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按
时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2025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本人的基本情况
元向辉,中共党员,男,1979年10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
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CFA(特许金融分析师)持证人、FRM(注册风
险管理师)持证人。2008年11月起,曾任西安交通大学电信学院自动化系讲师、硕士生导
师,西安交通大学电信学院自动化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金融科技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金融科技系教授、博
士生导师;2019年11月起,担任西安蒙特卡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12月起,担
任上海力玄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本人
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全部要求。
二、参加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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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参加了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组建公司第五届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审议其薪酬、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对所有决议项均以赞成票一致通过,没有出现投弃权票、
反对票以及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未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以通讯方式列
席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
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
员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在履职期间,共参与了一次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对公司拟聘的总经理、财务总
监以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薪酬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在履职期间共组织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未提出异议。
议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共召开了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
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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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文件以及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等方式,对公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进行关注,了解
到,2025年度公司的主要关联交易主要是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以及与中联重科下属
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本人有关注到2025年度公司将持有的南阳畅丰100%
股权转让给关联方龙成资本,以上关联交易均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以及股东会
审议,对应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以及关联股东均在会议中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人后续将继续监督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了解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下简称“毕马威”)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决策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时,本人也对公司披露的毕马
威的基本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解,毕马威是一家具备证
券从业审计资格,组织机构健全,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能力的审计机构,符合公
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
(三)审议公司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了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人履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
了审议,在审计委员会以及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详细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
后进行审慎审议,客观独立地发表相关意见,保证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参加公司选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议其薪酬情况
核委员会均对公司新一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薪酬情况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
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新一届董事候选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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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公司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时,作为
新一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本人按要求参加了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新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
薪酬进行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真审查候选人资格、履职能力和职业素质,认为公
司新一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符合公司规
范治理的要求,选聘程序合法有效,其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偏离市场化收入水平或与同行
业水平的情形。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司进行现场考察,与第四届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15 天。现场工作期间,本人
与公司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情
况,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的研发中心进行参观,深入了解公司产品;本人就公
司技术研发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关注公司未来发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深入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产业并购、再融资、公司债券、
股权激励、股份登记与结算、违规案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证明》。
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
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加强了本人在独立董事履职方面的能力,为本人今后的履职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奠定了基础。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
职责;与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制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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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作用;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战略规划、风险控制
及合规管理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
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 元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