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刘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
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
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8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
究生学历,会计专业人士。曾任北京工商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工商大学
教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
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
利益,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5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
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了相关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
独董姓名 2025年参加董事会情况
加股东会情
况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会
缺席次数
刘欢 数 次数 次数 的次数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
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客观、独立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依照公
司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积极参与相关
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三次,本人均出席并参与审议《关于
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法规要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的事项;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参与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参与审议了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及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
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非独立董事补选等事项的事前审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未行使过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现金分红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积极与中小投
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履
行职责。
(六) 现场工作情况
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项目现场调研、参加河北
省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等时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全面了
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资金往来、重大合同、内控规范
体系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掌握公司动态。同时,本人结
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报告的审核提供独立且专业
的判断。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
场调研考察等多元化沟通渠道,为本人提供了全面的信息支持和必要的履职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密切协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对公司发生的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在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
的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4项关联交易议案,分别为: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该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决策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石家庄海信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拟以现
金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不超过92,649,783股(含本数),占发行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68%。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
会审议通过。2025年9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9月30
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该事项。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和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对前述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完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后,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信永中
和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陈维强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
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审查,于芝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所必需的资格和能力,拟补选于芝
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贾少谦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贾
少谦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所必需的资格和能力,拟提名贾少谦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提名及
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2025 年 2 月 24 日,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经公司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
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
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勤勉尽责地完成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作
为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深度参与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决策,参
与选举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的事前审议,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始终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核心目标,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
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
建议,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继续加强对公司披露财务信息、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事项的审核,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