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0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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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福莱特玻
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攀
女士、杜健女士、吴幼娟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攀女士、杜健女士、吴幼娟女士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
够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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