进口。虽然我国环氧树脂
生产和需求量均不断攀升,但市场供给与消费需求不均衡的矛盾依旧突出。
大连齐化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环氧树脂系列产品的生产和研究,产品质量国际
领先、国内一流,可以实现进口替代。2023 年中国环氧树脂行业平均开工率为 56%,
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工率 93%,大连齐化新材料的产品因其质量可靠在市场上广
受欢迎。
此外,报告期内本次项目拟投产的电子级环氧树脂在集团内部需求旺盛,2025 年
大连齐化的 E54 环氧树脂外,仍向其他外部单位采购 E54 环氧树脂 47,654.84 吨,集团
内部面临环氧树脂产能不足的问题,大连齐化本次投产的环氧树脂生产线可有效缓解集
团产能不足的问题。同时,集团合成树脂业务板块经过研发、测试、试生产等环节,大
连齐化已具备多种电子级特种环氧树脂的生产能力,产品可满足应用于电子层压板、复
合材料、浇铸料、绝缘材料、浇注料、电子油墨等多个领域,并可与集团内电源模块等
领域产生协同效应,但电子级特种环氧树脂尚未具备大规模的生产能力。本次投资建设
的 8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项目具备多型号电子级环氧树脂的生产能力,有望带
动大连齐化已完成技术储备的双酚 A 酚醛环氧树脂、苯酚酚醛环氧树脂等电子级特种
环氧树脂的生产能力,对于集团在环氧树脂领域提升产业链地位、开拓高端市场、争取
高端市场份额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意义。
综上所述,基于满足公司环氧胶类产品的产能需要和提升自身产业链地位的需求,
本次项目一结合企业自身的优势,优化调整环氧树脂产品结构,紧盯高端制造供应链的
发展趋势,以电子级环氧树脂为重点,进行产能扩产和技术升级是有必要的。
具体产品方面,大连齐化经过多轮研发、试验、测试,已具备多种型号电子级特
种环氧树脂的生产能力,电子级特种环氧树脂具有更高的技术壁垒,以及更高的市场
售价和毛利率水平。项目一可通过生产工艺、配方的调整切换生产不同型号的电子级
环氧树脂,根据各型号环氧树脂产品的市场价格情况,双酚 A 型基础环氧树脂最近一
期含税市场销售价格为 14,500 元/吨,其他型号电子级环氧树脂型号销售均价均超过
值较高的电子级特种环氧树脂型号的产能,具有更高的毛利率水平。
同时,采购成本方面,2025 年以来,电子级环氧树脂主要原材料双酚 A、烧碱等
采购价格出现回落,同时大连齐化对采购安排进行优化调整,双酚 A 等原材料通过大
连市范围内供应商进行采购,大幅节约物流成本。后续环氧氯丙烷、烧碱等原材料在
当地配套原材料工厂引进落地后,原材料采购成本存在进一步压降空间。
同业对比方面,经过与公司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价格对比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宏昌
电子的环氧树脂业务进行对比,项目一平均预测单价与宏昌电子基础环氧树脂销售单价
大致一致,考虑到项目一产品为电子级环氧树脂,预计销售单价高于基础环氧树脂,因
此项目一产品销售价格预测比较谨慎。同时,预测毛利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符合行业
内平均毛利率水平,项目投产前期毛利率较低,达产后销量及毛利率存在提升空间。同
时,因大连齐化的双酚 A 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优化为大连市本地供应商,节约了采购
成本,后续环氧氯丙烷、烧碱等原材料采购成本也存在优化空间,项目一预测毛利率水
平具有合理性。
综上,本次项目一基于市场行情,审慎预测募投项目一的产品售价和毛利率情况,
产品平均毛利率高于公司合成树脂类产品毛利率,与行业内可比产品毛利率水平无重大
差异,具有合理性。
(五)项目一预测效益是否包含自用部分,是否合理、谨慎
项目一的预测效益包含自用部分。综合前述分析,项目一的产品预测单价与本公司
报告期内同类可比产品价格水平无重大差异,电子级环氧树脂定价与行业内基础环氧树
脂销售价格接近,预计低于行业内可比公司相关产品价格水平,产品售价预测较为谨慎,
平均毛利率预测水平符合行业内平均水平。项目一具体预测单价、毛利率及产能需求情
况参见前文。
报告期内,公司与大连齐化间的购销交易,整体采用市场化价格进行结算,后续
项目投产将通过市场化价格购销等方式开展合作。项目一主要基于项目实施主体单体
口径进行效益预测,预测项目一可能为实施主体大连齐化带来的经济效益。项目一由
发行人采购自用的部分产能在大连齐化单体报表体现经济效益,在发行人集团合并口
径下不直接增加发行人营业收入,但相较于对外采购,生产自用的模式能够保障原材
料供应的稳定性,有效避免外部供应商的利润加成,有助于公司降低单位产品成本,
增加集团合并口径下的利润规模;同时,随着公司自产技术经验的累积,内部产能有
望提升生产效率,进一步形成成本优势,以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体表现为
项目一设计产能中的预计自用部分,主要系将原本需要外部采购的原材料转为集团内
部下属子公司的生产订单,发行人集团本部与募投项目一实施主体大连齐化处于化工
产业链的上下游,分别主要作为环氧结构胶生产商与基础树脂生产商参与产业链分工。
发行人集团本部与大连齐化的内部采购虽然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但相对于外部采
购原材料,内部购销同时减少了合并口径的生产成本,增加了集团利润空间。
假设项目一产能内部采购比例为 50%,预测效益中自用部分营业收入将进行合并抵
消,合并口径营业收入新增规模将较效益预测预计减少约 50%,营业成本将按相同比例
抵消,合并口径营业利润体现在胶粘剂和合成树脂板块。
项目二在取得相关资质前,部分产品将通过销售至发行人子公司力源兴达进行再
加工,对集团合并口径财务报表的影响与项目一类似,同属于发行人向对应产业链上
游的业务延伸,自用部分相关产能均不增加合并口径营业收入,自用部分营业成本按
相同比例抵消。
综上,项目一、项目二自用部分进行了效益预测,但合并口径财务报表将对发行
人自用部分的收入和成本进行抵消,并预测了扣除自用部分的效益情况,并于《募集
说明书》之“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五、募投项目风险”对不能
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
发行人拥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研发实力,生产的环氧树脂包括特种环氧树脂在内等
多个品种近百种牌号,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5G 通讯、航空航天、新能源、工程建筑、
轨道交通等诸多工业领域。发行人围绕风电叶片结构胶构建起了风电叶片材料全链条体
系,自身对于环氧树脂存在较大的采购需求。因此,集团的协同效应将有利于缩短项目
一的达产周期,提升本次项目一的产能利用效率,助力本次项目一的产能释放和消化。
同时,本次项目预测单价和毛利率水平与行业内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不存在高估
项目收益的情况,项目一预测效益整体比较谨慎、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下述核查程序:
(1)核查最新行业数据、原材料价格等,核查双酚 A、环氧氯丙烷、烧碱等的价
格趋势情况;
(2)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环氧胶类、合成树脂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数据,复核合成
树脂类产品的收入成本明细、平均销售价格等;
(3)核查发行人子公司大连齐化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毛利率变化情况;
(4)访谈发行人及子公司环氧胶类、合成树脂类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和采购情况;
(5)查阅、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对比环氧树脂领域、电源模块领域、复合材料领域等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
内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项目一、项目二预计产品单价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无重大差异,项目一预测
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基于高毛利产品布局、原材料价格下降、物流成
本降低和配套供应链优化预期布局等原因,项目一效益测算的毛利率高于报告期内现
有业务毛利率,但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项目二预测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司,主要系电
子产品行业和新型复合材料业务作为公司向胶粘剂产业链上下游产业延伸进行的产能
布局,对应产能尚未完成规模化布局,平均生产成本较高,且前期以民用产品及通用产
品为主,差异具有合理性。
合成树脂毛利率为负主要系化工行业大宗商品周期性、外部市场竞争及物流成本差
异等原因,随着市场周期调整,发行人逐步优化采购安排和产品结构,优先内部购销,
未来毛利率预计会有所好转且与同行业可比不存在重大差异,预测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同时,基于满足公司环氧胶类产品的产能需要和提升自身产业链地位的需求,建设项目
一生产电子级环氧树脂存在必要性。
发行人拥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研发实力,生产的环氧树脂包括特种环氧树脂在内等
多个品种近百种牌号,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发行人作为国内风电叶片结构胶领域领先企
业,自身对于环氧树脂存在较大的采购需求。集团的协同效应将有利于缩短项目一的达
产周期,提升本次项目一的产能利用效率,助力本次项目一的产能释放和消化。项目一
的投产产能借助集团协同需求可获得一定支撑,项目一进行了效益预测,但投产后自用
部分的营业收入和成本将在发行人合并口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抵消,自用部分不增加
发行人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并进行了风险提示,效益预测合理、谨慎。
九、 量化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回复:
(一)量化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之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8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项
目(项目一)预计将新增固定资产合计 29,816.17 万元,预计完全达产年(T3 年)每年
新增折旧、摊销共 2,741.93 万元。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之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项目
二)预计将新增固定资产合计 28,705.65 万元、无形资产 1,090.00 万元。待该募投项目
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后,预计完全达产年(T3 年)每年新增折旧、摊销共 1,770.94 万
元。
因此,在募投项目效益尚未阶段,新增折旧摊销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负
面影响。但随着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逐步提高,新增折旧摊销会随着收入增长而得以消
化,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公司的相关风险”
处及“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五、募投项目风险”之“(三)募投项目新
增折旧、摊销导致利润下滑风险”中进行了风险揭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固定资产将显著增加。随着募投项目建成,公司
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助于提升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如果行业环境或市场需
求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公司则存在因新增折旧、摊销
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下述核查程序:
(1)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各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金额情况;对折旧摊销进行测算,检查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的准确性;
(2)查阅募集说明书,检查发行人对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利润下滑风险的披露。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之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8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
建项目预计将新增固定资产 29,816.17 万元,预计完全达产年(T3 年)每年新增折旧、
摊销共 2,741.93 万元;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之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预计将
新增固定资产 28,705.65 万元、无形资产 1,090.00 万元,待募投项目全部建成并投入使
用后,预计完全达产年(T3 年)每年新增折旧、摊销共 1,770.94 万元;
(2)在募投项目效益尚未完全显现阶段,新增折旧摊销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
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随着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逐步提高,新增折旧摊销会随着收入增长
而得以消化,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十、前募胶黏剂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变更依据是否充分,项目决策是否谨慎,
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变更风险。
发行人回复:
(一)前募胶黏剂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资金额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 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资金额
下游新材料项目 新材料项目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
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 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
吨胶粘剂新材料系 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
列产品项目 品项目
收购大连齐化新材 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
权并增资项目 增资项目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募投项目变更时点),丰南康达“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
游新材料项目”累计已投入 20,380.37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6,845.19 万元,自有或自
筹资金 13,535.17 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20,983.81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
丰南康达“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 50,569.83 万元,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已投入 20,380.37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6,845.19
万元,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 13,535.17 万元。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11,628 万元后,
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9,355.81 万元,后续公司将使用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或自筹
资金继续实施该项目。
该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未影响丰南康达“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的
建设,同时公司将通过控股大连齐化,进一步延伸公司在环氧胶粘剂系列产品的上游产
业链布局,整合公司在风电领域的管理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及一体化运作的优势,
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力,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和战略升级的需要。同时,公司持续关注
特种树脂在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领域的应用,特种树脂中电子级树脂是覆铜板的关键基
础材料,此次变更募投收购大连齐化有利于公司向电子工业覆铜板领域进行延伸和布局。
(二)前募胶黏剂项目变更依据充分
前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时有效的规定如下: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六条
规定“……上市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
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6.3.10 条规定:“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以下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由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四)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规定,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已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
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核查意见》。发行人已在深交所网
站公开披露了上述变更事项,前募胶黏剂项目变更依据充分。
(三)项目决策谨慎
为加快提升公司胶粘剂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将“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
项目”列为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投项目,编制了详尽的项目可行性分析
报告。该项目的决策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胶粘剂产品产能利用率较高,生产设备基本处于满负荷生产状况。公司利用自
有资金进行生产设备的投资和技改,将胶粘剂产量扩产,但仍无法满足未来客户订单需
求。从销售方面来看,公司胶粘剂产量逐年提高,但仍供不应求。未来预计公司环氧胶、
聚氨酯胶、硅胶、丙烯酸酯类的订单将大量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扩大生产能力,将
