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等,会议定
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4:00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及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不
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3 日、2026 年 3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4 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
过;
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将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
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电子邮件或信函应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6 点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证券部
(2)联系人:孟斯妮 汤海虹
(3)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4)传真:021-37515869
(5)邮箱:raas@raas-corp.com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为“362252”,投票简称为“莱士投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下午 3:00。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
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
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在本次股
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进行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