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顾科)
本人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
渔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
事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履职期内,按时
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履行职
责;在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本着
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
建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顾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持有上海证券交
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栖港投资创始合伙人,专注于
科技行业直接股权投资,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起任中水渔业独立董事至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经自查,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以通讯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 委托出
独立董 方式参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席董事
事姓名 加董事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顾科 9 4 5 0 0 否 3
履职期内,本人认真审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各项议
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提高了董事会决策过程的科学性。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
时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出席率
顾科 2 2 100%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相关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出席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会议 5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2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场会、农发集团控股上市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了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和对中小投资者
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会召集人,着重对公司的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
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
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主持召开由公司财务部、审计部
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人员参与的专门会议,
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年度审计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从
专业角度出发,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
年度重点审议了《2024 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及《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等重要议题。
博览会调研活动及舟山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调研活动,通过
实地调研,对公司的相关业务、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充分了解、
并从专业角度出发分析现状,为今后高质量发展的可能性建
言献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度履职期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
有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汇报,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的资料,从专业角度出发充分沟通交流,
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
见,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全体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