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先生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 10 月,致同现有员工超过 7000 人,其中注册会
计师逾 1300 人,注册税务师 300 余人,合伙人 350 余位,全国会
计领军人才 50 人以及军工涉密执业人员 120 人,在最新年度中注
协综合百家排名中,致同排名第 6 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45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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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
务状况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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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致同所的基本情况、
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
查,认为致同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致同所执行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在入场审计前后和审计期间,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
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
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业委员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
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
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结论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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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致
同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
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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