无法应对当前公司客户订单需求的快速增长,产能瓶颈将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因此,扩大产能规模是顺应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推动业绩快速增长的必然途径。
国内外胶粘剂性能差异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原材料问题,高端产品的关键原材
料往往只有国外公司所掌握,无论是从供货稳定性还是价格方面,都受制于国外供应商,
直接造成了高端产品领域为国外胶粘剂企业所垄断的局面。通过本项目建设,改性特种
环氧树脂和改性聚酯生产建设,解决这两类关键原材料受制于国外供应商的问题,从成
本和产品稳定批量生产方面提升产品的性能和价格的优势,为我国的高端胶粘剂产品提
供原材料保障。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大幅提高胶粘剂产销规模,提升公司胶粘剂
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巩固公司在国内胶粘剂行业中的领先优势。本项目将给公司
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是十分必要
的。
公司在项目筹划阶段已对该项目进行了系统规划,项目建设中综合考虑项目付款进
度、自有或自筹资金调度及建设周期等因素,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
业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经审慎评估后决定对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
公司开展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基于彼时对未来市场发展的审慎判断所作出的
决策。后因综合考虑项目付款进度、自有或自筹资金调度及建设周期等因素,公司经过
审慎决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需求,决定变更“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
材料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大连齐化 43.58%的股权并对其增资的事项”,
上述因素无法在前次申请募集资金时预计。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
有利于延伸公司产业链和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目前,公司仍持续投入该项目的建设,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358.48 万元,投资进度已达 71.56%。公司
前次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决策谨慎合理。
(四)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均与主业相关,其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8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
树脂扩建项目”主要是建设电子级环氧树脂产能,属于胶粘剂新材料产业链;“康达北方
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主要用于建设模块电源及复合材料生产线,
属于电子科技板块,与公司现有的胶粘剂与特种树脂新材料业务形成纵向协同,是公司
“新材料+电子科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进一步夯实公司在高端新材料领域的布
局,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及行业发展趋势,具备
必要性及可行性。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持,并保障公
司未来经营战略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
项目一及项目二均已取得建设用地,完成相关部门的备案及审批手续。截至 2025
年 9 月末,项目一已累计投入 257.86 万元。项目二已累计投入 12,828.89 万元,已完成
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建设,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均处于正常建设和推进
中。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建设对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业务协同、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具有必要性。发行人已对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
了充分的论证、进行了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已进行了较大的先期投入。目前,发
行人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计划及安排。未来发行人如果因为业务发展重心的变化导致
募投项目不再适用,公司会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同时,基于谨慎性,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
“五、募投项目风险”中补充披露了以下内容:
“(四)募投项目变更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受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发行人
根据行业态势与政策导向有可能会调整自身经营发展的业务重心。基于业务战略的调
整,为适应公司新的发展需要,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能存在变更风险。”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下述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相关的董事会、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前
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等文件;
(2)查阅发行人募投项目调整、变更时适用的与募投项目变更相关的规定。
(3)与管理层沟通了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投项目变更原因,获取了截至 2023 年
(4)查阅“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文件,分析前次募投项目
设置的合理性;
(5)查阅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文件;获
取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审批备案文件,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前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未影响原募投项目丰南康达“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
料项目”的建设,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并增资大连齐化,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和
战略升级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向电子工业覆铜板领域进行延伸和布局。前次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具有合理性。
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已经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前次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依据充分。
公司开展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基于彼时对未来市场发展的审慎判断所作出的
决策。后因综合考虑项目付款进度、自有或自筹资金调度及建设周期等因素,公司经过
审慎决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需求,决定变更“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
材料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决策谨慎合理。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发行人已对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
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进行了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发行人不存在变更本次募投项
目的计划及安排。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风险。
问题 2
申报材料显示,2022 年至 2024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46,636.18 万元、
元、-30,826.42 万元。2023 年至 2025 年 1-9 月,发行人第一大产品环氧胶类产品毛利
率分别为 16.17%、15.92%和 10.67%,主要受原材料采购和市场需求等各种因素影响。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关联方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分公司(以下简称唐
山控股)、唐控国际贸易(唐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贸易)销售金额合计分别
为 0、0、22,585.21 万元、36,516.91 万元,采购金额分别为 0、0、54,668.11 万元、81,632.33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下简称应收款项)合计金额分
别为 137,403.26 万元、174,929.95 万元、209,125.74 万元、375,841.6 万元,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5.71%、62.64%、67.44%、100.23%,公司应收货款的结算方式由
原来的以银行承兑为主,调整到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票据并行,供应链票据
因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收到票据时候不冲减应收账款,待其到期时再冲减应收账款,从
而导致应收账款的比例增加。报告期末,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为 29,531.53 万元,其中
因收购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材)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
提商誉减值准备 12,245.90 万元、2,947.85 万元。报告期末,发行人持有长期股权投资
金额为 40,569.33 万元,涉及常熟晟达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晟达)、
博航天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 9 个投资标的,发行人均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发
行人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 7,693.03 万元,其中对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农商行)、如是创新(武汉)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如是创新)等 2 家标的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对上海庸捷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庸捷)、上海志摩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9 家标的的投资
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发行人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为 3,000 万元,未认定为财
务性投资。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主要会计科目变化及其原因量化说明 2022 年至 2024
年发行人增收不增利的主要影响因素,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一致,相关不利影响因
素是否持续。(2)量化说明 2023 年以来环氧胶类产品毛利率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
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一致,下滑趋势是否持续。(3)2022 年、2023 年发行人对唐山
控股、唐控贸易无相关交易而最近一年及一期新增大额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
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内容、必要性及公允性;发行人对上述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及销
售的合理性,相关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前述内容,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是
否符合发行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4)结合发行人的销售周期、信
用政策、客户类型等说明应收款项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
重大差异;供应链票据对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具体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有同类案例;结合报告期各期主要应收款项客
户资信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目前是否存在大额计提坏
账的风险。(5)结合上海晶材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最新实现业绩与前期商誉减值测试
的预计业绩对比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对收购上海晶材形成的商誉是否仍然存在大额计提
商誉减值的风险。(6)报告期末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未认定为财
务性投资的合理性;发行人对邵武农商行、如是创新的认缴、实缴时间及金额,是否
存在已认缴尚未实缴的金额,如是,尚未实缴的部分是否构成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结合常熟晟达、上海庸捷等 18 家投资标的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协同性、报告期
内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及具体销售/采购金额(如有)等说明未将上述投资标的认定为
财务性投资的合理性;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发行人已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4)(5)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针对报告期内收入真实性尤
其是前述关联交易收入真实性的核查程序、比例及结论。
一、结合主要会计科目变化及其原因量化说明 2022 年至 2024 年发行人增收不增
利的主要影响因素,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一致,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持续。
发行人回复:
(一)结合主要会计科目变化及其原因量化说明2022年至2024年发行人增收不增利
的主要影响因素
增收不增利的现象。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利润表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310,106.22 279,252.50 246,636.18
营业成本 257,149.11 220,632.81 197,666.62
税金及附加 2,322.61 1,711.35 1,108.28
销售费用 10,200.07 10,313.84 8,815.55
管理费用 23,258.17 20,404.25 15,622.90
研发费用 20,352.60 17,760.51 12,641.94
财务费用 9,554.54 6,857.90 3,919.49
其他收益 4,952.35 3,442.21 1,711.71
投资收益 4,284.08 684.72 404.0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12,188.62 0.00
信用减值损失 -5,639.70 -2,088.84 -1,903.02
资产减值损失 -19,488.79 -16,118.99 -1,730.77
资产处置收益 -48.63 68.41 -68.00
营业利润 -28,671.56 -252.00 5,275.40
营业外收入 26.11 4,544.25 70.22
营业外支出 645.11 127.56 58.11
利润总额 -29,290.56 4,164.68 5,287.52
所得税费用 136.02 750.30 224.51
净利润 -29,426.58 3,414.38 5,063.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617.35 3,031.52 4,786.15
少数股东损益 -4,809.22 382.86 276.87
(1)营业收入结构变化及营业毛利润波动
受益于风电行业景气度的提升,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加。2022 年到 2024 年,发行
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246,636.18 万元、279,252.50 万元和 310,106.22 万元;2023 年和 2024
年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分别增加 32,616.33 万元和 30,853.72 万元,其中胶粘剂行业收入分
别较上一年增加 35,139.52 万元和 32,059.97 万元,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风电领域景气度
上升,对材料需求增加,带动胶粘剂行业收入增加。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行
业类型如下:
单位:万元
行业名称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胶粘剂 225,202.84 185,019.11 17.84% 193,142.87 154,460.78 20.03% 158,003.36 129,980.26 17.74%
合成树脂 18,930.70 19,225.92 -1.56% 4,014.37 4,067.96 -1.34%
行业名称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电子产品 26,281.99 18,269.01 30.49% 26,169.21 15,392.08 41.18% 27,556.73 12,112.95 56.04%
