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杨玉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
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
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杨玉岗,中国国籍,1967 年 7 月生,清华大学博士学位,德国克劳斯
塔尔工业大学、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访问学者。曾任
华为电气有限公司电磁研究室主任,现任太原理工大学电力学院教授、博导,
IEEE 高级会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事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应列席会 列席 缺席
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杨玉岗 10 0 10 0 0 4 4 0
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坚持认真、谨慎的态度,确保做出决
议前对议案进行足够的了解,审慎判断,较好地维持了自身的独立性。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均表示同意。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
任委员,并兼任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委员,2025 年本人出
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 提出的重
成员情 召开日
会名 会议内容 要意见和
况 期
称 建议
提名 邬克强、 2025 年
委员 肖铿、杨 04 月 08 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一致同意
会 玉岗 日
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执行情况与
日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薪酬
要的议案》
与考 杨玉岗、 2025 年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核委 肖铿、岑 06 月 18 一致同意
法>的议案》
员会 维 日
审议《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日 股票的议案》
战略 04 月 08 审议《2024 年经营回顾及 2025 年发展战略》 一致同意
与可 日
持续 肖铿、顾 2025 年
发展 洁、杨玉 06 月 12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一致同意
委员 岗 日
会 2025 年
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提出的重
成员情 召开日
会议内容 要意见和
况 期
建议
岑维、邬 04 月 09 一致同意
克强、杨 日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玉岗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一致同意
月 12 日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会议的情况,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在年度审计工作前及审计工作期间,我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点、审计项目组人员配置、质量管理、审计计划的范围、
风险判断、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事项的相关事实的确认和沟通,我认为审计
结果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
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
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七)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参加公司董事会,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和对外
投资等情况。同时,经常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各类媒
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有所
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天,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的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
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市场、行业
相关信息。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
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本人对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作出同意的判断。公司预
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
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
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
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我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对重点事项进行关注,我认为公司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执行情况与 2025 年薪酬预案的议案》,本人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判断。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标
准,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授予 241 名激励对象 8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6.10 元,股票来源为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其中,新增股份 392.26 万股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上市,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92,809,413 股增加
至 496,732,013 股,注册资本由 492,809,413 元增加至 496,732,013 元。
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未达成,同意公司对 5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7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另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上述限制
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76.80 万股后,公司总股本由 496,732,013 股变更为
(六)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未发
生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况;未发生聘
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未发生提名或
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
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本人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对董事会
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玉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