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7 00: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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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的董
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宇斌召集及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经与崔佳、肖诗强充分友好协商后,交易各方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
款协议之二》,各方同意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按照年利率 3.85%支付利息,公司应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全部本金及利息。鉴于交易对方之一肖诗强为公司时
任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肖诗强视同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
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已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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