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玄科技”)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
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董莉,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本人于 2007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锐迪科微电子(上海)
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易鑫集团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任时代天使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
执行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任恒玄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年度应参加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未参加会议
董莉 2 2 0 0 否
本人本着忠实与勤勉义务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
和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 2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2025 年任职期间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
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承办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
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
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
况
时机,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
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本人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
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全面向本人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本人以专
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
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
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实施本次关联交易。
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出资份额
及价格,资金来源为关联方自有资金,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关承诺、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续聘赵国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并担
任法定代表人,同意续聘李广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本人就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相关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
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步推动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
果。同时,公司在各方面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必要的支持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在此表示感谢。
本人衷心地希望,2026 年度公司能够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盈利能力,
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