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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的职责。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的监督情况
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研究了《关于聘请集团公司 2025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具备从事财务
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应有的专业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
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审计费用合理,同意续聘安永作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的监督情况
(一)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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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安永先后就一季度商定程序工作、半年度审阅工作、三季度商
定程序工作进行了现场专题沟通,持续督促安永做好各项工作,
定期提出管理建议和改善意见,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专业支
持。
(二)根据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安排,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现场会议方式与安永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听取安
永关于年度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并就年度审计策略、重要时间
节点、关键审计事项、人员安排等有关情况与安永做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年度审计进展情况,与安
永持续做好充分及时的沟通,督促安永按照审计计划推进年度审
计工作,确保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安永关于年度财务审
计、内控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研究通过了公司 2025 年财务决
算报告、A+H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及审计相关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委会作用,对安永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安永进行了持续和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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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讨论,督促安永按时完成了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并对年度审
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审慎判断,切实履行了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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