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集团: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18: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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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 B 股   编号:2026-011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上
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一般,其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 12,464 股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5,908 股股
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
休或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原因,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73,440 股股票应由公司回
购注销;公司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一般,其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 8,689 股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因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情况以及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的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应回购注
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718,088 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21,877 股。综
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前述合计 3,340,466 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122,831,280 股变更为 2,119,490,814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2,122,831,280 元变更为 2,119,490,814 元,公司将及时
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
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
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
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明确的书面申请(债权人为法人
的,应加盖债权人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经债权人签署),并随附债权申
报所需材料。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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