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就海南京粮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陈广垒先生任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
事程秉洲先生、独立董事王旭女士任委员。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确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
员。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宏亮
先生任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程秉洲先生、独立董事王旭女士任委
员。
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度
合规管理工作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董事会关
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的议案》。
计师召开年审沟通会议,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
向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汇报了年审方案,并就独立性问题、人员安排、时间预算、重
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及审计方法等内容与委员充分沟通交流,委员对审计工作提出
了意见和建议。
三、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可能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天圆全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圆全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
会提议聘任天圆全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年报审计过程中,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独立性问题、人员安排、时间预
算、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及审计方法等内容充分沟通交流,委员对审计工作提出
了意见和建议,督促并保证了年审各阶段工作有序开展和及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费用 118 万元(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4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4 万元),
审计收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
制度>的议案》,进一步明确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与内部审计机构的定期沟通
汇报机制。公司审计部门列席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保持与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
密切沟通。委员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在内部审计整改落实和审计成果运用等方面提
出工作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完善了相关内控制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内控制度的
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架构的改革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取消监事
会,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承
接《公司法》赋予的监事会职权,确保监事会职权的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进一步规范
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
规管理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
挥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助力公司董事
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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