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92 证券简称:中科美菱 公告编号:2026-036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为 250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954 人。天健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审
计收费总额人民币 7.3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根据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诚信记录状况等,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情
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和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其机构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独立董
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天健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施年度审计工作
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和天健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
目经理通过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
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审计委员会就年度重点工作提出建
议和要求。完成会计报表初审后,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进度、重点事项审计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后续审计工作开展提出建议。
天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对 2025 年审计结论、审计
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
审计过程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
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能够遵守职业操守、勤勉
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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