复合材料 1,584.17 1,510.57 4.65% 10,070.11 10,049.87 0.20% 43,228.00 42,495.80 1.69%
显示材料 9,043.82 7,387.00 18.32% 13,674.19 11,119.94 18.68% 1,881.87 1,429.98 24.01%
医药中间体 10,250.71 10,976.11 -7.08% 13,096.21 11,397.38 12.97% 2,626.38 1,547.03 41.10%
电子化学品 1,139.01 1,097.46 3.65% 1,831.20 923.29 49.58% 3,541.02 2,122.89 40.05%
LTCC 材料 4,390.42 2,146.20 51.12% 1,619.53 932.73 42.41%
其他业务 13,282.54 11,517.73 13.29% 15,634.81 12,288.78 21.40% 9,798.83 7,977.70 18.59%
合计 310,106.22 257,149.11 17.08% 279,252.50 220,632.81 20.99% 246,636.18 197,666.62 19.85%
胶粘剂产品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近三年胶粘剂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
比例约 68.94%;2023 年度,公司胶粘剂收入和毛利润分别较上一年增加 35,139.51 万元
和 10,658.99 万元,2023 年度胶粘剂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明显,其余产品收入和毛利额
分别较上一年减少 2,523.19 万元和 1,008.86 万元,其余产品收入和毛利额变动不大。2024
年度,公司胶粘剂收入和毛利润分别较上一年增加 32,059.97 万元和 1,501.64 万元,2024
年度其余产品的收入和毛利额分别减少 1,206.27 万元和 7,164.24 万元,其余产品中彩晶
光电从事的显示材料、医药中间体和电子化学品受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导致收入和毛
利润分别减少 8,168.06 万元和 4,188.02 万元。
综上,2023 年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毛利润表现情况良好,2023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
上一年度增加 32,616.32 万元,营业毛利润增加 9,650.13 万元。2024 年度,公司胶粘剂
产品中收入增长主要来自环氧胶类产品,胶粘剂产品受环氧胶类产品收入结构占比变动
及主要原材料环氧树脂价格波动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导致产品收入虽然增长,但毛
利额增长幅度有限;同时彩晶光电的收入和毛利额同比减少,上述因素导致 202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增加 30,853.72 万元,营业毛利润减少 5,662.58 万元。
(2)期间费用的影响
是发行人增收不增利的影响因素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10,200.07 3.29% 10,313.84 3.69% 8,815.55 3.57%
管理费用 23,258.17 7.50% 20,404.25 7.31% 15,622.90 6.33%
研发费用 20,352.60 6.56% 17,760.51 6.36% 12,641.94 5.13%
财务费用 9,554.54 3.08% 6,857.90 2.46% 3,919.49 1.59%
合计 63,365.38 20.43% 55,336.50 19.82% 40,999.87 16.62%
最近三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保持稳定,未有明显变化。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呈现上升趋势。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增加一方面系发行人 2023 年和 2024 年持续开展收
并购业务,使得合并范围和合并期间发生变动;另一方面,公司在建项目投入和收并购
业务资金需求较大,发行人借款大幅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逐年上升。
发行人于 2022 年 8 月收购彩晶光电 60.92%股权,于 2023 年 5 月、9 月和 11 月分
别购买赛英科技 100%股权、上海晶材 67%股权和大连齐化 51%股权。
上述收购导致合并范围和合并期间变动影响导致 2023 年较 2022 年管理费用、研发
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增加 1,159.85 万元、1,062.21 万元和 380.45 万元,合计增加 2,602.51
万元;2024 年较 2023 年分别增加 2,012.61 万元、2,293.46 万元和 457.48 万元,合计增
加 4,763.55 万元。
西安产业园基地项目等项目,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分别为 37,530.82 万元、48,922.97 万元和 46,424.69 万元;此外,发行人分别以 37,253.05
万元收购彩晶光电、以 17,831.12 万元收购成都赛英、以 31,088.00 万元收购晶材科技。
上述投资支出导致发行人大幅增加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逐年大幅增
加,2023 年及 2024 年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分别较上年增加 2,710.12 万元和 2,376.95 万元
(包括因合并范围变动影响)。
综上,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的增加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较大。
(3)商誉减值的影响
发行人对外投资收购的公司主体主要涉及电子科技板块,电子科技板块主要为成都
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必控科技”)、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力源兴达”)、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材”)和成都赛英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英科技”)四个主体,其中赛英科技收购未产生商誉。必控科
技、力源兴达的终端客户为特殊装备领域等央企系统下游客户,上海晶材的主要客户为
电子元器件、电路模块等领域的国、央企及科研院所,因前述领域客户的订单落地、资
金审批、拨付时间加长,导致 2023 年及 2024 年业务规模和盈利情况不及预期。公司基
于三家子公司 2023 年和 2024 年业绩情况及对相关行业未来发展预期,对其商誉进行减
值测试,2023 年和 2024 年计提必控科技、力源兴达和上海晶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分
别为 15,182.79 万元和 15,531.42 万元。
单位:万元
商誉计提减值金额
公司 商誉原值
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8,442.34 11,807.42 1,888.12 -
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 4,380.36 776.16 1,048.77 -
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1,498.80 2,947.85 12,245.90 -
其他 524.64 - 162.22 362.42
合计 64,846.14 15,531.43 15,345.01 362.42
综上所述,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额较上一年实现增长,但 2023 年因计提
电子科技板块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 15,182.79 万元,以及因企业合并、并购业务及在建
生产基地支出导致借款大幅增加的因素,导致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合计
增加 5,312.63 万元,进而使得营业利润未相应增长。
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造成产品收入虽然增长,但毛利额增长幅度有限的结果;彩晶
光电的收入和毛利额同比减少,使得营业收入总体增加 30,853.72 万元,毛利额减少
同时因企业合并、并购业务及在建生产基地支出导致借款大幅增加的因素,导致管理费
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合计增加 7,140.50 万元。此外,2024 年较 2023 年不存在
因业绩补偿承诺形成的偶发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亦是构成发行人增收但不增利的原因
之一。
(二)同行业公司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道生天合 上纬新材 回天新材
项目
营业收入 323,800.31 320,170.27 343,562.26 149,382.27 139,959.05 185,976.47 398,855.15 390,151.92 371,394.73
净利润 15,546.64 15,174.93 10,803.51 8,766.83 7,092.03 8,414.59 10,378.97 29,796.94 29,044.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63.45 -306.13 -244.89 -101.32 -2.18 193.81 -77.60 -126.08
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波动相对平稳,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保持
一致,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其中道生天合主要产品是风电叶片环氧树脂,占其各期
收入比例接近 70%,其高性能风电结构胶占比较低,占各期收入比例约 10%,其与发
行人主要产品类型可比性较高,但是产品类型占比差异较大;此外,发行人在风电行业
深耕多年,市场认可度和市场占有率较高,承接了大部分行业增量订单,进一步提升了
市场占用率。上纬新材和回天新材与发行人业务不在同一细分领域,故收入增长趋势与
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
同时,同行业上市公司无对外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大额商誉,不存在商誉大额减值情
况,与发行人不存在可比性。
综上,发行人增收不增利的主要影响因素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性较低。
(三)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持续
一不利因素,发行人已采取积极措施以降低其潜在持续影响。一方面,发行人通过出售
涉及大额商誉减值风险的子公司以减少未来出现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发行人于 2024
年和 2025 年分别出售彩晶光电和必控科技的股权,股权出让后不再对其控制,其后续
不会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
另一方面,对于报告期末仍存在的商誉金额的被投资单位,发行人聘请专业评估机
构于报告期各期末协助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并谨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降低了未来进
一步发生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截至报告期末,涉及商誉的被投资单位商誉原值为
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商誉原值 商誉减值 商誉减值比例
力源兴达公司 4,380.36 1,824.93 41.66%
天宇实业公司 6,434.42 - -
理日新材公司 1,539.07 - -
惟新科技公司 2,149.93 - -
上海晶材公司 31,498.80 15,193.75 48.24%
成都科成公司 547.62 - -
天津瑞宏公司 524.64 524.64 100.00%
合计 47,074.85 17,543.32 37.27%
针对期间费用,公司为保持市场竞争力,通过精细化费用管控等方式降低公司运营
管理成本,持续通过降本增效方式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发行人通过上述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不利因素的持续影响,公司增收不增
利的不利因素持续影响较小。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与发行人访谈,了解发行人增收不增利的具体原因;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定期财务报告,查看营业利润结构及变动情况,分析营
业收入及利润波动的原因,分析其是否具有持续影响;
(3)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定期报告等财务信息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收入及业绩变化趋势情况表现是否一致。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 2023 年较 2022 年营业收入增加,毛利额也相应增加,但 2023 年因计提电
子科技板块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 15,182.79 万元,以及因企业合并、并购业务及在建生
产基地支出导致借款大幅增加的因素,导致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合计增
加 5,312.63 万元,进而使得营业利润未相应增长。
毛利率有所下降,造成产品收入虽然增长,但毛利额增长幅度有限;彩晶光电的收入和
毛利额同比减少,使得营业收入总体增加 30,853.72 万元,毛利额减少 5,662.58 万元;
受业绩下滑影响计提电子科技板块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 15,531.43 万元;同时因企业合
并、并购业务及在建生产基地支出导致借款大幅增加的因素,导致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和财务费用合计增加 7,140.50 万元。此外,2024 年较 2023 年不存在因业绩补偿承诺形
成的偶发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亦是构成发行人增收但不增利的原因之一。
发行人增收不增利的主要因素与同行业公司可比性较低;发行人通过精细化费用管
控等方式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同时通过出售子公司及充分计提商誉的措施,已有效
减少上述不利影响因素的持续影响。
二、量化说明 2023 年以来环氧胶类产品毛利率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与同行业公
司情况是否一致,下滑趋势是否持续。
发行人回复:
(一)量化说明2023年以来环氧胶类产品毛利率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
人环氧胶类产品主要包括风电环氧结构胶类产品和风电环氧灌注树脂类产品,毛利率下
降主要系低毛利率的风电环氧灌注树脂销量占比逐年增长,同时受原材料价格影响,最
近一期毛利率较高的风电环氧结构胶毛利率也有一定程度的下滑。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收入金额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金额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金额 收入占比 毛利率
环氧胶类 286,621.95 100.00 10.67 157,043.22 100.00 15.92 127,741.92 100.00 16.17
其中:
风电环氧结构胶 127,302.20 44.41 25.18 98,796.74 62.86 26.82 87,426.25 68.44 23.69
风电环氧灌注树脂 159,319.74 55.59 -0.91 58,246.48 37.14 -2.53 40,315.68 31.56 -0.13
从收入结构看,2023 年以来,公司环氧胶类产品销售数量逐年增长,风电环氧结
构胶类产品和风电环氧灌注树脂类产品销量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结合下游行业需
求变化情况,逐年调整产品结构,2023 年以来风电环氧灌注树脂类产品的销量规模增
速较快,销售占比持续增加,风电环氧灌注树脂产品自 2023 年起至 2025 年 1-9 月在环
氧胶类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 31.56%、37.14%和 55.59%。
报告期内,环氧结构胶产品各期毛利率分别为 23.69%、26.82%和 25.18%,环氧结
构胶产品毛利率报告期内整体波动不大。2024 年环氧结构胶毛利率较 2023 年有一定增
长,主要系 2024 年度环氧结构胶的固化剂等各型号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较 2023 年度有
一定下滑,2025 年 1-9 月环氧结构胶产品毛利率相较于 2024 年度毛利率有小幅下滑,
主要系环氧结构胶主要原材料环氧树脂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采购均价较 2024 年有所
增加,其价格变动情况与市场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中风电环氧灌注树脂类产品毛利较低,毛利率小
幅为负,主要系为满足客户集中采购需求和巩固市场份额,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面向
主要客户销售的风电环氧结构胶(主剂)、风电环氧结构胶(固化剂)、风电环氧灌
注树脂、风电叶片专用喷胶及密封胶等产品多为组合销售,风电环氧灌注树脂作为低
毛利产品主要辅助风电环氧结构胶进行销售,销售价格有一定让利,结合运费成本分
摊因素,风电环氧灌注树脂产品毛利率小幅亏损。
环氧胶类产品的原材料主要由各型号的环氧树脂产品、聚醚胺等各型号固化剂、
环氧稀释剂、气相二氧化硅等构成,其中环氧树脂和固化剂是生产环氧胶类产品最主
要的原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的主要生产销售主体为发行人集团本部和子公司
新材料科技。根据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新材料科技各期主要环氧胶类产品主
要原材料采购发票明细进行统计,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环氧胶类主要原材料
采购均价 变动幅度 采购均价 变动幅度 采购均价
环氧结构胶主要原材料
环氧树脂 1 1.41 6.82% 1.32 -10.00% 1.46
聚醚胺 1.20 -2.93% 1.23 -29.96% 1.76
异佛尔酮二胺 2.41 -4.87% 2.53 -39.46% 4.18
环氧稀释剂 1.71 10.40% 1.54 -14.35% 1.80
气相二氧化硅 4.71 -15.78% 5.60 1.66% 5.50
环氧灌注树脂主要原材料
环氧树脂 2 1.39 6.08% 1.31 -4.95% 1.38
聚醚胺 1.20 -2.93% 1.23 -29.96% 1.76
异佛尔酮二胺 2.41 -4.87% 2.53 -39.46% 4.18
环氧稀释剂 1.71 10.40% 1.54 -14.35% 1.80
注:①采购均价为含税单价;
②原材料仅列示公司环氧胶类产品主要使用的原材料类别,环氧树脂 1 和环氧树脂 2 为不同型
号环氧树脂。
环氧胶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多为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周期性。根据上表
可知,2023 年以来,环氧胶类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波动。
的平均含税采购单价有较大幅度地下降,同时环氧结构胶主要产品如 WD3135D 风电叶
片结构胶主剂和 WD3135D 风电叶片结构胶固化剂销售均价降幅有限,因此环氧结构胶
类产品毛利率较 2023 年度提升 3.13%。同时,2024 年度受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
