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在2025年度勤
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委员会基本情况
了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同步组建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本届委员会由三名成员构成:独立董事张超
先生(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陈秀丽女士及股东委派董事周
青林先生。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均具备履职所需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
二、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具体
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时间 届次 议案内容
审计与风险控 险控制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制委员会第十 议案二:关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四次会议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四: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议案五:关于审议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
告;
审计与风险控 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制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
审计与风险控 第三年度报告的议案
制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
三、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年报审计工作
在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各期报告的审计与编制过程
中,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
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重
点及时间安排进行了充分沟通。委员会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
进行了审阅,认为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评估与监督外部审计机构
委员会在 2025 年 4 月审议通过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委员会
对其专业能力、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评估,认为
该所具备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与公司内审
部保持了有效沟通,对其工作进行了指导与监督。委员会认为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未发现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体系
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整体有
效。
(五)审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总结
勤勉履行了在财务报告监督、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与评估、内
部控制审查及关联交易审核等方面的职责。2026 年,委员会将
继续深化履职,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完善监督机制,为董事会
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