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6 年 3 月修订)
为加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核算、监督、管理
和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及国家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应
当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健全财务核算资料。
内容和填制方法填制财务数据,满足传递、审核、汇集、反馈的要求。实现基础
数据电子化存档,对不满足电子化存档的重要资料需要打印装订并按规定期限妥
善存放。
应至少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其中,对于盘盈、盘亏应分情况及时处理,做到账、
卡、物三相符。
由一人保管。
不相容职务相分离,逐步完善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
(1) 职工工资、奖金、福利费、差旅费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支出;
(2) 按国家规定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3)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6) 支付结算起点(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法,数量、金额、大小写是否正确,手续签章是否完备,出纳员应根据审核签章
的收付款凭证,进行核对后,办理收付款项。
金,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日结,账款相符。
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转账结算。
证无差错。
空白支票。
转账和网上支付等功能。
准确记录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
收或从其工资中扣除,扣款额度及利息按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续,逾期未办理者,追究经办人相应责任。
据法律诉讼时效规定,公司要求销售部每一年必须对欠款单位取得一次对账单,
确保不超过诉讼时效,对账单报财务部备案。公司对已明显出现呆账迹象的客户
尽快采取停止合作、提起诉讼等措施。
或贴现等行为,上述票据的背书、贴现经审批后方可办理。应建立票据登记台账,
逐笔记录票据发生业务。
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1) 债务单位撤销,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清还后,确实无法追还的部分;
(2) 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还,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返回部分;
(3)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
由相关部门提交关于坏账的书面报告,经公司管理层逐级审批后,再交由财
务部进行财务处理。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款项或应收款项组合为基
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的出入库管
理严格执行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
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的金额。
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
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能够独立使用的资产,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列为固定资产。
设备名称 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 20 年
生产设备 5-10 年
运输设备 4年
电子设备 3-5 年
(1)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
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
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
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
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
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4)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
借款费用》处理。
(5)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分
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确定。
(7)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公司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1)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第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注意:1)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应当计提折旧;2) 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
资产,不提折旧。
(2)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
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应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前
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补提折旧。
(1) 公司固定资产采取统一核算、集中领导和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建立
建档、新增、调拨、报废等由数字化部负责,各部门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水
电设备、生产用厂房、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非生产用厂房
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凭使用部门设备调动转移凭证,进行内部核算。
(3) 各车间、部门负责保管、使用、维护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各部门固定资
产的维修、大修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资产进行大修理必须提前上报计划,列入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内,编制预算。
(4) 固定资产原则上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实地盘点,由数字化部及相关部门人
员参加。对盘盈、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查明原因,写出
书面报告,由公司数字化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须经财务总监核准,总经理批准
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亦执行此条规
定。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
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
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
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
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50
软件使用权 3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
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
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
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
地计量。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
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
酬、其他应付款等。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应
付债券等。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要求,正确核算职工薪酬。
(1)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 职工福利费;
(3) 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 住房公积金;
(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 非货币性福利;
(7)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 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审核后交总经理签字批准,并由财务部审核发放,同时,财务部对月度职工薪酬
进行分配,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借款合同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对借款合同的签订、偿还、付息及时办理手
续,核对银行利息计算的正误,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1) 长期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冲减长期借款。利息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有关借款费用的规定予以资本化或计入期间费用。
(2) 短期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冲减短期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计师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对它依法享有经营权,在公司生产经营期内实行资本
保全制度,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值。主要包括股本溢价、捐赠公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和住房周转金转入部门等。
公积中的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价值以及资产评估增值部分不能转作股本。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
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
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
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
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
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