风电环氧灌注树脂主要产品销售均价也有一定程度下滑,但销售均价下降幅度超过采
购均价降幅,导致 2024 年度风电环氧灌注树脂毛利率较 2023 年度下降 2.40%。
的增加,聚醚胺、气相二氧化硅等其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有一定下降,整体原材
料成本变动幅度在可控范围。同时,2025 年 1-9 月,环氧结构胶类主要产品销售均价
较 2024 年度小幅下滑,风电环氧灌注树脂销售均价较 2024 年度小幅回升,而主要原
材料环氧树脂 1 和环氧树脂 2 的采购均价分别较 2024 年度增加 6.82%和 6.08%,综合
影响导致 2025 年 1-9 月环氧结构胶产品和风电环氧灌注树脂产品毛利率较 2024 年度
分别下降 1.64%和增加 1.62%。
综上,2023 年以来,因市场竞争情况变化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原因,环氧胶类产
品中,环氧结构胶和风电环氧灌注树脂的产品毛利率在一定范围内波动,波动幅度较
小。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整体毛利率持续下降主要系低毛利率的风电环氧灌注树脂产
品销量占比逐年增长,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导致毛利率下降。同时,受原材料价格影响,
(二)环氧胶类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一致
同行业上市公司道生天合与发行人在环氧胶类产品方面重合度较高,均主要包括风
电环氧灌注树脂和风电环氧结构胶,其他胶类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包括回天新材
(300041.SZ)等。2023 年以来,发行人与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板块毛利
率对比如下:
公司 产品分类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发行人 环氧胶类 12.96% 15.92% 16.17%
风电结构胶及灌注
道生天合 11.55% 11.11% 10.53%
树脂(还原)
有机硅胶 19.01% 16.58% 23.64%
回天新材
聚氨酯胶 26.90% 20.05% 23.65%
注:①因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公开披露数据较少,因此对比 2025 年 1-6 月毛利
率;②为增强可比性,道生天合毛利率数据为根据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分类口径重新计算。
同行业上市公司道生天合的相同业务板块的毛利率及变动趋势与发行人比较接近,
道生天合相同业务板块主要产品为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产品和高性能风电结构胶,其
中,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产品收入占同业务板块收入的比例分别 83.93%、85.50%和
性能风电结构胶海外销售占比 2024 年以来有所提升,产品海外销售单价和毛利率相对
于国内更高,因此环氧胶类产品毛利率有小幅升高。
其他胶粘剂同行业上市公司,如回天新材的有机硅胶、聚氨酯胶业务板块,2024
年度毛利率有所下滑,2025 年上半年,有机硅胶产品毛利率进一步下滑,聚氨酯胶有
所反弹。
综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水平与变动
趋势与发行人无重大差异。
(三)环氧胶类销售毛利率下滑趋势是否持续
下:
图:主要环氧树脂型号价格波动趋势图
随着国内 5G 通信、新能源汽车、复合材料、智能终端设备、城市轨道交通、航空
航天、装配式住宅产业化和绿色包装材料等新兴行业的发展,以及胶粘剂产品改性技术
的提高,胶粘剂的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对胶粘剂产品的需求强劲增长,公司环氧胶类
产品主要原材料环氧树脂市场价格波动上涨,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呈下降趋势。
但从市场价格走势来看,主要型号的环氧树脂 2025 年以来,市场价格有一定的提升,
胶毛利率下滑的趋势。
同时,发行人子公司大连齐化作为行业内知名的环氧树脂厂商,生产的环氧树脂产
品可优先保障公司风电环氧结构胶和风电环氧灌注树脂等产品的采购需求,有利于公司
稳定采购成本。大连齐化环氧树脂的主要原材料为双酚 A、环氧氯丙烷、烧碱等原材料,
双酚 A 的原材料供应商 2025 年已陆续由省外地区的供应商替代为大连市周边供应商,
有效降低了原材料采购成本,同时,环氧氯丙烷、烧碱等原材料当地已有相关配套厂区
投资计划,有望进一步优化采购供应链。
综上,2023 年以来,公司环氧胶类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受自身销售产品结
构变化影响。就单项产品而言,随着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下降和供应链的优化,单项产品
的毛利率有望进一步改善。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环氧胶类产
品因产品结构导致的毛利率下滑趋势预计不存在持续性。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了解 2023 年以来环氧胶类产品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
(2)查阅公司年度报告,获取环氧胶类产品销售明细和原材料采购明细,分析环
氧胶类细分产品销量、收入、毛利率情况和原材料变动情况;
(3)查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资料,获取其细分业务
的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并与公司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毛利率的风电环氧灌注树脂销量占比逐年增长,在环氧胶类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
司的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水平与变动趋势无重大差异;发行人环氧胶类产品因产品结构
导致的毛利率下滑预计不存在持续性。
三、2022 年、2023 年发行人对唐山控股、唐控贸易无相关交易而最近一年及一期
新增大额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内容、必要性及公允性;
发行人对上述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及销售的合理性,相关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还是净
额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前述内容,说明本次募投项目
实施是否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发行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
承诺。
发行人回复:
(一)2022年、2023年发行人对唐山控股、唐控贸易无相关交易而最近一年及一期
新增大额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
自 2024 年开始,发行人关联方唐山控股及其子公司发挥资金优势与多渠道的融资
优势,体现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保障集团内各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要,减少
多环节的资金使用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发行人及子公司将部分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
通过唐山控股和唐控贸易组织落实。因此,2022 年、2023 年发行人对唐山控股、唐控
贸易无相关交易而最近一年(2024 年)及一期(2025 年 1-9 月)新增大额交易。上述
相关交易变动具有合作背景和合理性。
(二)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内容、必要性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既涉及到关联销售又涉及到关联采购。
(1)关联销售方面。发行人向唐控贸易和唐山控股集采中心销售产品主要为大连
齐化销售给上述单位的环氧树脂。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大连齐化分别向唐控贸易
和唐山控股销售环氧树脂等产品 22,585.21 万元和 36,497.34 万元。唐控贸易和唐山
控股在采购上述产品后向发行人销售。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合并财务报表》之第三
十四条之“合并利润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在抵消母公司与子公
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的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抵消,2024 年分别抵消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2,585.21
万元,2025 年 1-9 月分别抵消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36,497.34 万元,但关联方交易按
未抵消金额进行披露。
(2)关联采购方面。受风电行业景气度提升影响,风电叶片系列产品需求持续旺
盛,带动环氧胶类产品销量大幅提升,进而发行人胶粘剂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环氧树脂的
采购数量相应大幅增长。唐控贸易和唐山控股从大连齐化和非关联方采购环氧树脂等原
材料后再转售给康达新材本部。唐控贸易和唐山控股除了为康达新材本部采购原材料
外,也为康达新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大连齐化、河北惟新等子公司进行部分原材料采购。
采购原材料的非关联外部供应商主要有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绿色家园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正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尚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等。
上述关联交易是发行人作为唐山控股的集团成员,为充分保障采购质量,降低采购
成本,保障销售效率,将原材料等集中采购,将部分产品集中销售。同时充分发挥唐山
控股的资金优势、保障集团成员各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要,节约资金使用成本,降低
财务费用。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和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采用如下定价原则:(1)有政府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2)
有公开市场价格的,按公开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及趋势、付款方式、付款
周期、运输配送、质量等因素确定价格;(3)无政府定价且无市场价格的,经双方协商,
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收益共享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定价。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
发行人对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顺利进行,交易的内容符
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上述关联交
易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发行人对上述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及销售的合理性,相关收入确认采用总
额法还是净额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生产胶粘剂需要采购大量的环氧树脂,仅子公司大连齐化一家产量无法单独
满足。故唐控贸易和唐山控股承担了从内部和外部同时采购环氧树脂后销售给康达新材
的情况。从内部采购环氧树脂会在形式上体现出关联销售的情况。故,上述关联方同时
存在采购及销售。针对大连齐化生产并销售的环氧树脂的行为,发行人出于谨慎性考虑,
已将大连齐化销售给唐控贸易和唐山控股并转售给发行人的交易额在发行人合并报表
层面进行了抵消。
综上所述,因为上述交易在合并报表层面已经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穿透抵
消,故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不涉及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并结合前述内容,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是否符合发行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发行人从子公司大连齐化采购环氧树脂的
情形,进而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与唐控贸易、唐山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活动。
发行人对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公告。上述
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顺利进行,交易的内容符合公
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上述关联交易具
备合理性及必要性。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行为预计
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发行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上市公司公告,并访谈管理层了解相关交易安排的背景和原因,了解相
关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依据。
(2)实地走访唐控贸易和唐山控股,并对其负责人员进行访谈。
(3)向唐控贸易和唐山控股执行函证程序,并查看其与发行人的结算明细,抽查
相关合同和单据。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2022 年、2023 年发行人对唐山控股、唐控贸易无相关交易而最近一年及一期
新增大额交易具有客观的商业背景及合理性,2024 年开始,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具有
一定必要性且交易价格相对公允;
(2)发行人对上述关联方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
(3)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发行人关于规范和减
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四、结合发行人的销售周期、信用政策、客户类型等说明应收款项占比较高的原
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供应链票据对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比较
高的具体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有同类案
例;结合报告期各期主要应收款项客户资信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目前是否存在大额计提坏账的风险。
发行人回复:
(一)结合发行人的销售周期、信用政策、客户类型等说明应收款项占比较高的
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应收票据 106,320.23 21,346.66 28,763.28 22,023.03
应收账款 269,521.37 187,779.08 146,166.67 115,380.23
发行人应收款项以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
别为 115,380.23 万元、146,166.67 万元、187,779.08 万元及 269,521.37 万元。报告期内,
大幅增加导致。同时,公司应收账款的增加受公司结算方式变化影响,公司结算方式由
以银行承兑方式为主,调整到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票据并行,供应链票据因会
计准则的要求在公司收到票据时候不冲减应收账款,待其票据到期时再冲减应收账款,
从而导致应收账款的比例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22,023.03 万元、
主。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作为胶粘剂板块营业收入的主
要来源之一,公司已形成风电结构胶、环氧灌注树脂、拉挤树脂、喷胶、丁基胶条及主
梁拉挤板复合材料等风电叶片材料全链条供应体系。
中国风电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风电观察统计数据,在 2022 年中国风电叶片
排名前十五的企业中,中材科技、时代新材、明阳叶片、艾朗风电、中复连众(2023
年被中材科技收购)、三一重能、东方电气、重通成飞、上玻院均为发行人的客户。
风电叶片行业具备产品使用寿命长、对产品质量、稳定性、耐疲劳和耐老化要求高
的特点,对供应链的稳定程度具有较高的要求。为保证供应商的技术开发水平、供货能
力和经营稳定性能够持续满足产业链分工计划的要求,下游客户往往会设立严格的供应
商考核体系,一旦企业进入合格供应商体系,一般不会轻易变更供应商。随着风电大型
化、对产品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客户对材料要求更高,对供应商选择更为谨
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下游客户为三一重能、东方电气、远景能源和明阳智能等实
力较强的企业,且合作关系比较稳定。通常情况下,发行人与上述客户签订年度供货框
架协议,然后根据具体订单发货和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周期稳定,不存在
明显变动。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指标情况如下:
回天新 惠柏新 道生天 上纬新 康达新
项目 平均
材 材 合 材 材
应收账款
周 转 率
(次) 2023 年 2.50 1.26 2.45 1.81 2.01 1.79
回天新 惠柏新 道生天 上纬新 康达新
项目 平均
材 材 合 材 材
应收账款 2024 年 149 301 129 155 183 224
周转天数 2023 年 144 286 147 199 194 201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保持呈现一定的
波动,但整体相对平稳。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周转天数相对较长。主要系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虽然以胶粘剂为主,但是公司主营业务分为胶粘剂与特种树脂新材料、
电子信息材料和电子科技三大板块,与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匹配。
发行人各期主要客户都为新材料板块客户,其具体信用政策如下: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是否有重大变化
株洲时代集团 90 天 否
远景能源集团 90 天 否
明阳集团 90 天 否
重通成飞集团 120 天 否
中材科技集团 90 天 否
三一重能 60 天 否
天顺集团 90 天 否
东方电气集团 120 天 否
发行人各期主要客户都为新材料板块客户。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为长期合作关系,主
要客户有三一重能、中材科技集团、东方电气、远景能源集团、明阳集团、重通成飞集
团等。公司主要的下游客户多为央企、国企和国内大型上市公司,资金实力雄厚且信用
