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建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00: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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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
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
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
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
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
责,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
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3月26日,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
所》,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1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在听取2025年审计计划后对2025年度
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6年3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
告(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
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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