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公司”或“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泰慕
士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65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泰慕士
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或非公
开等)发行普通股(A 股)2,6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16.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4,080.0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775.67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8,304.38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011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分行及保荐人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英瑞”)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佛子岭路支行
及保荐人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0 月
订了《募集资金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
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
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本期余额(万元) 存储形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 554748219889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 184264948110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
佛子岭路支行
合计 1,914.11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080.06
减:发行费用 5,775.67
募集资金净额 38,304.38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176.96
项目 金额(万元)
加:2022 年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638.2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14.1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914.11 万元。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38,304.38 募集资金总 6,406.02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 37,912.01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项目可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行性是
调整后投 预定可使 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承诺投资 入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否发生
资总额(1) 用状态日 现的 预计
部分变 总额 金额 (2) (3)=(2)/(1) 重大变
期 效益 效益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36,000.00 23,000.00 - 23,703.39 103.60 2024.6.30 774.54 否 否
迁改造项目
不适 不适
用 用
不适 不适
用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0,000.00 38,304.38 6,406.02 37,912.01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60,000.00 38,304.38 6,406.02 37,912.01
生产设备实际利用率下降,相关工艺需持续调试。同时,受产品产量偏低及项目投入初期等影响,项目人力成本、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设备折旧费用等固定成本处于较高水平。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不适用(2025 年不存在置换情况)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8,000.00 万元(含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该议案于 2025
况 年 3 月 8 日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 0.00 万元,本期共获得现金管理
收益 109.39 万元,现有现金管理产品未发现任何风险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914.11 万元,将按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具体参见本核查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题或其他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有限合伙)对《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泰慕士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放与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被误转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将误转入募集资金账户的
自有资金转至自有账户。前述事项存续时间较短,其中,自有资金的保证金到期
款误转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事项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造成影响。
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公司
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对募集资金支付流程进行进一步完善,加
强募集资金专户的识别、专项标记、专项审批,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六、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泰慕士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
查。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泰慕士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2025 年度,泰慕士审议
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违规委托理财情形;
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已将本报
告“(五)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其他事项”披露的事项及时整改完毕。保荐人
对泰慕士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宗贵 姜 磊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