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对各项议
案进行严格审议并独立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作用,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克夫,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
动物学博士。1991 年 12 月至 2011 年 7 月历任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助教、讲
师、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副教授,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除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亦不存在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能够
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守勤勉尽责义务,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文件,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
验,严谨评估并提出合理建议,助力公司合规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均严格履行法定审议程序,会议审议的事项均表决通过,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审议事项无异议。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
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参加 实际 委托 现场 以通讯
缺席 参加股东
董事会 出席 出席 出席 方式参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周克夫 11 11 0 9 2 0 2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客观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等相关要求,参与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专门委员会各项
议案,与其他委员对定期报告、资产收购、组织架构调整、高管薪酬方案、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等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审慎表决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委托出席
专门委员会类别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战略委员会 2 2 2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4 0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
于 2025 年 12 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
用,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股东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审议工作;通过与管理层的常态化沟通,持续关注
公司经营动态、内控执行与合规管理情况;对公司资产收购、组织架构调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等关键事项履行独立监督职责;立足专业视角提出建
设性意见及风险提示,助力董事会有效决策以契合公司战略利益,切实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沟通,重点关注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评估、重大风险识
别与应对等核心领域,并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报告。同
时,本人持续监督年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工
作,确保其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保障最终出具的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履行对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督职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持续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变化及
关键风险管控,推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完善,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开展现场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
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予以重点关注,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
司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战略执行、风险管
控及合规管理情况。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尊重本
人独立性并对本人的意见建议予以积极响应,在职权行使中给予配合,为本人
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监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核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内部控
制运行实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披露要求,未发现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内控体系合理合规、运行有效,保障了治理机制的规范
运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核查,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履行职责时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次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表董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
营成果,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十)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相关法规对内部控制、利润分配及募集资金使用进行
监督。经核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有力保障了股东权益;利润分配
方案合理且标准明晰;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
了大力支持和配合。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
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独立行使表决权。2026 年,
本人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提供合理意见
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
独立董事:周克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