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
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我们选
取了总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占本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
务报表相应指标的 92%以上的 297 家下属公司及集团总部进行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因本公司经营业务涉及多个业务领域并形成业务全球化格局,在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基础上,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
包括企业内控基本规范规定的 18 个应用模块和子公司管理、关联方
交易、信息披露等业务循环,并根据不同业务特性,对高风险业务开
发针对性内控模板并开展内控自评。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集团总部、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适时的完善与更新。全面梳理公司现行
规章制度并及时进行优化与完善,同时针对公司关键业务加大监督力
度,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与评估,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运营管
理过程中存在的偏差,能够合理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能够合理
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内部审计与风控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
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以及《中集集团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要求,制定内控评价工
作方案,依照分层管理、逐级上报汇总的方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评价过程中综合采用了访谈、穿行测试、抽样测试等方法,
收集被评价企业内控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证据,分析和认定内部控制
的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形成工作底稿,记录具体评价内容,包括:
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评价结
果等。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公司战略目标、风
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从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两个维度,制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
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评价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 1、发现董事、监事和 1、连续 3 年及以上 1、规章制度体系严
额 X 落在如下区间: 高 级 管理 人 员 任何 程 未维护、更新内控 重缺失,管理层凌驾
额的 1%; 2、更正已发表的财务 完整的内控抽样底 2、企业经营活动严
重大缺陷
总额的 1%。 错报,但该错报最初没 核心系统(包括 MES 4、中高级管理人员
有 被 公司 的 内 部控 制 系统、PLM 系统等)、 或核 心业 务骨干 非
体系所发现; IT 核心基础设施等 正常大量流失;
重 大 缺陷 在 经 过合 理 断正常服务达 48 小 原因,企业的声誉及
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 时以上。 形象 遭受 重大负 面
正;或者企业在基准日 影响;
前 虽 对存 在 重 大缺 陷 6、信息披露发生违
的 内 部控 制 进 行了 整 规事件,对公司已经
改,但新控制尚没有运 对外 正式 披露的 定
行足够长的时间; 期报 告造 成负面 影
作 为 ,不 履 行 内控 职 7、因内控缺陷导致
责 , 造成 企 业 内控 失 企业 内部 绝密信 息
效; 泄露的重大事件。
审 计 机构 对 内 部控 制
的监督无效;
超 过 股东 大 会 批准 的
关 联 交易 额 度 的内 控
缺陷。
在 下 列领 域 如 存在 内
控缺陷,经综合分析不
能 合 理保 证 财 务报 表
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 1、
连续 2 年未维护、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
靠 , 应判 定 为 重要 缺 更新内控体系文
额 X 落在如下区间:
陷: 件,未形成完整的
•对依照公认会计准则 内控抽样底稿;
选 择 和应 用 会 计政 策 2、公司经营系统
入总额的 1%; 重要 缺陷 仍未被 纠
的内控; (财务核心系统,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包括 ERP 系统、合
≤X<利润总额的 2、企业内部机密信
重要缺陷 •对非常规或非系统性 并报表等)、生产
交易的内控; 核心系统(包括 MES
资产总额的 0.2% 响企 业在 市场上 的
•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 系统、PLM 系统等)、
≤X<资产总额的 竞争能力,或者影响
的内控; IT 核心基础设施等
•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系 系统或平台连续中
统的内控; 断正常服务达 24 小
的 0.2% ≤X<所有
•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时以上,但未到 48
者权益总额的 1%。
产 生 重大 影 响 的合 规 小时。
性监管职能失效;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
罚 但 未对 本 公 司定 期
报 告 披露 造 成 负面 影
响;
•对需要设立内部审计
职 能 或风 险 评 估职 能
来 进 行有 效 监 控的 企
业 而 言, 这 些 职能 失
效。
更新内控文件,未
形成完整内控抽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
底稿;
额 X 落在如下区间:
(财务核心系统,
包括 ERP 系统、合
一般缺陷 并报表等)、生产
核心系统(包括 MES
系统、PLM 系统等)、
IT 核心基础设施等
系统或平台连续中
总额的 0.2%。
断正常服务,但均
能在 24 小时以内恢
复正常运行。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含上年度末未完
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