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平
作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忠实、
勤勉的义务,在 2025 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方面的作用。现将
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汪平,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现任首都经济
贸易大学会计学教师、教授,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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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
议资料,对相关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且对各议案未
提出异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东会情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况
汪平 9 9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
况
审计委 关联交易 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专
姓名
员会 控制委员会 委员会 门会议
汪平 4 1 1 3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同
意票。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始终以高度的责任
感和专业精神履行职责,共主持并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日常履职方面,认真审议了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等 15 项议案;内控监督方面,重点关注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执行有效性及评价情况,并提出切实
可行的改进建议,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提升风
险管理水平;优化治理方面,按照新《公司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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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公司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章制度,助力公司完成监事会改革。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件杂货业务进行了专项调研,
通过实地参观、现场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了件杂货业务
的码头布局、货源结构、未来规划,并重点考察了滚装航
线的实际运营状况。此次调研为本人更有效地行使职权、
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建议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通过
电子邮件、电话、线上会议等多种渠道保持密切沟通,及
时、完整地传递会议资料、重大决策信息及财务报告,充
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此外,公司定期组织现场调研与
专业培训,提升独立董事专业素养与决策能力。这些举措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有效的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积极搭建交流桥梁。
报告期内,本人全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3 次股东会,并出
席了公司 2025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
日活动。通过这些平台,本人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关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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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管理、现金分红等普遍关切的问题,并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深入沟通和探讨,督促公司积极回应股东诉求,切实维
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年度审计沟通会、日常交流
会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深
度探讨与交流。会议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优势,
就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审计计划的制定以及公
司财务状况等核心问题与各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同时对
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审
计工作严谨规范,切实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
查。经审查,相关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事项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各期定期报告及其中
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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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财务报表,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胜任资质,顺利完成了公司之前的年度
审计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秘书调整、副总经理聘
任等事宜。本人认为相关提名与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合规,未发现
存在影响其忠实、勤勉履职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进行了审议。该方案系依据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行业及地
区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过程中,相关人员均回
避表决了与本人有关的议案。
(六)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执行《公司章程》和《未来
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所制定的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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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2024 年年度分红 2.65 亿元,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内控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董事的各项职责,公司治理运作规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
必要的保障,未发生任何妨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加强学习,深化与公司及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监督和咨询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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