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认
真审核公司提交的十一届五次董事会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了有效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楚源工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与楚源工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关联交易总量在合理范围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2025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2025年度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联交易,公司2025年与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遵循了
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总量在合理范围内、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一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关于2025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审核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2025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
度等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截至
其各项监管指标均显著优于监管要求,公司在其存贷款余额均低于
协议限额,资金安全可控;中煤财务公司司库信息系统已通过国务
院国资委二期验收,其自主可控升级方案有效强化了资金流监控与
风险预警能力,为业务合规性提供了技术保障。
章程》及完善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制,能够实现有效制
衡,治理架构符合新《公司法》要求,未发现风险管控漏洞。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充分反映了中煤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
和风险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国良 姚直书 孔令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