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
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
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
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
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
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
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入。
但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
生退回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有关规定处理。
(1) 产品销售成本:生产过程中实际销售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
支出和制造费用。
(2)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3) 正确划分计入产品成本的界限:每月最后一天为辅助材料、备品备件、
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成品及原材料、包装物、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结账之
日。
(1)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2) 每月终了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不得以估价成本,
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3) 下列各项开支不得列入产品成本费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
出;对外投资的支出;支付的滞纳金、违约金、赞助、捐赠及与生产经营无关的
其他支出。
(4)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列支,不准弄虚作假。
(5) 正确使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费用
及产品实际成本计算。
(1) 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2%计提工会经费;
(2) 职工教育经费据实列支,但不应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 8%;
(3) 按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等社会保险费;
(4) 计入管理费用的各种地方税金按税务机关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5) 如国家政策有变化,以国家政策为准。
成本费用分析方法主要采用指标对比法和因素分析法。主要分析:
(1)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分析;
(2) 可比产品分析与上年同期和当期计划成本比较,从材料消耗、产品产
量、产品价格情况进行分析;
(3)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分别采取对比分析,将实际支出与计
划或者上年度同期比较分析。
资事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人治理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严控投资风险。
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的
规定,进行核算与管理。
投资后评价的投资管理体制。
行。
略,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充分发挥筹资优势,提高筹资效率,降低筹资成
本,控制财务风险,合理确定资本结构。
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并不限于:发行债券(不包括可转换债券)、
直接借款、融资租赁、开立汇票和信用证等。权益性筹资指通过吸收投资者或发
行股票等方式进行增资扩股筹集资金。混合筹资指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认股权
证等衍生工具筹集资金。
资和混合筹资要符合证券市场监管规定,按公司治理程序 经批准后实施。
效果和效率等进行评价和监督。
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财务报告按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和对外提供。
又分为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
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不要求编制和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除外)。
全部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须对数据负责,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
月内,编制完成年度财务报告,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
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按照有关规定随公司年度报告公开披露。同时, 公
司应及时编制完成各类中期财务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披露。
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随同
财务报告一并提供。同时,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及时整理归档,由财务部门妥
善保存。
(1)公司将定期分析企业的资产分布、负债水平和所有者权益结构,通过资
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产周转率等指标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分析
企业净资产的增减变化,了解和掌握企业规模和净资产的不断变化过程。
(2)公司将定期分析各项收入、费用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通过净资产
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了解和掌握当期利
润增减变化的原因和未来发展趋势。
(3)公司将定期分析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运转情况,
重点关注现金流量能否保证生产经营过程的正常运行,防止现金短缺或闲置。
(4)公司定期的财务分析应当形成分析报告,构成内部报告的组成部分。财
务分析报告结果应当及时传递给企业内部有关管理层级,充分发挥财务报告在企
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
的综合信息,全面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
平。
会计处理方法。
(1) 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
(2) 这种变更能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
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
认。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
估计变更处理。
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
(1) 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 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1) 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
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
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2)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
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
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3) 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
据。
船使用税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公司财务部应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条
例、规定、管理办法等及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按时申报和交纳。
有关所得税减免、加计扣除、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等优惠政策。
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电子发票
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领用、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必须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的重要依据。凡违反发票使用规定者,按税务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
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6)窃取、截留、篡改、出售、泄露发票数据。
是所有业务的集成与结果。
检查。
对修正或恢复后的数据确定准确无误后通知系统操作人员。
体岗位职责申请、审批后被赋予相适应的操作权限。
除等权限,以保证内控程序的有效运行,防止不恰当的授权。
异常修改、异常删除等记录进行有效跟踪和追查。
限方可结算工资。
账申请单,按照调整事项性质、金额大小经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进行
调账。
保管、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要求整洁、齐全、完整。
严禁毁损、遗失和泄密。
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予以销毁。销毁时由财务部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
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章。
为保证各部门能正确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保证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的贯彻,对下属子公司和独立核算部门进行审计。
(1) 审计项目: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债权债务、成本、费用及销售部门提
取的销售费用、各种应交税金、损益类审计。
(2) 定期、不定期抽调下属子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交叉审计,各子公司要大
力配合与支持。
(3) 审计方式:财务对下属子公司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相结合的方式。
(4) 审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法律、公司有关文件及有关规定。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用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4)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