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9)。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4月1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望化工”)递交的《关于提名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董事唐冲先生、独立董事卜新平先生
辞任,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新希望化工提名李
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本着提高股东会会议效率的原则,提议将《关
于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
(一)临时提案内容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临时
提案的公告》。
(二)相关审议意见
经审查,新希望化工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佳女士,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其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与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及
未来战略方向相匹配,有助于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
性。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查,新希望化工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佳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
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不存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现持有公司343,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1.63%,
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
东会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提交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
于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
二、股东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
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
更,现将补充后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15:00。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
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关于确认2025年度非独立董
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该股东不
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前述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上述第1-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议案全
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7-12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第7、9、10项议案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表示同
意意见;第5、7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
表决。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在通知确定的
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6年4
月9日17:30前发送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董治鹏;联
系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newhope.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三、备查文件
《关于提名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增加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
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
本人(本公司)参加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
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
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反 弃
备注 同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