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魔芋: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和已换届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00: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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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273     证券简称:一致魔芋       公告编号:2026-019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钱和,作为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第三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届满,现就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钱和,女,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1983
年 8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江苏省食品发酵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0 年 8 月至
学食品学院教授,2002 年 2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无锡荟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
事,2003 年 10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无锡华源健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03 年
理,2014 年 3 月至今任南京国和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4 月至
份有限公司)(300442)独立董事,2018 年 2 月至今任盐城盘龙景区旅游发
展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担任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3000)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
司(600251)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
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
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
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
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东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出席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董
    独董                    方式出                         2 次未亲     股东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姓名                    席董事                         自参加董      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钱和        11        0    11           0         0        否      7
    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
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期内出
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现场或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会
    会议名称                                                      投票情况
                出席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席情况       议次数
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           4             4             0        0       均为赞成票

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
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进行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协同其他独立董事与
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内控执行情况,推动内部
审计及年度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
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赋予的监督职责,
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15 天。
员会的会议,现场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行业技术趋势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
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核心技术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就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控制生产经营及财务风险,以
及对外信息披露风险提出了建议。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在任职过程中严格监督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切实从
内控制度体系上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同时,积
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及时沟通和交流。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本人持续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制度;并积极参加证监局和北交所等机构组织的
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提
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给予适当的独立董事津贴,并规定独立董事
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顺利完成第四届董事会的
换届工作。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是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水
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需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回购价
格及数量、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以及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公司业绩指标考核达到要求,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行使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
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已正式离任,在此,谨对公司及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间
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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