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3 名独立董事、2 名非
执行董事),其中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
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有关要求。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依法规范地履行职责,召开审
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
绩公告; 同意会议事项,并同意将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对海外业绩、加速 IT 全
月 26 日
职情况报告; 制度建设、应收账款管
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优化等提出了相关建议。
听取:
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月 29 日 事会审议。
对混凝土业务经营提出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了相关建议。
对业务模式及风险管理
方面表示关注,建议完善
月 22 日 的议案
相关内容及可行性分析。
同意会议事项,并同意将
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含财务报 审议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告)、业绩公告。 议。
月 29 日
听取公司 2025 年内审&内控工作进展报 对混凝土应收账款管理、
告。 海外内审内控人力资源
及培训方面提出了相关
建议。
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将审议事项提交董
事会审议。
对海外市场份额、相关业
月 24 日
务经营现金流、骨料及混
凝土业务、海外业务净利
润、替代燃料效益等表示
关注。
审议: 同意会议事项。
月 18 日
审内控管理等方面表示
关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事前听取和审阅公司的审计工
作安排和审计报告,也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报告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
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简称“安永华明”)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
充分沟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审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认为安永
华明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公司提供 2025 年
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上年度内审内控工作报告、本年度工
作计划及工作进展报告,未发现内审内控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督促公司内
审内控部门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并就内审内控工作计划及进一步提升全球化内控
管理水平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审内控工作的有效性。
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编制
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规
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
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兢兢业业、
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公司重大事项等,科学、有效地履
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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