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
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末,审计委员会由5位董事组成,分别为:
吴溪先生、朱永先生、闫小雷先生、浦伟光先生和郑伟先生。
其中,吴溪先生、浦伟光先生、郑伟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比例超过半数。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商业经验,其中具备会计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吴溪先生
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监管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听取《关于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情况的报告》《关于 2024 年度外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外部审计工作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
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关于内部审计 2024 年工作情况和 2025 年工作计划的
报告>的议案》
议案》《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监督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审议《关于 2025 年中期审阅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中期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听取《关于 2025 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分析的报告》
审议《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年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分析的报告》
审议《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聘请外部专业机构
报告工作规程的议案》
姓名 在董事会及本委员会担任的职务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吴 溪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 7/7
朱 永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2/2
闫小雷 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7/7
浦伟光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7/7
郑 伟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7/7
华淑蕊(曾任) 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5/5
注:朱永先生自 2025 年 8 月起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华淑蕊女士自
三、履职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
(一)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
度报告进行审慎审核,重点聚焦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合规性。经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能够公允、
客观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
因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审议程序合规,同意将各定
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依法披露。
(二)监督年度审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要求,持续加强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于年度报告编制前审
阅经营管理层提交的公司上一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
等重大事项情况报告;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初审结果出具
后及董事会审议前,与经营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保持良好沟
通,针对审计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
事项与年审会计师充分交流,对审计进展进行监督,听取初
审情况报告,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审计工
作顺利开展。
(三)监督、评估及续聘外部审计机构
及专业条文要求,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工作
表现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履
职期间勤勉尽责,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允表达审计意见,
按时出具各项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
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核关联交易
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核,所涉及的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
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与关联/连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
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
司主要业务未因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五)监督内部审计及评估内控有效性
监督与评估职责,通过审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议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审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监督、评估内部审计
工作质量与成效,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有效履行监督职
责,助力公司防范经营风险、规范管理流程。
同时,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监管要求,审
核并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与有效性,针对评估过程中
发现的薄弱环节,督促经营管理层及时完善内控制度、优化
管控流程,持续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六)承接监事会法定监督职责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原监事会法定职责自公司章程生效之日
起由审计委员会承接。截至 2025 年末,审计委员会已完成
职责承接的前期衔接工作,明确了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后
续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序推进各
项监督工作。
四、总体评价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诚
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