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较强。主要客户类型为:
与公司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与简介
关系
时代新材(6000458.SH),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
株洲时代集 非关联 司,属于大型央企。长期合作客户,主要从事高分子减振降噪
团 方 产品、高分子复合改性材料、特种涂料及新型绝缘材料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
大型民营企业。长期合作客户,主要从事发电设备研发、生产
远景能源集 非关联
为主,风力发电设备研发生产、风电场建设运维、储能电站建
团 方
设经营等领域。
明阳智能(股票代码:601615.SH,MYSE),大型民营企业。
非关联
明阳集团 长期合作客户,主营风力发电、光伏设备制造及新能源技术开
方
发,涵盖海上风电系统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业务。
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属于地方大型国企。长期合作客
户,隶属于重庆机电集团,主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新能
重通成飞集 非关联 源原动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玻璃纤维增强
团 方 塑料制品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高性能纤
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等。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03323.HK)全球
最大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石膏板、玻璃纤维、风电叶片、轻
中材科技集 非关联 钢龙骨生产商和全球最大的水泥技术装备工程系统集成服务
团 方 商。子公司中材科技为 A 股上市公司(002080.SZ),子公司
中材科技及中复连众 2022 年在中国风电叶片市场占有率合计
为 29.74%,排名第一。
三一重能(688349.SH),大型民营企业。长期合作客户,主
非关联
三一重能 营业务为风电机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电场设计、建设、运
方
营管理以及光伏电站运营管理业务。
天顺风能(002531.SZ),长期合作客户,从事设计、生产加工
非关联 各类电力设备(风力发电设备)、船舶设备、起重设备(新型港口
天顺集团
方 机械)、锅炉配套设备,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等。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属于大型央企。长期合作客
东方电气集 非关联 户,旗下东方电气(600875.SH)为上市公司,具备直驱、双
团 方 馈两种主流技术路线,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叶片、发电机、
电控系统等核心部件研发制造能力。
报告期内,康达新材应收账款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康达新材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应收账款 269,521.37 187,779.08 146,166.67 115,380.23
营业收入 374,980.99 310,106.22 279,252.50 246,636.18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例
注:2025 年 1-9 月的数据未年化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道生天合应收账款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道生天合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应收账款 138,240.84 104,563.89 97,809.51 110,677.58
营业收入 269,764.21 323,800.31 320,170.27 343,562.26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例
注:2025 年 1-9 月的数据未年化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回天新材应收账款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惠柏新材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应收账款 135,371.08 100,481.19 83,259.54 72,392.79
营业收入 164,094.22 142,004.36 137,819.57 177,540.43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例
注:2025 年 1-9 月的数据未年化
通过道生天合和惠柏新材的对比情况来看,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高于道生天合但近年来整体低于惠柏新材,主要系具体的产品收入占比结构差异所
致。上述情况与公司的经营环境和公司的政策相符,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一直相对较高,相关信用政策稳定,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应收款项占比较高主要系与下游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导致的
信用周期略长,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系长期以来历史形成,具有合理性。上述特征与
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供应链票据对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具体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有同类案例
报告期内,供应链票据主要为云信、三一金票、建信融通等企业级数字化应收账款
凭证,其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期末在手供应链票据 19,037.00 9,538.23 7,236.61 4,733.17
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供应链票据 13,347.56 13,609.52 - -
供应链票据小计 32,384.56 23,147.75 7,236.61 4,733.17
应收账款 269,521.37 187,779.08 146,166.67 115,380.23
营业收入 374,980.99 310,106.22 279,252.50 246,636.18
应收账款占比 71.88% 60.55% 52.34% 46.78%
剔除供应链票据后应收账款占比 63.24% 53.09% 49.75% 44.86%
报告期内,若剔除企业级数字化应收账款凭证的影响,应收账款占比由原来的
人应收账款占比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1)会计处理的相关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1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 号),企业因销售商
品、提供服务等取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范票据的“云信”“融信”等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不应当在“应收票据”项目中列示。企业管理“云信”“融信”等
的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应当在“应收账款”项目中列示;既以收取合
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当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中列示。
(2)公司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通过云信、三一金票、建信融通等企业级数字化应收账款凭证
支付货款,该类供应链票据实质为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且公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
量为目的,因此,公司将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列报在“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
经查询公开信息,其他部分上市公司或拟 IPO 企业对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背书
和贴现的会计处理与公司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列报科目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贴现或背书的会计处理
永大股份(北交所 已背书转让未到期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不终止
应收账款
在审) 确认
泰凯英(920020) 应收账款 已贴现未到期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不终止确认
公司持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在应收账款列示,
会计处理与其他上市公司或拟 IPO 企业不存在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结合报告期各期主要应收款项客户资信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坏账准
备计提是否充分,目前是否存在大额计提坏账的风险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0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账款余额 288,788.03 203,956.33 158,171.98 122,977.44
其中:单项计提的部分 1,128.85 1,122.15 671.45 444.94
组合计提的部分 287,659.18 202,834.18 157,500.52 122,532.50
坏账准备合计 19,266.66 16,177.26 12,005.30 7,597.21
其中:单项计提的部分 1,128.85 1,122.15 671.45 444.94
组合计提的部分 18,137.82 15,055.11 11,333.85 7,152.2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69,521.37 187,779.08 146,166.67 115,380.23
其中:单项计提的部分 - - - -
组合计提的部分 269,521.37 187,779.08 146,166.67 115,380.23
报告期内,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余额分别为 444.94 万元、671.45 万元、
人、无财产可被执行或公司被吊销、注销等。报告期内,公司采取较为积极的定期催收
政策,如客户出现前述风险事件,公司能够及时识别并全额计提单项坏账准备。
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结构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合计 287,659.18 100.00% 18,137.82 269,521.37
账龄结构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合计 202,834.18 100.00% 15,055.11 187,779.08
账龄结构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合计 157,500.52 100.00% 11,333.85 146,166.67
账龄结构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合计 122,532.50 100.00% 7,152.27 115,380.23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报告期内 1 年以内应收
账款占比分别为 90.03%、81.88%、80.27%和 90.25%,发行人公司大部分销售回款相对
及时,出现重大坏账风险较低。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主要客户资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 与公司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
资信情况 坏账准备
称 关系 余额 余额比例%
株 洲 时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代集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远 景 能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源集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明 阳 集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重 通 成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飞集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中 材 科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技集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合计 147,541.94 7,683.14 51.06
单位:万元
客户名 与公司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
资信情况 坏账准备
称 关系 余额 余额比例%
株 洲 时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代集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三 一 重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能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明 阳 集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远 景 能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源集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中 材 科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技集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合计 85,749.83 4,457.38 42.03
单位:万元
客户名 与公司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
资信情况 坏账准备
称 关系 余额 余额比例%
三 一 重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能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天 顺 集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远 景 能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源集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中 材 科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技集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东 方 电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气集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合计 40,987.15 2,237.88 25.92
单位:万元
客户名 与公司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
资信情况 坏账准备
称 关系 余额 余额比例%
天 顺 集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明 阳 集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东 方 电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气集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远 景 能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源集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中 材 科 非 关 联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经营,未被列为
技集团 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资信良好
合计 41,119.47 2,055.97 33.44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
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及全部客户应收账款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表所
示:
(1)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以及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147,541.94 85,749.83 40,987.15 41,119.47
期后回款金额 75,707.17 85,749.83 39,825.53 40,740.59
回款比例% 51.31 100.00 97.17 99.08
注:期后回款期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99.08%、97.17%、
(2)全部客户应收账款以及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288,789.44 177,437.37 120,108.63 95,730.09
期后回款金额 201,322.64 148,117.58 105,555.02 94,098.15
回款比例(%) 69.71 83.48 87.88 98.30
注:期后回款期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98.30%、87.88%、83.48%和
综上所述,公司已对存在回款风险客户进行单项计提并始终保持风险控制,对其余
销售客户按账龄比例进行坏账准备计提,且主要客户经营状况、资信情况良好,各期期
后情况较好,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康达新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
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
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
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
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
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
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
