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公司”“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云南铜业开展 2025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相关情况如下: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简称:云南铜业
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杨慧泽 联系电话:010-56051417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王明超 联系电话:010-56051417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耿贤桀 联系电话:010-5605141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明超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 月 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第三十三条所列):
√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名确认
√
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第三十三条所列):
√
部门(如适用)
√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用)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
的问题等(如适用)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第三十三条所列):
√
展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第三十三条所列):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露义务
√
义务
√
债务等情形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第三十三条所列):
√ ( 2026
年 2 月完
套资金发
行,下同)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
险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第三十三条所列):
√ ( 2025 年
公司实施重
组 并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完成资产交
割相关工作,
标的公司纳
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交
易完成后,总
资产、净资
产、营业收入
及净利润等
关键财务指
标实现显著
增长)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第三十三条所列):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第三十三条所列):
√(本现场
检查期间
公司不存
在对外提
供财务资
助的情况)
化或者风险
√
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得以解决,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
承诺得到了切实履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不存在重大问题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杨慧泽 王明超 耿贤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