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东平
本人作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
守,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硕士,中共党员。历任解放军 0216 部队战士、武汉市
照相机厂工人、武汉海事法院书记员、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
会干部、湖北得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北郑东平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武汉)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通商(武汉)律师事务所顾问;兼任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湖北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武商集团
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
均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与董事会决策,认真审
阅议案材料,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意见。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
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郑东平 8 8 0 2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会议依照《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审议通过《武商集团经营者 2024
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并认真履行了监督与审核职责。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参会,
对拟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拟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独立董事职责。在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会议材料进行了细致审
阅,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结合自身的专业知
识与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了具有建设性的意
见和建议。
范开展,推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
此基础上,切实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
公平,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材料,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最新监管要求。始终
秉持诚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开展工作,为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强化风险防范能力等提供合理化建议和专业支持。
(四)开展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现场沟通等时机,
以现场交流、邮件、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
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大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监管部门的问询等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同时,公司管理层
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
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
第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届十六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
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 年年度
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
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9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十二
次(临时)董事会和第十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对拟聘任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拟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
审议通过《武商集团经营者 2024 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
公司管理层薪酬是依据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兑
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特别职权。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本人践行诚信、独立、勤勉之责,严
守法律底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功能。对于董事会
审议事项,本人一贯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投票并
发表专业见解;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贡献智慧,着力于
保护全体股东乃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经验为依托,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公司在规范
治理的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的互动
协作,与管理层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公司战略蓝图变为现实,
切实维护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