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BJJG1395
申报时间 2026 年 3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1368
总股本 113,836,944 股
注册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 89 号
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 8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亚华
实际控制人 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南,王亚华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3 月 13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25.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364.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0.8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 号《验资报告》。
三、保荐工作概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对通达创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
续督导期已届满。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通达创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
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
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
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
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部控制制度;
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
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职责期间未发生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对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
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通达创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
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
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督
导期已届满,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
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林海峰 阮任群
法定代表人:
冉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