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勇、
杨勇、纳鹏杰、韩润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公司通过向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
查阅独立董事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其他上市公司公开
的任职信息、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信息库等,多渠道、
多方式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核实评估。经核查独立董事王
勇、杨勇、纳鹏杰、韩润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立性自
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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