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综合考
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
果、提升股东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
案。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50,461,959.63 元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者回报水平,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及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256,924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公司股份
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
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
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6.6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141,408.60 64,023,891.48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6,067,735.04 45,967,121.58 48,347,302.65
营业收入(元) 705,451,919.07 665,469,522.32 806,229,205.8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79,165,300.08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6.45%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79,165,300.08 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0,461,959.63 元,
母公司净利润为 345,432,060.7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1,463,440,612.8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66,929,687.96 元。根
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141,408.60 元(含
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 4.32%。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 10%,具体原因如下:
鉴于公司投资的基金公允价值上升,公司在 2025 年度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该部分损益不产生现金流,该部分损益对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额为
元,公司 2025 年度拟派发的现金股利占其比例为 16.6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