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发行人以应收账款账龄为依据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与道生天合的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 康达新材 道生天合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照组合方式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比
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项目 上纬新材 惠柏新材 道生天合 康达新材
账面余额 42,701.37 101,682.11 109,609.03 202,834.18
计提比例 0.23% 1.18% 5.06% 7.42%
账面余额 43,722.93 84,453.15 103,006.33 157,500.52
计提比例 0.32% 1.41% 5.05% 7.20%
账面余额 47,699.23 73,137.77 116,535.60 122,532.50
计提比例 0.23% 1.02% 5.03% 5.84%
注: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已剔除单项坏账计提情况
由上表,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相对较高,公司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公司各年的营业收入增长带动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长、下游客户采购和
结算特点导致应收账款回款周期长,双重因素叠加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大。由
于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企、央企及大型上市公司,总体信用状况良好,并且公司已制定
了相关制度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采取积极的催收措施保障应收账款回收,报告期内公司
回款情况趋好,目前不存在大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了解信用政策、主要客户信用期和业务合作情况,通过公开渠道
查询主要客户信用状况,并获取主要客户销售合同进行检查;
(2)审阅发行人的审计报告,了解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增减变动、坏账计提政策、
客户回款等情况;
(3)审阅同行业公司年度报告、问询反馈等公开信息,对比分析应收账款问题以
及供应链票据案例。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应收款项占比较高具有历史的连贯性,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和各项比例
稳定,具有合理性;
(2)供应链票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报告期内,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目前不存在大额计提坏账的风险。
五、结合上海晶材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最新实现业绩与前期商誉减值测试的预计
业绩对比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对收购上海晶材形成的商誉是否仍然存在大额计提商誉减
值的风险。
发行人回复:
(一)上海晶材主营业务及收购背景
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是专业研制电子、电路行业共烧陶
瓷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营产品包括陶瓷生料带,金属浆料、导电胶等,应用于 5G
移动通信技术的 LTCC 器件(滤波器、双工器、耦合器等)、微波电路基板的制造和电
子封装等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含两部分,一是主营业务生料带及配套浆料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二是瓦克胶水在华东地区代理商,负责区域的分装以及代理销售业务。
成电路分两次收购上海晶材 100%的股权,其中,第一次使用 38,860 万元收购标的公司
条件后,康达集成电路将收购上海晶材剩余 33%的股权。2023 年 8 月 23 日,上海晶材
完成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康达集成电路持有其 67%的股权,上海晶材将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并形成商誉。
上海晶材原股东向康达集成电路承诺,标的公司于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的年
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预计分别可达到人民币 4,000 万元、5,000 万元以及 6,000 万元。
第一次收购完成前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 58,000 万元(“第一次收购估值”),
对应标的公司每元注册资本价格为人民币 19.33 元(“每元注册资本价格”)。
绩承诺不变的前提下,结合标的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假定业绩承诺期标的公司累
计实现的净利润为 9,000 万元(“假定完成额”),并以此为基础提前执行交易文件下的
业绩补偿安排。经过 2023 年度提前履行业绩补偿,康达集成电路 3.11 亿元收购上海晶
材 80.4%股权。
(二)上海晶材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与最新实现业绩
根据康达新材《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
明的专项审计报告》(容诚专字[2024]210Z0058 号)和《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容诚专字[2025]210Z0111 号)
,
以及上海晶材 2025 年 1-11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上海晶材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11 月主要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11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流动资产 14,232.33 11,346.79 9,935.06
非流动资产 1,111.36 1,445.14 1,794.23
资产总额 15,343.69 12,791.93 11,729.29
流动负债 638.25 569.30 927.42
非流动负债 154.18 315.02 503.25
负债总额 792.43 884.31 1,430.67
净资产总额 14,551.26 11,907.62 10,298.62
科目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9,903.10 6,579.92 8,420.54
营业成本 5,613.52 3,754.15 4,737.69
营业利润 3,107.37 1,849.04 2,437.07
利润总额 3,098.17 1,828.87 2,435.43
净利润 2,643.64 1,608.99 2,128.48
和 9.06%,其中资产构成以流动资产为主。2025 年 11 月末和 2024 年末,上海晶材负债
总额分别较上一年末同比下降 10.39%和 38.19%,其中负债构成以流动负债为主。2025
年 11 月末和 2024 年末,上海晶材净资产总额分别较上一年末同比增长 22.20%和
万元、6,579.92 万元和 9,903.10 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 2,128.48 万元、1,608.99 万元和
(三)最新业绩与前期商誉减值测试的预计业绩对比情况
根据上海晶材 2025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上海晶材受市场需求反弹影响,
比如下:
单位:万元
未经审计报表数 预测期 稳定期
项目 2025 年
营业收入 9,903.10 7,943.20 9,393.62 10,610.67 12,212.16 12,191.73 12,191.73
营业成本 5,613.52 4,630.78 5,409.76 5,890.01 6,541.78 6,518.90 6,521.52
税金及附加 44.03 50.36 59.85 70.07 83.26 83.20 81.89
销售费用 107.27 138.77 144.00 148.79 154.43 156.77 156.77
未经审计报表数 预测期 稳定期
项目 2025 年
管理费用 522.80 593.56 581.85 523.33 532.96 538.16 628.60
研发费用 502.54 600.82 641.46 674.29 715.35 718.74 719.52
财务费用 -33.66 0.93 0.83 0.76 0.70 0.66 0.66
信用减值损失 -146.8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收益 107.6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营业利润 3,107.37 1,927.98 2,555.87 3,303.41 4,183.68 4,175.30 4,082.77
营业外收入 0.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营业外支出 9.5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利润总额 3,098.17 1,927.98 2,555.87 3,303.41 4,183.68 4,175.30 4,082.77
所得税 454.53 202.54 299.24 407.25 534.17 532.45 518.47
净利润 2,643.64 1,725.44 2,256.63 2,896.16 3,649.51 3,642.85 3,564.31
经对比,2025 年 1-11 月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 9,903.10 万元、
和 153.22%。2025 年 1-11 月收入和利润情况明显优于 2024 年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数据,
主要系市场环境回暖,销售需求增加所致。发行人计划于 2025 年年度终了聘请估值专
家协助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结合上海晶材目前已经实现的经营业绩和未来的经营预期,
综合确定减值金额。根据初步测试情况,预计发行人 2025 年度对收购上海晶材形成的
商誉不存在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但由于上海晶材的产品客户集中度较高,导致
其未来经营情况易受主要客户订单波动影响,业绩存在一定不稳定性,同时,发行人
收购力源兴达、天宇实业、理日新材、惟新科技、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等其他子公
司形成的商誉比较分散,子公司存在业绩波动风险,因此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针对商
誉减值风险进行了相应的风险提示。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上海晶材管理层了解上海晶材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业绩实现情况;
(2)获取上海晶材 2025 年 1-11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5)第 0441 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比 2025 年 1-11 月已实
现业绩与评估报告预测数据,分析是否仍存在大额商誉减值风险。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上海晶材 2025 年 1-11 月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 9,903.10
万元、3,098.17 万元和 2,643.64 万元,已完成商誉减值测试的预计 2025 年全年业绩的
值测试预测数据,主要系市场环境回暖,销售需求增加所致。但由于上海晶材产品客户
集中度较高,导致其易受主要客户订单波动影响,业绩存在一定不稳定性,发行人计划
于 2025 年年度终了聘请估值专家协助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结合上海晶材目前已经实现
的经营业绩和未来的经营预期,综合确定减值金额。预计 2025 年,发行人针对上海晶
材不存在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
六、报告期末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合
理性;发行人对邵武农商行、如是创新的认缴、实缴时间及金额,是否存在已认缴尚
未实缴的金额,如是,尚未实缴的部分是否构成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结合常熟晟达、
上海庸捷等 18 家投资标的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协同性、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的业
务往来及具体销售/采购金额(如有)等说明未将上述投资标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合
理性;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
投资情况。
发行人回复:
(一)报告期末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
合理性
报告期末,发行人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权益投资,具体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苏州襄行新材料有限公司 1,500.00 1,500.00
北京博雅睿视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 1,500.00
合计 3,000.00 3,000.00
苏州襄行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苏州襄行新材料”)及北京博雅睿视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北京博雅睿视”)均为天津璟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津璟创”)投
资的公司。2023 年 5 月及 2024 年 4 月,天津璟创将其所持苏州襄行性新材料及北京博
雅睿视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集成电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璟
创已于 2024 年 01 月 19 日注销。
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金额 初始持 最新持
被投资企业名称 出资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股比例 股比例
金刚线母线业务、
苏州襄行新材料有限公司 1,500.00 10% 9.38% 2021/7/8 双辉等离子体渗入
材料业务
视频实时编解码、
VR 内容生产、智
北京博雅睿视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 10% 10% 2021/10/19
能视频处理及沉浸
式交互技术
苏州襄行新材料是一家专注于一维、二维、三维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研发、生产和销
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前主要业务线为表面材料业务板块、金刚线业务板块和温控材料
业务板块。苏州襄行新材料的金刚线产品属于金属新材料领域,同时其下游主要应用在
新能源行业,与发行人下游业务存在一定行业重叠;其表面材料业务技术属于复合材料
领域范畴;投资该公司是基于公司长远战略布局所进行的技术储备,建立潜在的未来业
务增长点。发行人 2021 年 10 月份已经完成对苏州襄行新材料的实缴出资且短期内没
有退出计划。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该笔对外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北京博雅睿视科技是一家定位于视频领域提供智能解决方案的高技术企业,依托北
京大学数字视频编解码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成立。产品主要是以技术为核心载体,以代
码、软件等形式交付(如:8K 超高清 VR 直播解决方案、4K/8K 超高清实时编解码系
统等),结合硬件设备,应用在下游客户行业。现阶段基于其技术实力及算法核心,已
经实现了在无人驾驶、智能巡检、工业制造、超高清电视等领域,军工、民用等行业的
应用。发行人 2021 年 7 月份已经完成对北京博雅睿视科技的实缴出资且短期内没有退
出计划。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北京博雅睿视科技采购 17.70 万元软件产品。公司此次
投资的目的是围绕电子科技板块展开,以获取军工硬件设备及解决方案所配套之软件技
术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军工科技的战略发展方向。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
该笔对外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综上,报告期末,发行人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具体包括苏州襄行新材料
料及北京博雅睿视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发行人 2021 年已经完成对上述公司的实
缴出资且短期内没有退出计划,不属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
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二)邵武农商行、如是创新的认缴、实缴时间及金额,是否存在已认缴尚未实
缴的金额,如是,尚未实缴的部分是否构成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于 2021 年收购南平天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实业”)的股权,
天宇实业在被收购前早期投资了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天宇实首次
入股认购时间为 2005 年 9 月 7 日,并于 2010 年 11 月 30 日实缴支付 49.70 万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天宇实业向自然人黄让南实际支付 49.70 万元受让了其持有的福建邵武
农商行股权。后经多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目前,发行人间接持有邵武农商行 316.88
万股,持股比例 1.07%。上述入股金已经完成实缴,不存在认缴未缴的情况。
发行人 2024 年 1 月 22 日与海南如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景兆达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显锋、陈永建签订合伙协议,成立如是创新(武汉)科技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金额为 3,000.00 万元。2024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实缴 1,000.00 万元,存在 2,000.00 万尚未实缴金额,构成拟投入
的财务性投资。发行人计划后续不再对未实缴部分出资,将对认缴未实缴部分进行处置。
故上述 2,000 万元不属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和拟
投入财务性投资的情况,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上述两笔投资已经归类为财务性投资,并已经在尽调报告和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中
