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92 证券简称:中科美菱 公告编号:2026-031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竺长安,男,汉族,1957 年 1 月生,安徽合肥人,中共党员,1991 年
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通过独立董事年度独立性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报告
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2 次 出席股
独董姓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竺长安 11 2 9 0 0 否 4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对议
案发表意见并表决,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经认真审
议后,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未
对各项议案及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全力支持公司依法
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不存在
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2025 年 3 月 10 日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战略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10 日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 2025 年 3 月 10 日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门会议 2025 年 8 月 4 日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负责召集并组织召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经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有关内容进行
认真审阅,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职责。
本人作为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
员会委员,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募集资
金管理、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和评估、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年
度发展规划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同时,本人出席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权益分派、关联交易、外汇套
期保值、投资理财等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和提出建议,并审议通过了各项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董
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
存在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不存
在独立董事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取公司内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结果,掌握内部常规审
计和专项审计的开展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风险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公司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
工作计划、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工作总结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就财务报告中
重点关注问题进行研讨,认真审阅关键审计事项及重大风险点,确保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并采纳中小
股东意见和建议。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与决策过程中,主动站在中小股东视
角审慎判断,充分关注其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认真履行独立监督与发声职责,
凭借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
水平提升,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切实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列席股东会、参加调研活动等机会,全面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情况。
此外,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良
好的沟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了解,对有关事项给出专业建议,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
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务信息方面的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审慎地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和建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公司等组织的相关培
训活动。通过及时学习更新相关政策,了解监管要点,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认真配合和支持,积极提供人员、资
料、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
意见,对要求进一步说明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
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化原则而运作
的,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况。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文件。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
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部控制执行的真实情况,未发现存在财务报
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
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能够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出具
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的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查通过,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续聘李勇先生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经认真审查李勇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本
人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方荣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
并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李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于
职工代表董事。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选举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
和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在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已
回避表决,并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前述方案的制定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各项会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治理优化、董
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名:竺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