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
权利,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2025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 本人的基本情况
陈琪,中国国籍,1973年07月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07月至今,任职于
郑州大学,于商学院会计系任教;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担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2023年至今担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8年5月至2025年10月,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本人
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全部要求。
二、参加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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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参加了会议,本人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
核,对所有决议项均以赞成票一致通过,没有出现投弃权票、反对票以及无法发表意见的情
况。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列席了股东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
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
主任,在履职期间,共组织召开四次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包括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关联交易、委托
理财、综合授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制度等相关议案。
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议。在本人履职期间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薪酬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在履职期间,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
人的薪酬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未提出异议。
议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共召开了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相关
议案和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本人均亲自出席,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对以上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四、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 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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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为核心,对全年关联交易事项开展了独立、审慎的审查与监督,针对公司与龙成集团及
其下属企业、中联重科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重点核查了交易背景、定价机制及执行
流程,经查,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
公正,交易程序规范,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等均属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的正常业务交易;
对公司关联方郭秀梅女士向公司支付承诺补偿款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审议,公司董事会
审议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履职过程中,持续
关注关联方资金往来,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
(二)了解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决策的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均出席或列席会议,会议审
议决策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毕马威为公
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了解,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保证
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三)审议公司定期报告情况
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进行监督,报告均经公
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了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人及时与公司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中心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听取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的整体进展,关注审
计实施过程,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同时认真查阅财务中心提供的财务报告相关文件,
跟进定期报告的编制进度。
在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结合前期了解的情况认真听取汇报,对各项议题进
行审慎审议,并签署相关书面确认意见,承诺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报审计期间,聚焦公司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存货增长的合理性,以及减值计提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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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与充分性,主动与公司财务总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多轮沟通,要求公司提供
对应支撑资料进行核查,并就相关问题与财务总监及时确认,确保关键财务事项清晰无误。
(四)参加公司选聘新一届董事成员情况
委员会均对公司新一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薪酬情况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
会审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
求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合法有效。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与第五届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15 天。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中,本人积极跟进年报编制进度和了解年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
与审计机构提前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认真审阅了公
司的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年审工作独立有序的完成。对于公
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公司通过会议沟通、发放资料、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与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董事会办公室能够及时提供我们所需
的相关资料,积极有效地配合我们开展工作,不存在影响我们发挥独立作用和发表意见的情
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本人积极参加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对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关注,加强
了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以及独立董事职权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为切实维护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表决及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
响,能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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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10月履职完毕,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
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陈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