进行了披露。但鉴于如是创新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持有的财
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30%,仍旧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三)结合常熟晟达、上海庸捷等18家投资标的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协同
性、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及具体销售/采购金额(如有)等说明未将上述投资
标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合理性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
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
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
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
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
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
性投资”、“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
额)”。《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
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一)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
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二)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
益为主要目的”。
常熟晟达、上海庸捷等 18 家投资标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被投资单位
余额 务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8,558.97 否 是
长期股权投资 东方电气风电(山东)有限公司 5,920.47 否 是
否,未实缴
长期股权投资 成都康达锦瑞科技有限公司 4,954.40 否 金额 1,000
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 成都立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335.83 否 是
长期股权投资 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3,274.75 否 是
长期股权投资 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277.05 否 是
长期股权投资 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 1,165.31 是 是
长期股权投资 常熟晟达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1,000.12 是 是
否,未实缴
长期股权投资 博航天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82.44 是 金额 850 万
元。
长期股权投资小计 40,569.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安徽载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 否 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康达亚华(北京)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否 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烟台凯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0.77 否 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深圳市易快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是 是
中科合生生物工程科技(珠海横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00.00 是 是
琴)有限公司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烟台康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46.67 是 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合肥东华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是 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上海庸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0.00 是 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上海志摩新材料有限公司 30.00 是 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小计 6,037.44
总计 46,606.78
其中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总计 7,094.54
注: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康达晟璟对成都康达锦瑞科技有限公司尚有 1000 万元投资
未实缴,发行人及康达晟璟承诺后续不再对未实缴部分出资;发行人对博航天海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尚有 850 万元投资未实缴,发行人承诺后续不再对未实缴部分出资。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分为胶粘剂与特种树脂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和电子科技
三大板块。公司拥有三十多年胶粘剂新材料生产、研发和销售经验,能深刻把握胶粘剂
行业发展趋势,技术与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竞争力稳步提升,是国内主要胶粘剂新材料
生产企业之一。2018 年公司开启外延并购步伐,进入电子科技领域,逐步完善电子科
技板块产业链的布局;通过控股大连齐化向胶粘剂上游延伸,把控核心原材料,同时探
索电子级环氧树脂方向;通过收购晶材科技与惟新科技,聚焦以电子信息材料为核心的
第二增长曲线中的 ITO 靶材、氧化铝靶材、CMP(氧化铈)抛光液、低温共烧陶瓷(LTCC)
等无机半导体材料领域,积极向先进新材料领域转型。
通过近年来的布局与发展,公司形成了以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为主链,高端电子
信息材料为支撑的第二增长曲线发展模式,产品附加值及技术含量随着产业链条的延伸
而不断提升,并由单一化工胶粘剂生产型企业向先进新材料研发型企业快速转型。电子
科技领域从协同角度出发,不断完善战略布局,加强业务之间的资源联动。
(1)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都必控科技”),成立于 2006 年 3 月
日发布公告,将成都必控 51%的股权转让给唐山工业控股集团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必控主要从事电磁兼容产品及微波组件及系统等电子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其与发行人在电子科技板块具有高度的业务协同性。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已完成实缴。
行人从成都必控采购 6.47 万元;2025 年 1-9 月,发行人从成都必控采购 1.33 万元,主
要采购电源、滤波器。
(2)东方电气风电(山东)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东方电气(山东)
的主营业务为风电场开发、建设与运营;风力发电机叶片及主机的研发、制造、销售、
运行与维护。
发行人直接持有东方电气风电(山东)有限公司 25%的股权。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已
完成实缴。
风电叶片是风电机组的核心部件,其制造过程中大量使用环氧树脂结构胶与风电环
氧灌注树脂。发行人作为国内风电叶片胶粘剂的领先供应商,其产品可直接应用于东方
电气风电的叶片生产线,是典型的下游市场协同。
报告期内,东方电气(山东)从发行人采购金额分别为 197.37 万元、510.53 万元、
脂。
(3)成都康达锦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康达锦瑞”),成立于 2022 年 8 月
都康达锦瑞增资,而发行人子公司康达晟璟放弃增资,故发行人持有康达锦瑞的股权比
例由 100%下降至 30%,进而归入长期股权投资。发行人拟长期持有该公司股权,属于
战略型投资。康达晟璟对上述投资尚有 1,000 万未实缴,发行人及康达晟璟承诺后续不
再对未实缴部分出资。故上述投资不属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
公司新投入和拟投入财务性投资的情况,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成都康达锦瑞主要从事电磁兼容产品及微波组件及系统等电子科技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其与发行人在电子科技板块具有高度的业务协同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成都康达锦瑞未发生业务往来。
(4)成都立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成都立扬信息”),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成都立扬信息
成都立扬信息是一家专注于军工电子和信息技术的企业,其业务涉及军用嵌入式计
算机、信号处理、数据采集、通信与导航系统等领域的研发与生产,服务于航空航天、
国防装备等高端制造领域。成都立扬信息为发行人特殊装备市场入口,通过投资实现市
场渠道协同。
(5)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南京聚发新材”)成立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
发行人直接持有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25%的股权。南京聚发新材专注于聚氨酯及聚
氨酯改性树脂在复合材料领域的应用开发,拥有完整的聚氨酯复合材料应用产品组合,
涵盖聚氨酯拉挤树脂、缠绕树脂、RTM/真空灌注树脂、湿法模压树脂、聚氨酯 SMC 片
材、聚氨酯预浸料树脂及预浸料织物等系列产品。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直接持有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25%的股权。发行人对上
述投资已完成实缴。
在技术互补与融合方面,聚发新材料可能拥有独特的树脂合成、配方或工艺技术。
发行人可以与其合作,开发新型的复合材料,从而提升自身产品性能或开发出新品类,
实现上游技术协同;在市场资源共享方面,双方在产品线和客户群体上可能存在交叉,
可以共享销售渠道,交叉销售彼此的产品,扩大市场覆盖范围。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南京聚发采购金额为 545.46 万元、245.08 万元、19.88 万元和
粘剂及加工业务。
(6)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铭瓷电子”)成立于 2019 年 7 月 3 日,
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与电力电子元器件。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集成电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成都铭瓷
电子 27.60%的股份。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已完成实缴。
铭瓷电子是发行人切入特殊装备领域供应链的又一关键支点,与发行人电子科技板
块在拓展客户和营销渠道方面有较强的协同效应。通过该笔投资,发行人可以整合供应
链能力,为特殊装备领域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成都铭瓷采购金额分别为 180.07 万元、160.84 万元、94.65 万
元和 107.26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向成都铭瓷采购电容器。成都铭瓷 2024 年向发行人采
购 4.23 万货品,金额较小。
(7)安徽载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安徽载盛”),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
主营业务包括纳米材料制造;二氧化硅的生产和销售。
安徽载盛业务涉及胶粘剂的上游原材料。投资载盛新材料可以稳定发行人关键原材
料的供应,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并有可能获得成本优势;在核心技术协同方面,双方可
以共建研发平台,针对现有胶粘剂的性能瓶颈或新的应用需求,定制开发专用的原材料,
实现从分子结构设计到终端产品应用的全链条技术创新。
截至报告期末,康达新材持有安徽载盛 20%的股权。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已完成实
缴。
(8)康达亚华(北京)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康达亚华”),成立于 2017 年 3 月
人于 2016 年与北京日新亚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推广应用合作协议》,成立康达亚华
(北京)新材料有限公司(后定名),专门从事康达新材相关产品在轨道交通领域的
推广和销售工作。
截至报告期末,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康达亚华 10%的股权且拟长
期持有。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已完成实缴。
作为关联公司,双方在市场销售上可以实现高度协同,发行人轨道交通领域部分产
品通过该公司作为经销渠道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康达亚华未发生业务往来。
(9)烟台凯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烟台凯盛”),成立于 2006 年 7 月 5 日,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
烟台凯盛主要产品固化剂聚醚胺是发行人的核心原材料,双方在胶粘剂业务上具有
协同。
发行人于 2009 年投资入股烟台凯盛,且拟长期持有。截至报告期末,康达新材持
有烟台凯盛 10.07%的股权。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已完成实缴。
万元,主要系采购原材料。
(1)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汉未科技”),成立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其
核心业务是以弹载和特种电源为主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包括:超小型大功率长存储高
过载智能引信电源、单兵通信设备用电源、野外无人置守传感器电源;汽车胎压监测
TPMS 用电源,钻探勘探地热井下等测量监测用电源等。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集成电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汉末科技 26.25%的股权。发行人于 2021 年开始投资入股汉未科技且拟长期持有。发行
人对上述投资已完成实缴。
上海汉未是发行人切入特殊装备领域电子供应链的又一关键支点。通过投资,发行
人可以整合供应链能力,其与特殊装备领域板块子公司有较强的客户协同,为特殊装备
领域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汉未科技未发生业务往来。
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该笔对外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但不属于本次发行
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2)常熟晟达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常熟晟达”)成立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股东为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0%)和上海风范晶樱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持股 50%)。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工业机器人制造、销售以及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和销
售等。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投资入股常熟晟达且拟长期持有。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已完
成实缴。
常熟晟达投资了深圳元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元理”),深圳元理聚焦
“智能无人机+全彩夜视系统”双核技术,自研产品主要为无人化和智能化装备、全彩
夜视系统、无线电侦测模块,体现了新质生产力对传统装备制造业的智能化升级。深
圳元理聚焦“智能无人机+全彩夜视系统”双核技术,自研产品主要为无人化和智能全
彩夜视系统填补了国内高端夜视设备的技术空白,符合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关于智
能感知与光电融合的战略方向,有望成为康达新材在电子科技板块的技术延伸点。本
次投资是康达新材践行“新材料+电子科技”战略定位的关键落子,通过技术整合、产
业链延伸及市场协同,不仅将延伸公司电子科技板块的产品布局,更将打开低空经济+
新质生产力的增长空间。常熟晟达与发行人在市场开发及客户拓展方面存在协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常熟晟达未发生业务往来。
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该笔对外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同时处于本次发行
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以内,该笔财务性投资金额已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3)博航天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博航天海科技”)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技术培训;会议服务;销售专用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
辅助设备。
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在北京与博航天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博闳慧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震宇签订了《关于博航天海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博航天海科技进行增资 1,700 万元,认
购博航天海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70 万元,占博航天海科技股份比例 34%,剩余投
