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00: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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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6-01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
计政策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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