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高科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越南鼎丰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越南鼎丰”)发生交易,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
越南鼎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2026 年预 上年发
关联人 截至披露日
易类别 内容 价原则 计金额 生金额
已发生金额
按照市场公
向关联 越南鼎丰
允价格由交
人销售 科技有限 销售商品 1,000.00 0.00 0.00
易双方协商
商品 公司
确定
合计 - - - 1,000.00 0.00 0.00
(三)2025 年 1 月-12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2025 年 2025 年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人 交易 度实际发 度预计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内容 生金额 金额 比例(%) 差异
广东燊罗
向关联 露的《关于 2025 年度
泰和精密 销售
人销售 367.59 1,000 0.17 -632.41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制造有限 商品
商品 公告》 (公告编号:
公司
合计 367.59 1,000 0.17 -632.41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因此预计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数据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如适 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不适用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明(如 有)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越南鼎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301373104
法定代表人:林侠
注册资本:780,000 美元
成立日期:2025 年 12 月 4 日
注册地址:越南北宁省文门乡东寿社东寿多行业工业区 H1-6 地块
经营范围:生产通信设备天线部件
股东情况:香港鼎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327,600.00
净资产 5,322,900.00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59,300.00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越南鼎丰为香港鼎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00%控股的公司,而广东太鼎控股
有限公司持有香港鼎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63%的股权,因此越南鼎丰是公司控股
股东广东太鼎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越南鼎丰经营状况正常,具备正常履约能力,企业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市
场价格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业务发
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等
价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关联方预计的
定价依据,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平、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
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
的上述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
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
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万 俊 曾劲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