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因情况
紧急,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以通讯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召集人
在会上对本次召开紧急会议情况作出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
时限。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汉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
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
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
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乔兵、叶宇凌回避
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邓乔兵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有助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
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乔兵、叶宇凌回避
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邓乔兵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归
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
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
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等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公司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行为。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乔兵、叶宇凌回避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 14:00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
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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