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创电气”)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伟创电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78,854.98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7,368.68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9 月 15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
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为人民币 26.86 元,募集金总额为 78,854.98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
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486.30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77,368.68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3]第 ZI1062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合计 113,023.08 77,368.68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同意公司“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常州伟创电气有限公
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
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5-026)。本次调整主要系调整及优化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
相关费用,调整后公司“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未发
生变化。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及智能化仓
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792.3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
将募投项目“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3 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项
目已投资完成。
截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
下:
结项名称 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结项时间 2026 年 3 月 25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39,051.84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注 1) 35,988.80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注 2) 4,812.23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4,812.23 万元
注 1:公司“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包括累计已付款、待付合同尾款及保
证金金额、待置换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注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利息收入 1,749.18 万元(预计),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
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注 3: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节余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了
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采购
成本和费用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取得存款利息收入,公司亦通过对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形成了节余募集资金。为最大
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节
余募集资金 4,812.2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
额为准),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
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
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
五、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适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
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贵阳 徐慧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