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6-008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预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前述担保
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提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
为 18.55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额度为 14.1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 4.40 亿元。
上述额度按实际生效的金额(签订担保合同且额度有效期间内存续的担保)进
行总额控制,在担保额度总额范围内,公司子公司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
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总额范围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按担保余额
进行分级授权,担保余额不高于 12.25 亿元的对外担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50%),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对单笔担保事项进
行审议,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担保余额高于 12.25 亿元后的对外担保,
授权董事会对单笔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前述授权有效期至
下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总额。
超出公司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对超出公司持股比例担保部分被担保子公司其
他股东应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的价值不低于超出公司持股
比例担保金额的 1.3 倍。确因客观情况无法提供有效反担保的,在担保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采取向被担保子公司收取相应担保费用的方式防范代偿风险。
担保费用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需清偿债务实际产生)后一个月内,按实际发
生的担保金额向被担保子公司一次性全额预收。公司持股比例对应的担保部分,担
保费率为 1.00%/年;非公司持股比例对应的担保部分,担保费率为 2.50%/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2025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上,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范围内,拟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
公司的内部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将其他子公司的部分担保额度调整至国科恒升(北
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恒升”)。具体调整结果为:为其他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 26,850 万元调整为 24,850 万元;为国科恒升提供担保的额度
由 8,000 万元调整为 10,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国科恒晟(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恒晟”)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
额度,授信期限 1 年,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国科恒丰(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恒丰”)与康宁生命科
学(吴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生命”)合作相关业务。经双方商定,康宁
生命给予国科恒丰信用额度 3,000 万元,信用账期 60 天。由公司为该笔信用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国科恒升拟与澳科利耳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科利耳”)合
作相关业务。经双方商定,澳科利耳拟给予国科恒升信用额度 10,000 万元,信用
账期 120 天,由公司为该笔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拟签署的
合作协议有效期限一致。
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
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余额未超出 12.25 亿元),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国科恒晟、国科恒丰及国科恒升本次担保前后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担保金额
被担保方
占上市公 是否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司最近一 关联
股比例 资产负债 保余额 保金额
期净资产 担保
率
比例
国科恒晟 60.00% 98.41% 39,900.00 10,000.00 17.91% 否
公司 国科恒丰 60.00% 96.93% 2,000.00 3,000.00 1.99% 否
国科恒升 60.00% 97.93% 0.00 10,000.00 3.99% 否
合计 -- -- -- 41,900.00 23,000.00 -- --
注:1、本次公司为国科恒晟在招商银行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提供的担保生效
后,原公司为国科恒晟在招商银行的 5,000 万元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责任在新担保
合同中覆盖;
成。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国科恒晟
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市场调查;贸易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销售医疗器械 I 类、II 类、电子产品、家用
电器、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供应链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479,913,030.18 623,737,118.48
负债总额 454,154,754.08 613,824,883.27
净资产 25,758,276.10 9,912,235.21
项目 2024 年(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净利润 24,170,844.55 7,047,419.81
营业收入 829,203,207.93 814,631,613.36
利润总额 32,290,362.14 9,398,284.08
(二)国科恒丰
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不含数
据中心);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不含数据中心);销售第Ⅰ类医疗器械、第
Ⅱ类医疗器械、玻璃制品、塑料制品、仪器仪表;市场调查;代理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企业形象策划;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需经审批
的活动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公
共关系服务;供应链管理;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06,052,477.10 104,854,671.45
负债总额 195,726,055.20 101,636,874.47
净资产 10,326,421.90 3,217,796.98
项目 2024 年(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净利润 7,846,405.90 904,675.54
营业收入 837,508,842.24 203,008,447.06
利润总额 10,498,301.65 1,206,234.06
(三)国科恒升
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制冷、空调
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互联
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
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
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7,732,246.96 66,782,887.33
负债总额 26,798,836.73 65,402,256.97
净资产 933,410.23 1,380,630.36
项目 2024 年(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净利润 -168,365.26 347,220.13
营业收入 12,379,937.62 14,744,735.06
利润总额 -224,487.02 431,024.19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国科恒晟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保证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国科恒晟(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东因客观情况无法提供担保及有效反担保。公司拟采取向国科恒晟收取相应担保费
用的方式防范代偿风险。担保费用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需清偿债务实际产生)后
一个月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向被担保子公司一次性全额预收。公司持股比例
对应的担保部分,担保费率为 1.00%/年;非公司持股比例对应的担保部分,担保费
率为 2.50%/年。
(二)担保函(公司为国科恒丰提供担保)
债权人:康宁生命科学(吴江)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国科恒丰(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东因客观情况无法提供担保及有效反担保。公司拟采取向国科恒丰收取相应担保费
用的方式防范代偿风险。担保费用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需清偿债务实际产生)后
一个月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向被担保子公司一次性全额预收。公司持股比例
对应的担保部分,担保费率为 1.00%/年;非公司持股比例对应的担保部分,担保费
率为 2.50%/年。
(三)保证函(公司为国科恒升提供担保)
债权人:澳科利耳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国科恒升(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东因客观情况无法提供担保及有效反担保。公司拟采取向国科恒升收取相应担保费
用的方式防范代偿风险。担保费用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需清偿债务实际产生)后
一个月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向被担保子公司一次性全额预收。公司持股比例
对应的担保部分,担保费率为 1.00%/年;非公司持股比例对应的担保部分,担保费
率为 2.50%/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