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电子: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01: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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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
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易主体包含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任意时点累计折合等值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
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
(含等值其他币种)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或授权相关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境内外日常经营活动涉及人民币、美元、欧元、瑞典克朗等多种货币,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方式
  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
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
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额度、期限
  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自有
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该交易额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期
间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不会涉及直接或
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类投资的情形。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的风险。
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够明确,
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措施
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
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境内外日常经营活动涉及人民币、美元、欧元、瑞典克朗等多种货币,
所涉及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变化和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
的影响。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
好地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防范利率、汇率风
险为前提,目的在于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
低财务费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关
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在符合相关外汇
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或授权相关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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