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股票代码:600732
信息披露义务人: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126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12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或“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爱旭股份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义乌奇光
上市公 司/公司 /爱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
指
旭股份 代码:600732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6 日期间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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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MA28EW853P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15 日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12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迪安优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 954,000,000 元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未经金
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
经营范围
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41.93%、义乌市金融控
股有限公司持股 20.96%、珠海华金阿尔法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权益结构
限合伙)持股 18.07%、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5.58%、
周福云持股 3.35%、珠海迪安优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10%
注:本报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姓名 俞信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
及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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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
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如未来增持或减持公司股
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
《收购办法》
《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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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 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义乌奇光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8,549,617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6%。
三、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方式合计减持爱旭股份62,687,217股股份,占爱旭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2.96%,具
体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股份占
股东 减持均价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公司总股本
名称 (元/股) (股)
比例(%)
大宗交易 13.31-14.30 41,514,750 1.96
义乌奇光 集中竞价 13.10-15.33 21,172,467 1.00
合计 / / 62,687,217 2.96
四、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股) 持股数(股)
例 例
义乌奇光 168,549,617 7.96% 105,862,400 5.00%
注:上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股本2,117,249,923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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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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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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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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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日期:2026 年 3 月 27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俞信华
签字日期: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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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爱旭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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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 26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号 4 幢 201-1 室
股票简称 爱旭股份 股票代码 600732
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 江 省 义 乌 市苏 溪 镇 苏 福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有限合伙) 注册地 路 126 号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持有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168,549,617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7.96%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62,687,217 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减少 2.96%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05,862,4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6 年 3 月 26 日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的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如未来增持或减持公司股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 《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市公司股票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俞信华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