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2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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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9:15-9:25,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股份产业园1栋1楼会议室。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97,536,53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89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5,859,11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3.5274%。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1,677,42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103人,代表股份6,07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
代表股份4,395,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1人,代表股份1,677,42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7%。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
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47,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5407%;反对4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2%;弃权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1%。
  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78,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0429%;反对4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2%;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8%。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做了《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4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9,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4583%;反对7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8%;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8%。
  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79,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0558%;反对2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0%;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2%。
  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7252%;反对53,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882%;弃权8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谢明武、张锋斌、冯仁荣、罗峥、胡兴华、司敏
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共计91,463,835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31,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7,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2719%;反对2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5%;弃权8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49,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5618%;反对2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0%;弃权6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5.9751%;反对4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8%;弃权1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谢明武、张锋斌、冯仁荣、罗峥、胡兴华、司敏
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共计91,463,835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熊茂竹、魏可心。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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