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00: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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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3000001),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天健合伙人 250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相关资质、
诚信状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认
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
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2025 年 3 月 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在天健就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与天健项目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开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项目组
就其质量管理体系、独立性、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审计进度,督促天健严格依照审计计划
进行工作,听取了天健项目组关于审计工作进展、重大会计实务质量判断、初步
审计结论等情况的汇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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