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蔡荣鑫、陈远志、向凌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