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忠轩)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01: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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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李忠轩)
  作为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
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力合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 2025 年度工作
中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忠轩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
华盛顿李大学及西北政法大学,分别取得该学校的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注册
律师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
合伙人,并持有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2000 年 4 月至 2008 年 3 月期间先后在深
圳担保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南部非洲地区部及法务部、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深圳分所等单位担任法务主管、海外法务经理、证券部律师等职务。曾任东莞铭
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及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会会议、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情
               参加董事会情况
                                                 况
                     以通讯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的
                     方式参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加次数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职尽
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联交易预计事项以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认真审议,并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
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及业
绩说明会的方式不断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
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考察以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充分利用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对公司进行考察和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长效沟
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
时刻关注公司发展。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
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独立董事做好履职工作提供
了全面支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及相关部门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公司管理层也非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
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
协助。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
务,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
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
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
作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的能力和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隋建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人认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
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
于作废部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本人认为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
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
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忠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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