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创新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3 月
调整至 2027 年 12 月。
? 本次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投资内容等变更,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04号《关于同意上海盟科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0.00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8.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6,080.00万元,扣除不
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7.2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5,972.79万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22]0564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
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拟调减原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下“MRX-4急
性细菌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糖尿病足感染适应症”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对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适应症的中国Ⅲ期临床试验”。“创新药研发项目”
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
资金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在中国开展的MRX-4/康替唑胺针对耐药革兰氏阳性菌感
染的III期临床试验(以下简称“304临床试验项目”)、MRX-5临床试验项目及
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4临床试验项目计划投入金额2,215.82万元,MRX-5临床
试验项目计划投入金额3,97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投入金额14,538.06万元。
(二)前次延期调整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创新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项目 现计划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注:此次延期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本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尚需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资总额 额 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尚需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资总额 额 额
营销渠道升级及学术
推广项目
合计 124,987.74 95,972.79 80,557.70 15,415.09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项目 现计划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目前,“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两个子项目“304临床试验项目”“M
RX-5临床试验项目”,系公司2025年11月募投项目变更后的新增项目(详见公
司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及2025年11月8日披露的《上海盟科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
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
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
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的决策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