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以短信、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
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
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所涉事项发表了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登载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
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
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肖铿、顾洁、肖瑾回避表决,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肖铿先生所作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工作报
告对 2025 年公司的工作做出了总结,并提出了 2026 年的工作计划。
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的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
议,较好的完成了 2025 年度的经营目标,对 2026 年的工作计划设定合理。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岑维先生、邬克强先生、杨玉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
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董事会对在任的三位独立董事 2025 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
为三位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发现金 99,192,802.6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公告》。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 2026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 150,000 万
元人民币,此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
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
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请
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议案》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
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
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辛芝俊、石军、庄顺飘、贺继俭、余艳安与公司
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前述离职人员已不符合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另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95,964,013 股减少为 495,814,013
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495,964,013 元减少为 495,814,013 元。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详细内容登载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于公司在 2025 年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被激励人员离职导致
公司股份及注册资本变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并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3 月)》及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条件和资格,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
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
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
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
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4)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按照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95,964,013 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
超过 148,789,203 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
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导
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
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和股本变动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
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
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方案所规定的
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
新规定或者监管意见,公司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者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
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
器研发项目
合计 77,624.28 65,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
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
金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
公司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
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9)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10)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
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
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
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
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
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
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
事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
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保障投资者合
法权益,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和可持续性,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 号)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
力、外部环境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
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机构的监
管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 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
机构,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
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
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
与认购对象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投资协议、核
准或备案文件等。
(2) 批准、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
大合 同,批准、签署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文件与合同;
(3)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申请文件,并根
据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或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4) 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或日后颁布或修订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或相关市场条件变化情况,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条件变化情况等,修改或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但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
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5) 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
市场情况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数量和募
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相关事宜;
(6)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
关事宜;
(7) 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结果,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
程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项;
(8)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的
情形,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发行人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可酌情决
定延期或终止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计划,或者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
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9) 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允许的
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 在获得股东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授权董事会或转授权予公司
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的核准的,则上
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登载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