资款全部计入博航天海科技资本公积金。发行人投资博航天海科技投资时间较长,且拟
长期持有,属于战略型投资。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持有博航天海科技 34%的股权。
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尚有 850 万元未实缴,发行人承诺后续不再对未实缴部分出资。故
上述投资不属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和拟投入财务
性投资的情况,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博航天海科技技术与管理团队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磁兼容研究院核心团队其
在 航天遥感与信息处理领域 的布局,可服务于发行人的 军工电子终端客户 (如
航天器、特殊装备制造商),能与公司电子科技板块子公司必控科技、力源兴达等单位
产生技术研发和客户开拓协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博航天海科技未发生业务往来。
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该笔对外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但不属于本次发行
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4)深圳市易快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易快来科技”),成立于 2012 年
康达新材持有深圳易快来科技 8.74%的股权。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已完成实缴。
在电子胶粘剂直接应用方面,在显示模组的组装过程中,需要大量的 OCA 光学胶、
LOCA 水胶、UV 固化胶、导热凝胶等。发行人的电子胶粘剂产品可以直接供应给易快
来,用于屏幕贴合、芯片封装、散热管理等环节,是精准的下游客户协同;在联合技术
开发方面,随着柔性 OLED、Mini-LED 等新显示技术的发展,对封装和粘接材料提出
了新要求。双方可针对新型显示技术共同开发专用的胶粘剂解决方案,抢占市场先机;
在供应链本土化方面,投资易快来有助于发行人嵌入快速迭代的消费电子供应链,推动
电子胶粘剂的国产化替代进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深圳易快来科技未发生业务往来。
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该笔对外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但不属于本次发行
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5)中科合生生物工程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合生生物”),成
立于 2022 年 5 月 5 日。截至报告期末,康达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持有中科合
生生物 7.50%的股权。发行人 2023 年 5 月投资入股该公司且拟长期持有,属于战略性
投资。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已完成实缴。
中科合生生物公司是一家生物科技公司,专注于利用合成生物学技术,生产母乳低
聚糖(HMOs)等高价值的生物活性成分。其业务属于大健康和新食品原料领域。发行
人对合成生物学这一前沿科技领域的长期看好,为未来开发生物基环保材料进行前瞻性
布局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科合生生物未发生业务往来。
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该笔对外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但不属于本次发行
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6)烟台康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烟台康凯环保”),成立于 2017 年
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
发行人于 2017 年开始投资入股烟台康凯环保且拟长期持有。截至报告期末,康达
新材持有烟台康凯环保 26.66%的股权。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已完成实缴。
康凯环保投资了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包括资源综合利用和新材
料两大板块。昌德科技主营业务产品为发行人核心原材料固化剂-聚醚胺,与发行人胶
粘剂板块存在较强协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烟台康凯环保未发生业务往来。
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该笔对外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但不属于本次发行
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7)合肥东华复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肥东华复材”),成立于 2021 年 12 月
行人通过上海康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合肥东华复材 10%的股权。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已完
成实缴。
合肥东华复材专注于复合材料的制品的研发与生产,涉及碳纤维、玻璃纤维等增强
复合材料,应用于汽车、航空航天、体育器材等领域。发行人与合肥东华复材在结构性
粘接解决方案方面存在较强协同,合肥东华复合材料的连接大量依赖于胶接而非焊接,
发行人的环氧树脂等产品是东华复材生产过程中的材料。双方可以紧密合作,针对特定
的复合材料构件,共同设计粘接方案,优化材料与工艺的匹配度,为终端客户提供最优
性能的组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合肥东华复材未发生业务往来。
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该笔对外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但不属于本次发行
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8)上海庸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庸捷新材料”)成立于 2021 年 1 月
海庸捷新材料 7.22%股权。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已完成实缴。
上海庸捷新材料是康达新材以“孵化”模式培育的创新企业,上海庸捷新材料主要
产品与发行人在新材料板块业务方面存在互补的协同关系。发行人于 2021 年开始投资
入股上海庸捷新材料且拟长期持有。
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该笔对外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但不属于本次发行董
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9)上海志摩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志摩新材料”),成立于 2021 年 2 月,是
一家专注于汽车涂料树脂的创新型企业。上海志摩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康达新材以“孵
化”模式培育的创新企业,发行人于 2021 年即开始投资入股且拟长期持有。截至报告
期末,康达新材控股企业上海微相邦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志摩新材料 3%
的股权。发行人对上述投资已完成实缴。
上海志摩新材料主要产品与发行人在新材料板块业务方面存在互补关系。上海志摩
新材料目前在国内水性汽车涂料树脂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有助于康达新材切入技术
门槛和附加值更高的高端工业涂层市场。
志摩新材料采购 10.00 万元,主要系采购原材料及二手设备。
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该笔对外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但不属于本次发行
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发行人上述投资行为,主要系紧紧围绕公司的战略和主营业务开展。上
述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和产业布局方向存在较强的协同能力和合作潜力。
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下述投资行为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但对应投资不属于本次
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项目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是否实缴 为财务性
(万元) 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 1,165.31 是 是
长期股权投资 常熟晟达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1,000.12 是 是
否,尚需投
长期股权投资 博航天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82.44 是
资 850 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深圳市易快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是 是
中科合生生物工程科技(珠海横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00.00 是 是
琴)有限公司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合肥东华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是 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烟台康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46.67 是 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上海庸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0.00 是 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上海志摩新材料有限公司 30.00 是 是
项目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是否实缴 为财务性
(万元) 投资
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总计 7,094.54
发行人对博航天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尚有 850 万元投资未实缴,发行人承诺
后续不再对上述未实缴部分出资。故上述投资不属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
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和拟投入财务性投资的情况,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四)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
况。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 2024
年 12 月 18 日至今,公司已实施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1,000 万元,系对常熟晟达的 1,000
万元投资,该部分投资已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除此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新增财务性
投资的情形,亦不存在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稿)及相关文件的议案,其中,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审核期间扣
申报时拟使用 扣减后拟使用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额 减财务性投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额
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8 万
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项目
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
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
合计 58,500.00 1,000.00 57,500.00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管理层了解上述投资的背景和考虑,了解业务协同情况;
(2)获取邵武农商行、如是创新的认购协议、出资凭证等,了解上述投资认缴、
实缴情况;
(3)阅读发行人的年度报告等,了解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关联交易情况;
(4)查询被投资企业的企业工商信息公示情况,查看上述被投资单位的经营范围
和股东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发行人持有的苏州襄行新材料 9.38%
的股权及北京博雅睿视 10%的股权;出于谨慎性,已经将上述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 2021 年已经完成对上述公司的实缴出资且短期内没有退出计划,不属于本次发
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2)对邵武农商行、如是创新的投资构成财务性投资;
(3)常熟晟达、上海庸捷等 18 家投资标的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具有协同性。
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对汉末科技、常熟晟达、博航天海科技、深圳易快来科技、
中科合生生物、烟台康凯环保、合肥东华复材、上海庸捷新材料和上海志摩新材料的
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其中发行人承诺对博航天海科技未实缴部分不再继续出资。
除对常熟晟达的投资外,上述其他投资不属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
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对常熟晟达的投资已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发行人其他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具有合理性。
七、请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针对报告期内收入真实
性尤其是前述关联交易收入真实性的核查程序、比例及结论。
(一)请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针对报告期内收入真
实性尤其是前述关联交易收入真实性的核查程序、比例及结论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报告期内收入真实性核查程序、比例及结论
①获取公司销售业务相关的控制制度,通过穿行测试了解、评价发行人销售的主要
业务流程,以及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选取样本通过控制测
试评价其运行有效性;
②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核查关键合同条款如合同金额、结算
模式、交货方式及验收方式等,检查收入的确认条件和方法是否与销售合同相关约定一
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③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收入明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官网等
网络查询的方式核查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确认发行人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以及主要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通过互联网等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
相关背景情况,核查主要客户经营是否存在异常;并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出库单、
签收单和销售发票等,确认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④对报告期内各期前十大客户进行走访,了解客户的营业规模、合作背景、与发行
人的交易模式、交易内容及主要交易条款等,核查主要客户与发行人的交易是否真实并
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
⑤针对 2022 年-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项目组对主要客户的营业
收入执行了函证程序,各期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6 月
发函金额 206,420.48 219,691.21 259,718.97 120,697.01
回函金额 192,739.67 203,951.64 256,577.17 120,697.01
收入金额 246,636.18 279,252.50 310,106.22 310,106.22
发函比例 83.69% 78.67% 83.75% 38.92%
回函比例 78.15% 73.03% 82.74% 38.92%
同时,项目组针对 2025 年 6-9 月的销售情况进行了替代性措施,包括收集合同、
出库单、签收单、资金结算流等进行抽查,涵盖前十大客户。
(2)前述关联交易收入真实性的核查程序、比例及结论
①获取公司关于关联方集采的相关公告,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关联方集采的业
务背景和合理性;并对关联方唐控贸易、唐山控股公司进行实地走访;
②获取关联集采交易业务相关的控制制度,通过穿行测试了解、评价发行人集采业
务流程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选取样本通过控制测试评价其运行有效性;
③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出库单、签收单和销售发票等,确认上述关联交易收入
的真实性、准确性;2024 及 2025 年 1-9 月核查金额占上述关联交易收入金额比例分别
为 52.40%、48.94%;
④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唐控贸易、唐山控股公司的集采收入金额进行 100%
函证,并全部回函相符。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可以确认报告期内收入真实性,可以确认前述关联交易收入的真实性。
(此页无正文,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10Z0001 号报
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王传文(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陶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